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名称)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货查验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必须对经营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二)在市场内则与市场开办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四)与初次交易供货人交易前,索取、查验其对应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并保留复印件,后来每年查对一次。(五)对购进货品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查证明、检疫证明、QS准入标志等与食品安全有关证明并保留复印件;对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无法证明是合法来源食品
2、予以退回,不予进货。(六)对每日购进货品做好台帐登记,精确记载所进货品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姓名。(七)若悬挂“总代理”字样牌匾,必须持有合法有效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以备查验。(八)若标示“厂家直销店”或者只要从事一种或几种大宗食品批发,将有关厂家证明及进货证件向市场主办单位立案。(九)不销售不符合国家、行业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等质量原则食品,销售食品应符合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规定。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获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不超期使用健康证明。(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
3、员卫生档案。(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汇报制度 (一)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行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整顿、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行,并负责不合格项整改工作。(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题自查,定期自查根据所经营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题自查根据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行。(四
4、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查清原因、立即整改。有证据表明也许危害食品安全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药物监管部门汇报,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六)食品安全自查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行时间、计划、人员、成果和排查整改状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留时限不得少于2年。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寄存,不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三)食品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寄存。各类食品有明显标
5、志,有异味或易吸潮食品应密封保留或分库寄存,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留。(四)贮存散装食品,应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食品。(六)食品仓库应常常开窗通风,定期打扫,保持干燥和整洁。(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食品安全追溯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生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献。(二)对购入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
6、品经营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有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通过检查检疫食品检查检疫合格证明。上述有关证明文献应当在有效期内初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络方式;销售凭证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四)索取和查验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查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查合格汇报和销售发票(凭证)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顿建档备查,有关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7、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 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二)采用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进货台账妥善保留,保留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保留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食品,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醒;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汇报食品药物部门依法处理,食品处理状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
8、 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与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员由负责人专职或兼职。(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履行如下职责:配合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状况;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状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食品安全状况
9、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管理;对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人员调离有关岗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留多种检查记录;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协助单位并及时汇报卫生及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采用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协助单位定期向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汇报;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其他管理工作。 九、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品种、品牌、数量等有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认真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来源合
10、法。3、签订供货协议。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尤其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双方责任和义务。4、索取食品有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有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互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有条件时设置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食品,告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6、每一批次进货状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二)1、有必要时建立食品存储仓库。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
11、络电话等信息。3、按照食品储备规定进行寄存。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洁、挂牌寄存。严禁寄存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留期食品。4、贮存直接入口散装食品时,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状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置方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留期限为二年。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状况,要立即进行清理。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保证库房通风良好、洁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规定。8、变质食品设置专门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一样合
12、格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导致污染。(三)食品运送 当即应过程中需要运送食品时,严格遵照如下规定。1、运送食品时运送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送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2、在装卸所采购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3、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把直接入口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食品受到污染。(四)食品销售1、每天对商家销售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警示标志、警示阐明或者注意事项规定销售预包装食品,保证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对即将抵达保质期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3、用于食品销售容
13、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规定。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销售状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召回告知,应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告知政府监管部门。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告知状况。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告召回食品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
14、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召回及封存食品状况要及时告知供货商即政府监管部门。5、 不合格食品处置。与供货商有协议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按照政府部门告知规定进行处置。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告知规定执行。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十、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一)与供货商交易,应当索取供货商对应证照,即: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发票、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并每年查对一次。(二)对购进食品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商索取
15、食品质量检查证明、合格证和检疫证明(复印件),一式二份,一份交购货方立案,一份由本人留存。(三)对每日购进食品按批次将品名、产地、生产或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商姓名等内容记录台帐。(四)将供货商提供多种资料和进货发票(包括进货单),按批次装订保留完整。以备查验。(五)除详细等进货内容外,还应当将销售状况认真详细登记,一旦发既有不合格食品售出,可按照销售记录迅速找到消费者找到并召回售出食品。(六)厂家按销售单及对应发票,精确发货,在送货单签字确认所收到商品无误。(七)退货商品直接交予厂家,做好退货记录。(八)每日一次上报收发存报表。 十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
16、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严禁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无毒、清洁售货工具。(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四)销售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留期限(或保质期)等。(五)展示食品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六)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防止食品交叉感染。(七)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容器,保持食品新鲜卫生,不得超过保质期。(八)展示柜玻璃、销售用品、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食品,展示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九)展示食品销售人员必须持有
17、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十)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重要检查各项制度贯彻贯彻状况。(十一)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贯彻,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与否有违反制度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食品经营操作流程图
18、 审验供货商经营资格 (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等证明文献) 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文献 (查验产品出厂合格证、查验产品检查检疫汇报等) 验明产品标识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清点、检查产品(检查与否破损、变质、发霉) 贮存 ①按食品标签标明温度贮存、保管食品 ②各类食品成品应按品种、进库日期分类,分开寄存,离地不少于20CM-30CM,离墙不少于30CM ③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 ①直接销售 ②按
19、规定做好售后服务 ③接受消费者投诉 经营者采购、经营 资料分类装订存档 (将供货商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和购进食品票据分类装订成册存档。) 销毁处理或退回供货商。 建立并登记购(销)台帐 建立食品进货台帐、批发企业建立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保留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上货架(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摆放按品种分 类) 不合格食品 合格食品 不合格食品 合格食品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0、 经营场所设施布局图 企业名称: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高新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贯彻贯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理念,本人(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
2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和义务,对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负责。 二、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严格履行查验义务,按规定建立进货台账、保留有关凭证,保证食品进货渠道合法,来源可追溯; 三、保持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工作。防止食品污染,保证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符合食品安全需要; 四、按照原则生产加工食品,所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贮存食品
22、温度、湿度控制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无毒、无害。同步,严格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一)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和其他也许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 (二)不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原则限量食品; (三)不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四)不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使用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肉类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五)不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
23、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六)不以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或者以此类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八)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经营者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九)不经营未按规定注册或者立案保健食品; (十)掌握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措施,保证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达100%。不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送工具等污染食品; (十一)不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 五、定期对食品进行清理,不经营腐败
24、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规定食品。 六、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食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寄存,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告知状况,将有关状况汇报当地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采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救治中毒者,封存有关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不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消灭有关证据。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积极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管,不停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如有违反,乐意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并在经营场所内显
25、眼位置(制作公告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高新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贯彻贯彻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理念,本人(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和义务,对所生产经营食品安全负责。 二、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严格履行查验义务,按规定建立进货台账、保留有关凭证,保证食品进货渠道合法,来源可追溯; 三、保持个人卫生,从业人
26、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入口食品工作。防止食品污染,保证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符合食品安全需要; 四、按照原则生产加工食品,所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贮存食品温度、湿度控制符合食品安全规定,保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无毒、无害。同步,严格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一)不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化学物质和其他也许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或者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 (二)不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原
27、则限量食品; (三)不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四)不使用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或者使用未经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肉类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五)不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加工食品; (六)不以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或者以此类油脂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七)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或者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八)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经营者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九)不经营未按规定注册或者立案保
28、健食品; (十)掌握对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措施,保证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达100%。不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送工具等污染食品; (十一)不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有关产品。 五、定期对食品进行清理,不经营腐败、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规定食品。 六、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原则食品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寄存,告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告知状况,将有关状况汇报当地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采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救治中毒者,封存有关食品以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物品,不隐瞒、谎报、缓报,不得隐匿、伪造、消灭有关证据。 本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积极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管,不停提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如有违反,乐意承担对应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并在经营场所内显眼位置(制作公告栏)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承诺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