1、 目 录 1 总则 . 1 2 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 3 2.1 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3 2.2 与结构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3 3 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5 3.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5 3.2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5 3.3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6 3.4 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7 3.5 供暖通风及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 7 4 建筑专业 . 8 4.1 材料 . 8 4.2 接缝和构造 . 8 5 结构专业 . 10 5.1 材料 . 10 5.2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 10 5.3 框架结构设计 . 1
2、8 5.4 剪力墙结构设计 . 25 5.5 预制外挂墙板设计 . 34 6 建筑电气专业 . 36 7 引用标准名录及条款号 . 37 2 3、本要点主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 件技术审查要点 (建质函2016287 号)的覆盖范围,整理 DGJ 08-2154-2014、 DG/TJ08-2158-2015、DG/TJ 08-2071-2016 中的相关内容,重点突出与国家规范、规 程有不同要求的条款, 以及地方政府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设计的其他技术要 求,并少量增加与安全、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其他条款。 1.0.6 本要点的内容仅涉及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
3、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 当施 工图与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详图合为一体时,设计文件对两者须有所区分,送审时仅送 审施工图部分,并保证其完整性。 1.0.7 审查结论按如下原则确定: 1、 施工图设计文件存在不符合 1.0.5 条所列内容时,审查机构应在审图时出具审 查意见告知书,并说明不合格原因。 2、 本要点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建设部第 81 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 规定执行,非强制性条文部分应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建质201387 号)精神执行。 3、施工图设计文件
4、深度不满足要求时,施工图审查人员应根据深度问题对工程 可能产生实际影响的严重性,作为判断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 4、基于实际工程的复杂性,当出现可能直接涉及工程安全的设计质量问题,但 判断所依据的条款在 1.0.5 条以外时,应经审查机构内部集体研究作出是否开具审查 意见告知书的决定,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合格的依据。 1.0.8 本要点所列审查内容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并不是工程设计的全部 内容。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审查机构和 审查人员应在理解工程建设标准和法规内涵的前提下执行本要点。 1.0.9 当采用鉴定合格的适用于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5、的计算程序进行结构分析时, 可不 对本要点中与计算有关的条文的具体细节进行审查。设计文件中应有连接节点、接缝 的计算结果。 1.0.10 本要点发布后,如有新版相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实施,应以新版为准。 3 2 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 2.1 与建筑专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推进本市保障性住房实施装配式建设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建建材20161 号 附件: 本市装配式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要点 三三三三、 (、 (、 (、 (一一一一)装配式保障性住房不应采用现场湿作业法进行外墙外保温施工;当采 用夹心保温外墙板时,并应充分考虑连接所产生的热桥对复合墙板传热系数的 影响。 2.2 与结构专业相关的规范
6、性文件 关于本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建建材联 2016601 号 一一一一、本计算细则中的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 结构、 木结构等结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 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 分的材料用量占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的比率; 单体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预制构件、 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二二二二、2016 年起,除下述范围以外,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应全部按装配 式建筑要求实施,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 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 60%。 1、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
7、,新建公建项目; 2、总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下,新建居住建筑;建筑高度 100 米以上的新建居 住建筑,落实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 15%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 35%; 3、总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以下,新建工业厂房、配套办公、研发等项目; 4、建设项目的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垃圾房、配电房等); 5、技术条件特殊,不适宜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建设项目。 三三三三、 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 其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应按 计算细则 执行。 附件: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和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 4 一一一一、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一一一一)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率或装配率,
8、应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详细列明。 (二二二二)本计算细则适用范围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钢-混凝土组合结构、 竹木结构等结构类型,涵盖剪力墙结构、 框架结构、框架-剪力墙(筒体)结构等结 构体系。 二二二二、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建筑单体预制率计算 建筑单体预制率,是指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木结构等结 构类型的装配式建筑0.000 以上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中预制构件部分的材料用量占 对应构件材料总用量的比率。其中,预制构件包括以下类型:墙体(剪力墙、 外挂 墙板)、柱/斜撑、梁、楼板、楼梯、凸窗、空调板、阳台板、女儿墙。 建筑单体预制率可按以下
9、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其中,混凝土结构可按方法一或方 法二进行计算,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竹木结构可按方法二进行计算。 (一一一一) 对于建筑单体仅为混凝土结构的装配式建筑, 其单体预制率可按方法一 (即, 沪建交联20131243 号文中公式)进行计算。 (二二二二)对于建筑单体为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木结构等结构 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其单体预制率可按方法二进行简化计算。 三三三三、建筑单体装配率计算建筑单体装配率计算建筑单体装配率计算建筑单体装配率计算 建筑单体装配率,是指装配式建筑中预制构件、建筑部品的数量(或面积)占同 类构件或部品总数量(或面积)的比率。 5 3 设
10、计文件编制要求 3.1 建筑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3.1.1 应有装配整体式建筑设计说明,并应包含以下内容: 1、装配式建筑设计概况及设计依据; 2、建筑专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选项内容,拟采用的技术措施,如标准化设 计要点、预制部位等技术应用说明; 3、一体化装修设计的范围及技术内容; 4、装配式建筑特有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 5、预制装配式构件的构造层次,当采用预制外墙时,应注明预制外墙外饰面做 法,如预制外墙反打面砖、反打石材、涂料等; 6、建筑外墙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体且按照沪建管联2014901号第四条的要 求申请享受建筑面积奖励政策时,应列出不计容面积及占总建筑面积的百分比(不 应超过
11、总建筑面积的3%) 。 3.1.2 装配整体式建筑施工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在平面中用不同图例标示预制墙体或预制柱; 2、立面图应表达预制构件板块划分的立面分缝线、装饰缝和饰面做法; 3、墙身大样详图、平面放大详图应表达预制构件与主体现浇之间、预制构件之 间的水平、竖向构造关系,表达构件连接、防水层、保温层等交接关系和构造做法; 4、当预制外墙为反打面砖或石材时,应表达其铺贴排布方式等。 3.2 结构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3.2.1 装配整体式结构设计专项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1、装配式结构类型,各单体预制构件布置情况等; 2、设计依据及配套图集; 3、连接材料及性能的要求; 4、预制构件
12、制作和安装施工说明,包括对材料、质量检验、运输、堆放、存储 和安装施工的要求等; 6 5、对预制构件深化设计的要求,包括预制构件脱模、吊装和安装定位、连接施 工等阶段的复核验算要求和预设连接件、预埋件、临时固定支撑等施工阶段的设计和 验算要求; 6、预制构件制作、安装施工的质量验收要求; 7、连接节点施工质量检测、验收要求; 8、预制率或装配率计算汇总表。 3.2.2 装配整体式结构施工图应包含以下内容: 1、预制构件的平面布置图,包括预制构件编号、节点索引、构件明细表等; 2、各类典型预制构件模板图; 3、预制构件配筋图; 4、预制构件连接构造大样图。 3.2.3 装配整体式结构计算书应包含
13、以下内容: 1、装配整体式结构整体计算结果; 2、预制构件的脱模及吊装验算、叠合受弯构件两阶段计算; 3、预制竖向构件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计算、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 计算、接缝考虑系数调整后的受剪承载力验算(采用带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模块 的软件计算时,提供计算结果;采用手工计算时,应提供控制工况下接缝的计算过程 和结果) ; 4、永久连接的连接件及预埋件、焊缝、螺栓或铆钉等紧固件的承载力计算; 5、外挂墙板的板片计算、连接节点承载力计算。 3.3 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装配式建筑电气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装配式建筑电气设备的设计原则及依据; 2、预埋电气设备、管线的
14、做法及连接构造、详细定位; 3、墙内预留电气设备时的隔声及防火措施;设备管线穿过预制构件部位采取相 应的防水、防火、隔声、保温等措施; 4、采用预制结构柱内钢筋作为防雷引下线时,应绘制预制结构柱内防雷引下线 间连接大样,标注所采用防雷引下线钢筋、连接件规格以及详细做法。 8 4 建筑专业 4.1 材料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 3.2.2 有机类保温板燃烧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 8624 中的 B1级的要求,无机类保温板燃烧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 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中的 A 级的要求。 编
15、者注:当采用夹心保温外墙板,保温材料未封边时,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 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2 中 A 级的要求。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4.3.3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止水带技术要求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二部分 止水带GB 18173.2 中 J 型的规定。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4.3.3 条与本条等效。 4.2 接缝和构造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5.4.9 预制外挂墙板的防火设计应
16、符合以下要求: 1 预制外墙板与各层楼板、防火墙相交部位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并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2 预制外墙板拼接缝及墙板与相邻构件之间的连接缝跨越住宅楼梯间、 前室 (合 用前室)与相邻房间之间隔墙时,室内一侧的接缝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水 平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应小于 1.0m;竖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应小于 1.2m,当室内设 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应小于 0.8m。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5.4.11 预制外墙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预制外墙板接缝及墙板与相邻构件之间的接缝跨越防火分区
17、时,室内一侧的 9 接缝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水平缝的连续密封长度不宜小于 2m,竖直缝的 连续密封长度不宜小于 1.2m,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不宜小于 0.8m。 3 进行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品存储、生产或加工的房间,预制外墙板接缝 应在室内一侧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DG/TJ08-2158-2015 4.3.3 预制夹心外墙板接缝采用材料防水时,必须使用防水性能、耐候性能和耐老化 性能优良的防水密封胶作嵌缝材料。材料防水的嵌缝深度不得小于 20mm。 4.3.6 当卫生间及其他容易有积水的房间外墙采用预制夹心外墙板时, 防水构造做法 应符合
18、下列要求: 1 当预制夹心外墙板与楼板间有接缝时,接缝处应采用防水封堵措施。 2 外墙板内侧应设涂膜防水层, 防水层高度不小于 1.8m, 同时地面与墙体转角、 交角处应做附加增强防水层,每边宽不小于 150mm。 3 地漏应设置在远离外墙板与楼板接缝位置。 10 5 结构专业 5.1 材料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4.1.2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C30; 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 度等级不宜低于 C40,且不应低于 C30;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
19、14 第 4.1.2 条与本条等效。 4.1.4 普通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第 4.1.4 条中相应的内 容与本条等效。 4.2.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JGJ 355 的规定。 4.2.2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JG/T 398 的规定。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4.2.1 条与本条等效。 4.2.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
20、行业标准 钢筋连接用套筒灌 浆料JG/T 408 的规定。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4.2.2 条与本条等效。 4.2.9 钢筋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采用的金属波纹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预应力 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 225 的有关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第 4.2.8 条中相应的内 容与本条等效。 5.2 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3.0.3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的整体性。 11 2 装配
21、整体式结构的节点和接缝应受力明确、构造可靠,并应满足承载力、延 性和耐久性等要求。 3 应根据连接节点和接缝的构造方式和性能,确定结构的整体计算模型。 编者注:装配整体式结构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梁、板叠合层,剪力墙结构的圈梁或 板带) ;节点和接缝构造方式(后浇混凝土、键槽、粗糙面) ;钢筋连接(套筒灌浆连 接、浆锚搭接连接、螺栓连接、挤压套筒连接等)以及承载力均应满足相关标准中的 相应要求时,可等同现浇结构设计,采用与现浇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3.0.3 条与本条等效。 6.1.1 各类装配整体式居住建筑的最大
22、适用高度应符合表 6.1.1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当结构中竖向构件全部为现浇且楼盖采用叠合梁板时,最大适用高度可按现 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中的规定采用。 2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和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力 作用下, 当预制剪力墙构件底部承担的总剪力大于该层总剪力的 50%时, 最大适用高 度应适当降低。 表6.1.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m) 结构体系 最大适用高度 7度 8度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50 40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120 100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 130 100 装配整体
23、式剪力墙结构 100 80 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80 60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21 12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40 28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1.1 条与本条等效。 6.1.2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 6.1.2 的规定。 表6.1.2 装配整体式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结构体系 最大高宽比 7度 8度 13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三 二 装配整体式异 形柱框架-现浇 剪力墙结构 框架 三 二 剪力墙 二 一 注: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框架。 6.1.8 高层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
24、列规定: 1 应设置地下室,地下室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2 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及框架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3 顶层屋盖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编者注:当预制率不满足规定的情况下,高层建筑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及框架首层 柱采用预制时,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顶层屋盖也可采用预制,但应符合装配式 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GB/T 51231-2016 第 5.5.2 条第 2 款的规定, 同时叠合板中应设 置桁架钢筋。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1.9 条与本条等效。 6.1.9 带转换层的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时
25、,底部框支层不宜超过 2 层,且框支层及相邻 上一层应采用现浇结构。 2 部分框支剪力墙以外的结构中,转换梁、转换柱宜现浇。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1.10 条与本条等效。 6.1.11 构件及节点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 6.1.11 采用。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 用组合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取 1.0。预埋件锚筋截面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 整系数应取为 1.0。 表6.1.11 构件及节点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结构构件类 别 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斜截面承载 力计算 受冲切承载 力计算、 接缝 受剪承载力 计算 受弯 构件 偏心受压柱 偏心 受
26、拉 构件 剪力墙 各类构件及 框架节点 轴压比小 于0.15 轴压比不 小于0.15 0.75 0.75 0.8 0.85 0.85 0.85 0.85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1.12 条与本条等效。 RE RE RE 14 6.1.13 预制构件节点及连接处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 等级;接缝坐浆材料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1.14 条与本条等效。 6.1.14 预埋件和连接件等外露金属件应按不同环境类别进行封闭或防腐
27、、防锈、防 火处理,并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1.15 条与本条等效。 6.3.3 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h与 层高 h 之比的限值宜按表 6.3.3 采用。 表6.3.3 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 结构体系 h / h限值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1/550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其他部位 1/800 嵌固端上一层 1/2000 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 其他部位 1/800 嵌固端上一层 1/2000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其他部位 1/1000 嵌固端上一
28、层 1/2500 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其他部位 1/1000 嵌固端上一层 1/2500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结构 1/600 装配整体式异形柱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 1/850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3.3 条与本条等效。 6.5.1 装配整体式结构中,接缝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久设计状况: 0jdu VV (6.5.1-1) 2 地震设计状况: jdERE / uE VV (6.5.1-2) 在梁、柱端部箍筋加密区及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尚应符合下式要求: 15 (6.5.1-3) 式中: 结构重要性系数,安全等级
29、为一级时不应小于 1.1,安全等级为 二级时不应小于 1.0; 持久设计状况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地震设计状态下接缝剪力设计值; 持久设计状况下梁端、 柱端、 剪力墙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地震设计状况下梁端、 柱端、 剪力墙底部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被连接构件端部按实配钢筋面积计算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设 计值; 接缝受剪承载力增大系数,抗震等级为一、二级取 1.2,抗震 等级为三、四级取 1.1。 6.5.4 纵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355中接头 的性能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 预制剪力墙
30、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预制 柱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箍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 3 套筒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5.4 条与本条等效。 6.5.5 纵向钢筋采用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图6.5.5)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2laE且不应小于300mm, laE为受拉钢筋的抗 震锚固长度,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计算。受压钢筋当 充分利用其抗压强度时,锚固长度不应小于受拉锚固长度的0.7倍。 2 金属波纹管的长度应
31、比连接钢筋锚固长度长30mm以上,内径应比连接钢筋 直径大15mm以上,波纹高度不应小于3mm,壁厚不宜小于0.4mm。金属波纹管外 侧钢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金属波纹管的水平间距不宜小于50mm,且不宜 小于粗骨料粒径的1.25倍。金属波纹管上部应根据灌浆要求设置合理弧度。 jmuauE VV 0 jd V jdE V u V uE V mua V j 16 1.2l a AA 2 3 3 2 1 B B 1.2l a 1 3 2 B-B E E A-A 图6.5.5 配置金属波纹管的浆锚搭接连接构造示意 1上部预制构件纵筋;2下部预制构件纵筋;3金属波纹管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
32、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5.5 条与本条等效。 6.5.6 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不宜采用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 构件的纵向钢筋不应采用金属波纹管浆锚搭接连接。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5.6 条与本条等效。 6.5.7 纵向钢筋采用螺栓连接时,可采用设置暗梁的形式(图6.5.7a)或预埋连接器 的形式(图6.5.7b) 。应对暗梁和预埋连接器在不同设计状况下的承载力进行验算,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螺帽应采取紧固措施,
33、并符合下列规定: 2 5 4 2 5 BB AA 12 3 4 B-BA-A 3 3 50 1 3 2 4 50 7 66 1.2la 1.2la 4 7 300 E E (a) 设置暗梁形式 (b) 预埋连接器形式 图6.5.7 螺栓连接构造示意 1暗梁或预埋连接器;2剪力墙竖向钢筋;3手孔(盒) ;4连接螺栓; 5连接器锚筋(与连接器焊接) ;6下层预制构件;7坐浆层 1 当采用设置暗梁形式时,暗梁高度不应小于200mm,暗梁配筋纵向钢筋不少 于4根、直径不小于12mm,箍筋直径不小于8mm、间距不大于150mm。安装手孔 17 高度不应大于200mm,宽度不应大于150mm。手孔顶部向上
34、延伸300mm范围内的 水平分布钢筋宜加密,并满足本规程表8.3.10的要求。 2 采用连接器连接时, 自连接器手孔盒顶部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的水平分布 钢筋宜加密,并满足本规程表8.3.10的要求。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5.7 条与本条等效。 6.5.8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坐浆材料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键槽,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板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 2 预制梁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预制梁端面应设置 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键槽的尺寸和数量应按本规程第7.2.2条的规
35、定计算确定。 3 预制剪力墙的顶部和底部与后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侧面与后浇 混凝土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也可设置键槽。 4 预制柱的底部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键槽应均匀布置并应合理设置排 气孔。柱顶应设置粗糙面。 5 粗糙面的面积不宜小于结合面的80%,预制板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 4mm,预制梁端、预制柱端、预制墙端的粗糙面凹凸深度不应小于6mm。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5.8 条与本条等效。 6.5.10 预制楼梯与支承构件之间宜采用一端固定铰支座,另一端滑动铰支座的连接 方式,并应采取防止滑落的构造措施,预制楼梯在支承
36、构件上的最小搁置长度不小于 75mm。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5.10 条与本条等效。 6.6.1 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较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 层宜采用现浇楼盖。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6.6.1 条与本条等效。 6.6.2 叠合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进行设计,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叠合板的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 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4 当预制板采用空心板时,板端空腔应封堵。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
37、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第 6.6.2 条第 1、4 款与 本条第 1、4 款等效。 18 5.3 框架结构设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7.1.4 装配整体式框架中预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房屋高度大于12m或层数超过3层时,预制柱的纵向钢筋宜采用套筒灌浆 连接。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第 7.1.4 条第 2 款与本 条第 2 款等效。 7.2.2 钢筋混凝土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持久设计状况 (7.2.2-1) 2 地震设计状况
38、(7.2.2-2) 式中:Ac1 叠合梁端截面后浇混凝土叠合层截面面积; 预制构件或后浇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较低值;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各键槽的根部截面面积(图7.2.2)之和,按后浇键槽根部截面 和预制键槽根部截面分别计算,并取二者的较小值; 垂直穿过结合面所有钢筋的面积,包括叠合层内的纵向钢筋。 ucc1ccy 0.070.101.65 ksd Vf Af AAf f=+ uEcc1ccy 0.040.061.65 ksd Vf Af AAf f=+ c f y f k A sd A 19 图7.2.2 叠合梁端部抗剪承载力计算参数示意 1后浇节点区;2后浇混凝土叠
39、合层;3预制梁;4预制键槽根部截面; 5后浇键槽根部截面;6叠合梁纵向钢筋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7.2.2 条与本条等效。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 08-2154-2014 7.2.3 型钢混凝土叠合梁端竖向接缝的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持久设计状况 (7.2.3-1) 2 地震设计状况 (7.2.3-2) 式中: fs 型钢抗拉强度设计值; tw 型钢腹板厚度; hw 型钢腹板高度。 7.2.5 在地震设计状况下, 预制柱底水平接缝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对于钢筋混凝土预制柱 1)当柱受压
40、时: (7.2.5-1) 2)当柱受拉时: (7.2.5-2) Ac12 4 5 4 5 1 1 1 1-1 6 6 3 ucc1ccy 0.070.101.650.58 ksds w w Vf Af AAf ff t h=+ uEcc1ccy 0.040.061.650.58 ksds ww Vf Af AAf ff t h=+ 0.81.65 uEsdcy VNAf f=+ 2 1.651 uEsdcy sdy N VAf f A f = 20 式中: 预制构件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与剪力设计值V相应的垂直于结合面的轴向力设计值,取绝对 值进行计算
41、; 垂直穿过结合面钢筋的面积; 地震设计状况下接缝受剪承载力设计值。 2 对于预制混凝土异形柱,应仅考虑验算方向柱肢截面的承载力,并按式 (7.2.5-1)计算。 3 对于型钢混凝土预制柱 1)当柱受压时: (7.2.5-3) 2)当柱受拉时: (7.2.5-4) 式中: 预制柱剪跨比。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第 7.2.3 条第 1、2 款与本条第 1、2 款等效。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7.3.2 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整体封闭
42、箍筋,且 箍筋的搭接部分宜设置在预制梁中(图7.3.2a) 。 2 采用组合封闭箍筋形式(图7.3.2b)时,开口箍筋上方应做成135弯钩;弯 钩端头平直段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10d,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5d(d为箍筋 直径) ;现场采用箍筋帽封闭开口箍,箍筋帽宜一端做成135弯钩另一端做成90 弯钩, 并在钢筋就位后弯折成135; 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 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10d, 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5d。 c f y f N sd A uE V 0.58 0.81.65 uEsdcys w w VNAf ff t h =+ 2 0.58 1.651 uEsdcys ww sdy N V
43、Af ff t h A f =+ 21 预制部分 叠合梁 (a) 采用整体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预制部分 叠合梁 (b)采用组合封闭箍筋的叠合梁 图7.3.2 叠合梁箍筋构造示意图 1预制梁;2开口箍筋;3上部纵向钢筋;4箍筋帽;5整体封闭箍筋 编者注: 除一、 二级抗震等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及承受扭矩的叠合梁外, 也可按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1-2016图5.6.2(b)采用一端做成 135另一端90弯钩交错布置的组合封闭箍筋形式。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7.3.2 条与本条等效。 7.3.3 预制柱的设计应符合现
44、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要求,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采用灌浆套筒连接时, 钢筋连接区域的柱箍筋应加密, 加密区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套筒上端第一个箍筋距 离灌浆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图7.3.3) 。 图7.3.3 柱箍筋加密区域 1预制柱;2柱钢筋连接;3箍筋加密区;4加密区箍筋 1 3 1 3 5 5 344 2 1 1 3 2 1 4 3 2 500 50 2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DGJ08-2154-2014 第 7.3.3 条第 3 款与本 条第 3 款等效。 7.3.4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
45、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中, 预制柱可根据需要采用单层柱方案 和多层柱方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 2 当采用单层预制柱时,柱底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图 7.3.4-1) ,柱底混凝 土表面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柱底宜预留 20mm 坐浆层,并采用灌浆料填实。 图7.3.4-1 预制柱底接缝构造示意 1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粗糙面;2拼缝灌浆层;3后浇区 3 当采用多层预制柱时,柱底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以下 10mm 处,梁端宜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其纵向钢筋在节点核心区可靠锚固。 4 多层预制柱的节点处应增设交叉钢筋,并应在预制柱上下侧混凝土内可靠锚 固(图 7
46、.3.4-2) 。交叉钢筋每侧应设置一片,其强度等级不宜小于 HRB400,其直径 应按运输、施工阶段的承载力及变形要求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 16mm。 图7.3.4-2 多层预制柱接缝构造示意 1多层预制柱;2柱纵向钢筋;3交叉钢筋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7.3.4 条与本条等效。 7.3.5 预制柱与叠合梁组成的框架节点处, 梁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现浇节点区内锚固 或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1 3 20 1 2 3 23 1 在框架中间层中节点处 (图 7.3.5-1) , 节点两侧的预制梁下部纵向钢筋宜锚固 在节点区现浇混凝土内,也
47、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的方式直接连接;上部钢筋在节点 区现浇层内应连续。 2 在框架中间层边节点处(图 7.3.5-2) ,梁纵向钢筋锚固在节点区混凝土内;当 柱截面尺寸不满足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直线段长度 应伸过柱中心线不小于 5d,且不宜小于 0.4labE;也可采用 90弯折锚固,锚固直线 段不宜小于 0.4labE,且弯折后直线段不小于 15d。 (a) 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 (b) 梁下部纵向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 图7.3.5-1 中间层中节点 1后浇区;2下部纵筋连接;3预制梁;4预制柱;5下部纵筋锚固 图7.3.5-2 中间层边节点 1后浇区;2梁纵筋锚固;
48、3预制梁;4预制柱 3 在框架顶层中节点处 (图 7.3.5-3) , 梁钢筋的构造按照本条第一款中的规定确 定;柱纵向钢筋锚固在节点区内,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0.5labE。 1 4 5 3 1 4 2 3 3 2 1 4 24 4 在框架顶层边节点处 (图 7.3.5-4) , 柱宜向上伸出一段并将柱纵向钢筋锚固在 伸出段内,伸出段长度不宜小于 500mm,伸出段内箍筋间距不应大于 5d 且不应大于 100mm;柱纵向钢筋宜采用锚固板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长度不应小于 40d,d 为纵 向钢筋直径 (图 7.3.5-4a) ; 梁下部纵向钢筋应锚固在节点区混凝土内且
49、宜采用锚固板 的机械锚固方式,锚固直线段长度应伸过柱中心线不小于 5d,且不宜小于 0.4labE; 或将梁上部钢筋与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区搭接 (图 7.3.5-4b) , 柱内侧纵筋机械锚固 长度尚应符合本条第 3 款要求。 (a) 梁下部纵向钢筋锚固 (b) 梁下部纵向钢筋机械连接或焊接 图7.3.5-3 顶层中节点 1后浇区;2下部纵筋连接;3预制梁;4下部纵筋锚固 (a) 柱向上伸长 图7.3.5-4 顶层边节点 1后浇区;2纵筋锚固;3预制梁;4柱延伸段; 编者注:第 4 款框架顶层边节点及图 7.3.5-4(a)应符合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 准GB/T 51231-2016 第
50、5.6.5 条第 5 款的规定。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7.3.5 条与本条等效。 1 4 3 2 1 3 3 40d 500 1 4 2 25 5.4 剪力墙结构设计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居住建筑设计规程DG/TJ 08-2071-2016 8.1.2 对同一层内既有现浇墙肢也有预制墙肢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现浇墙肢水 平地震作用弯矩、剪力宜乘以不小于 1.1 的增大系数。 *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公共建筑设计规程 DGJ08-2154-2014 第 8.1.2 条与本条等效。 8.1.5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剪力墙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 当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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