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博皖广场一期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二零一四年 月 日发包方(甲方) 合肥博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安徽中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议审查该主体是否具有本合同约定的主体施工资质,保证合同主体的合法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博皖置业售楼部内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安徽博皖广场一期 1.3 承包内容:售楼部内部全部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确认的装修施工图、预算等,以及甲方东大街售楼部空调、吸
2、顶灯、LED屏等拆装建议明确写明具体的承包内容。1.4 承包方式: (1) (1)包工包料; (2)包工部分包料; (3)包工不包料1.5 工期: 建议增加: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 日历日。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于5月22日 竣工日期: 6月19日 建议明确写明具体的开工、竣工期日。 1.6 工程质量: 合格 1.7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一次性包干价贰拾陆万元整 (¥260000.00元)建议增加:,该价款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施工费、安装费、检测费、报审费、验收费、税金、利润等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工程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3、2、双方工作2.1甲方工作2.1.1 甲方于开工前 2 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的施工图纸 壹 套(或作法说明 壹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2.1.2 就房屋装饰方案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2.1.4 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2.1.5 指派 陈茂焱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1.6 委托 河北
4、方舟 建议写明监理单位的全称 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 梅法祖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1.7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2.2乙方工作2.2.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并严格按照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装修。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2.2.4 指派 袁小康 建议增加: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
5、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2.5 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若施工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赔偿;2.2.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总包单位的关系。2.2.7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建议修改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
6、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乙方除承担恢复原状责任外,还应承担因恢复原状发生的全部费用,如因乙方擅自拆除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损失、行政罚款等。2.2.8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设备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2.2.9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建议修改为: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2.2.10 组织竣工验收,请完善该条内容。3、工期建议修改为:工期顺延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3.2 因乙方责任,
7、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3 由于工程质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等原因造成的返工、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工期不顺延。3.4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3.5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万元。该条与第10.2条重复,建议删除。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4.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5)其他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
8、准。4.2 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或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4.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4.4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不合格项目应由乙方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应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增加一条:乙方应自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将与该工程有关所有文件、资料移交给甲方。移交时,甲、乙双方签订工程移交确认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9、5、材料设备的供应5.1 乙方应按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与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所购主材必须经甲方认可建议修改为:甲方书面认可方能采购。5.2 乙方应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3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4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更换、重做并赔偿甲方损失。6、工程变更
10、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施工前2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变更设计的施工。6.2 所有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局部增加,甲方均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建议修改为:乙方同意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增加工程量相关费用。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超过贰仟元时由甲方承担。建议明确是超过贰千元的部分由甲方承担,还是全部由甲方承担?6.4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6.5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报告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
11、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6.7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有甲方承担。7、工程价款及结算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1)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3)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变更及增加项目按照本合同第1.7条约定的价格为准。7.2 双方协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造价的70%,新年前支付至95%,余下的
12、5%作为质保金,待1年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7.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7.5 乙方按工程结算额开机发票。建议修改为:乙方按工程结算额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按照本合同第7.2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8、索赔8.1 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了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9、安全生产和防火9.1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
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9.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9.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建议增加一条: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问题,造成甲方、乙方以及任何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
14、造成的一切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承担的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10、违约责任10.1 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0.005%支付滞纳金。10.2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00元作为违约金。建议修改为: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或者逾期移交本合同约定工程,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补足,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建议增加: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质量、乙方施工质量、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
15、消防规定等非甲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一切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1、保修11.1 本工程免费保修责任期:为1年。建议修改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的质保期 年,自甲、乙双方签署工程移交确认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建议修改为:甲、乙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以及甲方要求的工程内容,并包括乙方采购所有材料、设备、设施。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建议修改为:在质保期内,本合同约定工程(包括乙方采购所有材料、设备、设施)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故
16、障,由乙方无条件免费上门予以维修或更换(包括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时起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调换,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由承担,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超出质保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补足。11.4 由于甲方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建议增加以下内容:11.6 质保期满,乙方同意负责本合同约定工程的终身维护服务,且同意在此情形下仅收取维护成本费。11.7 乙方确认,质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如上
17、述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本合同约定工程(包括乙方采购所有材料、设备、设施)出现质量问题或故障,甲方无法同乙方确认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则按照本合同第11.3条执行:联系人: 联系方式: 12、争议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12.2 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合同解除和终止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13.2 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14、附则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14.2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另附施工图 (2)工程项目预算书:另附报价单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材料清单 建议增加:14.3 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行: 账号: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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