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承包施工协议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承发包事宜,订立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寿阳“马首隽庭”商住小区工程2、工程地点:山西省寿阳县马首乡马首村3、工程内容:一期工程,包括四栋联排住宅: 7#、#楼地上三层,共6户,建筑面积1340.64 m2;一栋叠加住宅:#楼为四层6户,建筑面积1142.34m2;一栋会所:17#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592.98m2;门卫建筑面积26.
2、43 m2;东北角水泵房用房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建筑面积409.15m2;沿街商业建筑面积518.65 m2;#-16#楼的地下一层车库3095.61 m2;建筑面积合计7125.8m2。二期工程,包括八栋联排住宅:#-16#楼的地上一至三层,共24户,建筑面积5581.44m2;五栋叠加住宅,1#-5#楼为四层,共32户,建筑面积6098.16 m2;建筑面积合计11679.6m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垫资承包,所有主材、辅材、周转材料、零星材料、机械机具设备均由乙方自供。二、工程承包范围:给定的施工图纸范围内自土方开挖、基础垫层到主体封顶的土建、装饰装修和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工程。
3、三、合同工期:1、一期工程,开工日期:2014年5月26日,竣工日期:2014年10月2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45天。其中:土建主体2014年8月15日完工,二次结构及安装9月15日结束,9月20日土建项目全部竣工,外装修开竣工日期定为:9月1日-10月20日。2、二期工程开竣工日期:另定。四、质量标准:以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必须达到合格标准。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甲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合格为止。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酌情处罚。五、工程计价和结算、确定依据:(1)工程量计算依据是本工程相关的施工蓝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单、
4、技术核定单等,计算规则严格执行2011年定额及国家规范规定。(2)计价套用2011年建筑及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1年山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1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材料单价调整参照省定额站发布的山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人工单价调整参照省住建厅发布的“晋建标字(2013)71号文件”:(人工单价57元/工日调整为70元/工日,63元/工日调整为77元/工日,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上人工随之调整;签证工调整为建筑安装工程87元/工日,装饰装修工程96元/工日;但调整部分的人工费不计取税金。)2、取费约定:参照2011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本工程不计取规费和税金。企业管理费按本定额规定费率的50%
5、执行。其它取费(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利润等)执行定额规定费率。人工、材料、机械差价的动态调整,不计取任何费用,直接计入工程造价。3、总造价确定:在上述1、2条约定范围之内,按照2%的下浮比例确定工程总造价。4、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程,可另行约定综合单价计价。5、施工单位所发生的水、电费应从总结算中扣除。(1)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均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2)其它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均由本协议乙方与其它乙方据实结算。六、付款方式 按部位支付工程进度款:一期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金额的70%。七、竣工结算、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资料后,甲方即行审核由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书。、乙方所报的结算总值不得超过实际总值的5%,如有所超,5%以外的虚报工程量的审计费用,按3的比例由甲方向乙方计取。3、合同承包范围外的工程结算:以甲方签证认可单为准。八、甲方分包项目:消防工程、门窗工程、电地暖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太阳能工程,均由甲方自行发包施工,乙方积极配合,不计取配合费用。九、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本协议第八条分包项目中所需的材料设备,由甲方自行采购供应。2、甲方对所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负全责,甲方所购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其它质量证明文件,并须交由乙方向监理公司申请报验。3、甲方所购材料设备需要复验时,所
7、发生的二次检验试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4、甲方应于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在共同清点后,交由乙方妥善保管。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未通知乙方清点甲供材料设备,乙方不负责保管,导致丢失损坏的经济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十、乙方供应材料设备1、乙方按照图纸设计和甲方指定品牌以及相关标准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所购材料设备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其它必须的质量证明文件。2、乙方对所购材料设备的质量负全责,乙方承担全部保管责任。3、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在进场卸货前办理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手续,并填写验收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档备案。4、甲方指定材料品牌:钢材:美锦水泥:阳泉冀东商砼:有
8、资质的寿阳当地商品砼厂家管材:天津友发、天津中天PVC管材:中财、华财、康辉电线电缆:天津津成、上海胜华电表箱、电柜、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产品:太原德力西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甲乙双方共同验收之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送达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责由乙方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十一、工程验收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 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前48小时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师到场验收。通知应当写明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验收合格以后,甲方工程师在
9、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继续施工。验收如不合格,乙方须在甲方工程师限定时间内进行修改作业,然后重新验收。(2) 甲方工程师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再次通知甲方务于48小时内验收,若甲方工程师仍未验收,则视为甲方已经认可乙方验收记录。2、 竣工验收(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两套符合规范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2)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若有逾期则视同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 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后,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即将
10、工程强行交付使用,即视同工程验收合格。(4)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且在完工以后一个月内不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导致甲方不得不向业主交房,所造成的违约责任和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十二、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于工程开工以前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和方案,并报甲方备案。(2)乙方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借以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甲方有权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操作行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到符合规定为止。十三、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
11、: (1)提供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助解决图纸及设计变更等相关问题。(2)搞好现场“三通一平”,实现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3)甲方工地代表和现场工程师发现乙方工人违章施工时,有权下达整改命令,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4)协助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及验收工作。2、乙方责任: (1)组建一支过硬的施工队伍,除项目经理外,还应配备技术员、造价员、质量总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关管理人员,编报组织机构表,呈报甲方备案。(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和甲方管理人员顶嘴、冲突。(3)开工以前编制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并报甲方备案。(4)
12、保证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符合规范和标准,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及现场脏乱所发生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5)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当立即将真实情况上报甲方及监理,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乙方自行主动承担事故发生后的费用及损失。(6)按照甲方要求,按月、季、年度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作为是否延误工期的重要依据。(7)员工必须佩戴上岗证上岗,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并报甲方备案。(8)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火灾、所发生的物品损坏、人员伤亡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十四、质量保修1、保修范围:乙方负责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安装工程。2、保修
13、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3)装修工程为2年。3、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乙方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4、保修金的支付和返还(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5%。(2)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
14、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乙方。十五、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按照工程造价总值的万分之三扣罚乙方违约款项,并由甲方现场工程师直接开具罚单,甲方支付工程款时,有权根据罚单予以全额扣除。2、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30日内工期相应顺延;超过30日,每超过一日,甲方按照本次应该支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十六、合同解除1、本协议生效以后,一方擅自解除协议,应按工程总造价的5%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罚金。由于擅自解除协议,使守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罚金时,擅自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予全部赔偿。2、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解除本协议,并签订解除本
15、协议的协议。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1)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承包内容施工造成甩项、工期延误)致使协议无法履行。5、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当做好已完工程、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撤出自有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6、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无过错一方造成的损失。7、协议解除不影响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十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约定。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对外规范合同与本协议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本协议为准。十八、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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