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抵押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
乙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 的一处房产。面积:________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作借款抵押。
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抵押范围:本合同抵押范围限于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 元。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乙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财产,乙方不得干涉:
1、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
3、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条抵押权的撤销: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如发生纠纷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