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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行动表海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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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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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优先行动表: 海关制度
战略目标: 经过简化海关制度、 加强一致性和提高透明度, 以减少贸易壁垒, 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 并提高贸易数据收集的效率和质量。
主要行动I: 参照主要国际标准( 如修改后的《京都公约》、 《WTO估价协议》和东盟协调税则归类制度等) , 简化GMS各国的海关制度和法律规章, 并发展一种在GMS各成员国间进行协调的途径――特别是与制度和文件相关的方面。
活动描述
目标
2、期限
成果评价指标
负责机构
风险和假设
同《京都公约》中建立的标准保持一致并缩小GMS各成员国现行标准同该标准的差距, 并在GMS内建立协调一致的法律、 规章、 制度和形式。
不迟于 12月31日
- 完成差异分析, 列出结果并在GMS成员国间共享。
- GMS一个或更多成员国现行的有效的简化措施应被其它成员国所采用。
- 对GMS成员国确定的法律、 规章、 制度和形式的进一步协调。
- 使用可测量的年度目标简化/协调已启动的”行动计划”。
GMS海关管理
部门
GMS 中负责SFA-TFI的 部门
风险
- 缺乏GMS各成员国的政治承诺。
- 与其它外部援
3、助的交叉和重复。
假设
- GMS各国间的有效协调。
- 同附件A行动II的有效协调。
- 支持CBTA的活动。
- 充分考虑并与其它相关倡议、 活动和计划协调一致的活动。
战略目标: 经过简化海关制度、 加强一致性和提高透明度, 以减少贸易壁垒, 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 并提高贸易数据收集的效率和质量。
主要行动II: 面向贸易经营者和公众, 提高所有GMS海关法律、 规章、 制度和形式的透明度, 例如经过适当的英文出版物( 根据《跨边界交通协议》附件4的第31条款要求) 。
活动描述
目标期限
成果评价指标
负责机构
风险和假设
建立多媒体”海关信息平
4、台”, 使GMS国家和外部的贸易经营者和公众能够获取有关GMS各国海关法律、 规章、 制度和形式的完整、 准确的最新信息。
不迟于 12月31日
- 建立GMS海关法律和制度数据库并投入使用。
- 建立同GMS各国海关网站, 贸易投资网站以及亚洲开发银行网站的全方位链接。
- 更新和维护数据库和网站的适当安排。
- 针对贸易主体、 报关行、 公共领域等制作并发布多语种的”信息公告”、 说明、 解释条款、 布告等。
- 经商者和训练有素的贸易代表。
GMS海关管理
部门
GMS 中负责SFA-TFI的 部门
风险
- 缺乏GMS各成员国的政治承诺。
- 与其它外部援助
5、的交叉和重复。
假设
- 发展资金的可获得性。
- GMS受益方的适当投入。
- 支持CBTA的活动。
- 同其它相关倡议、 活动和计划协调一致的活动。
战略目标: 经过简化海关制度、 加强一致性和提高透明度, 以减少贸易壁垒, 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 并提高贸易数据收集的效率和质量。
主要行动III: GMS各国在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制度基础上, 建立海关后续缉查制度, 减少海关的边境控制。
活动描述
目标期限
成果评价指标
负责机构
风险和假设
基于有效的风险管理原则, 提高GMS海关管理部门应用后续缉查和简化的进出口制度的能力。
不迟于 6月30日
- 合理的后续缉查措施。
- 互相联系的风险管理体系。
- 适当的统一简化的制度和手续。
- 训练有素、 有责任心的海关人员。
- 海关边境控制措施的大量削减。
GMS海关管理
部门
GMS 中负责SFA-TFI的 部门
风险
- 缺乏GMS各成员国的政治承诺。
- 与其它外部援助的交叉和重复。
假设
- 加入GMS国家的海关法律允许此类控制。
- 发展资金的可获得性。
- 来自GMS受惠方适当的相应投入。
- 同其它相关倡议、 活动和计划协调一致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