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货物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2年1月前言为规范世界银行在华贷款项目的采购工作,财政部于1991年组织编写并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范本(以下简称“范本”),此后又于1993年与世界银行一起根据试用情况对该套“范本”进行了修订。1995年,世界银行对其“采购指南”进行了修订,随后编写出版了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标准招标文件”,并要求其借款国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必须使用“标准招标文件”。经过充分协商,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双方同意参照世界银行的“标准招标文件”对1991年以来编写的“范本”进行修订、补充,并于1997年重新出版了“
2、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近二十年来,“范本”的使用对规范世界银行在华项目的采购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国内的有关采购制度建设也产生了有益的影响。2001年10月,多边开发银行和有关国际金融机构编制出版了“通用招标文件和用户指南”。该“通用招标文件”充分反映了这些国际机构的“最佳实践”成果。根据该“通用招标文件”编写的世界银行“标准招标文件”自此以后统一应用于我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国际竞争性招标工作中。近些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不断地对其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并开始强调和推动在其贷款项目中使用国家采购制度。与此同时,近些年来我国国内的项目建设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
3、化,有关采购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公共采购中进行公开招标、使用标准招标文件也得到普遍认同。这些对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华项目的招标工作,特别是国内竞争性招标工作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基于上述情况,同时考虑到自1998年机构改革后亚洲开发银行业务也统一归口到财政部管理,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国际金融组织项目的管理,规范有关招标采购工作,财政部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协助下,对1997年出版的有关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范本”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更名为国际金融组织项目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以下简称新范本),以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新范本充分考虑了中国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世界银行
4、、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和采购政策的要求,反映了采购工作应遵循的经济性、效率性和透明性原则,强调了在招标工作中反欺诈、反腐败的要求。新范本适用于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对华所有贷款、赠款项目的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同时,财政部鼓励其他国际金融组织在华项目的国内竞争性招标也使用该新范本。新范本包括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和土建工程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文件,分为中、英文版本,以适应可能存在的不同语言上的要求。新范本“招标文件”由三篇九章组成。第一篇规定了招标程序,包括投标人须知、招标资料表、评标和资格标准、投标文件格式以及合格国家;第二篇规定了采购要求,包括供货需求或买方要求;第三篇规定了合同,包括一般
5、合同条款、特殊合同条款以及合同格式。考虑到使用的广泛性和具体项目的情况,新范本“招标文件”包含了固定条款和变动条款两类。固定条款为普遍适用的、不能修改的条款;变动条款为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采购要求进行调整的条款。具体的采购要求和特殊的合同规定可以在“招标资料表”和“特殊合同条款”中反映。本套新范本在修订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表示感谢。财政部国际司二一二年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并非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因此,在正式发布招标文件时,不应包括投标邀请函。招标编号:_1. 中国政府已从_ 此处插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如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_
6、 此处插入项目名称。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_ 此处插入合同名称和编号。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如果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政府,该段应全部替换如下:(项目执行机构)将使用(资金名称)支付(项目名称)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合同名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2. _ 此处插入项目执行机构的名称。现邀请合格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_。_。 此处插入对所要采购货物的简要描述,包括货物的类型、数量、项目地点和其他能使潜在的投标人决定是否投标的信息。如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专业经验或能力,该要求也应包括在此处。上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交货期为
7、合同签订后_天 插入天数。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_ 此处插入国际金融组织名称,如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如果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政府,该段应全部替换如下: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_ 此处插入办公时间,如:上午9时至下午5时。查阅招标文件。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_ 此处插入技术、财务、法律和其他方面的要求。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
8、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_ 此处插入人民币金额。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_ 此处插入付款方式,如现金支票、汇款至(账号)。招标文件将采用_ 此处插入招标文件寄送方式,如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7.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_ 此处插入日期和具体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_ 此处插入日期和具体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的金额为_ 此处插入“人民币”及具体金额或投标价的百分比。8. 本投标邀请函同时在_ 此处拥入有关媒体或网站名称。上发布。9.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地址一
9、:招标文件查阅地址:_。 此处插入查阅招标文件的详细地址,包括项目执行机构名称、办公室房间号、人员姓名、街道名称、城市区号、国名。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_。 此处插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详细地址,包括项目执行机构名称、办公室房间号、人员姓名、街道名称、城市区号、国名。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_。 此处插入递交招标文件的详细地址,包括项目执行机构名称、办公室房间号、人员姓名、街道名称、城市区号、国名。接收投标文件的地址只能有一个,并且这个地址应尽可能接近开标地址,以缩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差别。地址四:开标地址:_。 此处插入开标的详细地址,包括办公室房间号、街道名称、城市区号、国名
10、。开标地址只能有一个,并且这个地址应尽可能接近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以缩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差别。_ 此处插入项目执行机构的名称。_年_月_日目录第一篇招标程序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第一节总则4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5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6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启9第五节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11第六节合同的授予13第二章投标资料表15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20一评标标准20二资格标准22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3一投标人信息表23二联合体成员信息表24三投标函25四报价表27五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31六制造厂商授权书32第五章合格国家33第二篇供货要求34第六章货物需求表351货物清单和
11、交货时间表352相关服务清单和完成时间表373技术规格384图纸405检验和测试41第三篇合同42第七章一般合同条款431定义442合同文件443欺诈和腐败行为444解释445语言456联合体457合格性458通知459主导法律4510争端的解决4511供货范围4612交货和文件单据4613卖方责任4614买方责任4615合同价格4616付款条款4617税4618履约保证金4619版权4720保密信息4721分包4722技术规格和标准4723包装和单据4724保险4825运输4826测试或检验4827误期赔偿费4828保证4829专利赔偿4930责任限制4931法律和规章的改变4932不可抗力
12、4933变更指令和修改合同5034延长时间5035终止合同5036转让51第八章特殊合同条款52第九章合同格式57一合同协议书57二履约保证金58三预付款银行保函59第一篇招标程序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目录第一节总则4第1条投标范围4第2条资金来源4第3条腐败与欺诈行为4第4条合格的投标人4第5条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5第6条招标文件的章节5第7条招标文件的澄清6第8条招标文件的修改6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6第9条投标费用6第10条投标文件的语言6第11条投标文件的构成6第12条投标函和报价表7第13条替代方案7第14条投标报价和折扣7第15条投标货币7第16条证明投标人合格性的
13、文件7第17条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合格性的文件8第18条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性的文件8第19条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8第20条投标有效期8第21条投标保证金8第22条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9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启9第23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9第24条投标截止时间10第25条迟交的投标文件10第26条投标文件的修改、替换和撤回10第27条开标10第五节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11第28条保密11第29条投标文件的澄清11第30条投标文件的响应性11第31条不一致、错误和遗漏11第32条投标文件的初审12第33条合同条款和条件的审查;技术评审12第34条评标12第35条投标的比较13第36条对
14、投标人资格的审查13第37条买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13第六节合同的授予13第38条授予合同的标准13第39条买方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数量的权利13第40条中标通知书13第41条签订合同14第42条履约保证金1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总则第1条投标范围1.1本次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买方名称、招标名称及其编号、合同名称及其编号详见“投标资料表”。1.2在本招标文件中:(1)“书面形式”系指送达的、文字记载形式的意思表示(如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传等)。(2)“天”指日历天数。第2条资金来源2.1买方计划将“投标资料表”所述的资金用于支付“投标资料表”所述项目的费用
15、。买方准备将其中的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2.2付款将按“投标资料表”所述的方式进行。第3条腐败与欺诈行为3.1根据中国政府的反腐败政策,买方和投标人、卖方、承包商及其代理机构(不论申明与否)、人员、分包商和服务提供商在招投标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3.2为此,“投标资料表”规定了欺诈和腐败的定义以及相应的制裁措施。3.3投标人应知晓第七章一般合同条款第35.1款(1)(iii)项中的有关规定。第4条合格的投标人4.1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国有企业作为投标人的合格性取决于投标人须知第4.5款的规定。投标人还可以是根据协议组成的联合体,或根
16、据有法律效力的意向协议将要组成的联合体。如果是联合体:(1)联合体全体成员应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合同义务;(2)联合体应指定一个成员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其在本次招标期间代表任一或全体成员处理相关业务。如果联合体中标,该牵头方还将在履行合同期间代表任一或全体成员处理相关业务。4.2投标人及组成投标人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规定的合格国家的国籍。如果投标人是某国居民,或根据某国法律组成、设立或注册成立并运营,则该投标人即被认为拥有该国国籍。该规定也将适用于确认合同(包括相关服务)任何部分的分包商或供应商的国籍。4.3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利益冲
17、突。所有有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在本次招标中,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但不仅限于)下述情形的,则被认为存在着利益冲突:(1)他们拥有一个共同控制人或共同控股股东;(2)他们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或间接的补贴关系;(3)他们在本次招标中拥有同一个法定代表人(4)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使他们能够直接地或通过第三方在本次招标中获得其他投标人的信息或影响其他投标人;或影响买方关于本次招标的决定;(5)投标人参与了本次招标中一个以上的投标。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将导致其所参与的所有投标都将作为废标处理。但是,该情形并不包括分包商参与一个以上的投标,只要他不作为投标人参与投标。(6)投标人以及其附属机构
18、作为咨询顾问参与了本招标文件的编写;(7)投标人或其附属机构已受聘于买方或将受聘于买方对本次招标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4.4在投标截止时间或其随后的时间内,被“投标资料表”所述机构禁止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不合格的投标人。4.5对于国有企业,只有他们能证明自己在法律上和财务上是独立的、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并且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时,他们才是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4.6在买方提出合理要求时,投标人应向买方提供证据,证明其能够继续满足合格性的要求。4.7如果在本次招标之前进行了资格预审,那么,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投标。4.8世界银行或亚洲开发银行或其他国际金融组织资助合同的投标人还应符合“投标资
19、料表”规定的合格性。第5条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本次招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均应来自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所规定的合格国家。5.2本条所述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机械、设备和成套装置等。本条所述相关服务包括运输、保险、安装、培训和初期维护等。5.3本次招标中所使用的“原产地”,系指开采、生长、种植、生产、制造或加工货物的地方,或者通过制造、加工或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地方,而该产品在商业上被确认为其基本特征已与其所使用的部件之间有着实质性区别。5.4生产、装配、分配或销售货物的公司的国籍不能用于确定货物的原产地。第二节招标文件的内容第6条招标文件的章节6.1本招标文件分为三篇,包括以下章节。本招标文件应
20、与根据“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规定而发出的全部补遗一起阅读。第一篇招标程序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三章评标和资格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合格国家第二篇供货要求第六章货物需求表第三篇合同第七章一般合同条款第八章特殊合同条款第九章合同格式6.2买方发出的投标邀请函不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如果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不是直接从买方获得的,买方对它们的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6.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说明、格式、条款和规格等要求。没有递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信息或资料的投标可能被拒绝。第7条招标文件的澄清7.1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任何澄清要求,均应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址,
21、以书面形式与买方联系。买方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截止时间14天前收到的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同时,买方将把书面答复送达每个直接从买方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将说明所提出的问题,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如果由于澄清的需要而必须修改本招标文件,买方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8条和第24.2款规定的程序进行。第8条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买方可以通过补遗的方式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8.2补遗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买方将以书面形式将补遗送达所有直接从买方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补遗进行研究,买方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2
22、款的规定,自行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时间。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第9条投标费用9.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买方均无义务或责任负担这些费用。第10条投标文件的语言10.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买方之间就投标所发生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的支持文件和印刷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的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仅以中文翻译为准。第11条投标文件的构成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人须知”第12条、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的投标函和报价表;(2)“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3)“投标人须知”
23、第13条允许的替代方案;(4)“投标人须知”第22条规定的书面授权,以确认投标文件的签字人能够代表投标人;(5)“投标人须知”第16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6)“投标人须知”第17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合格性;(7)“投标人须知”第18条和第30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8)“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中标后其有能力履行合同;(9)“投标资料表”要求的其他文件。第12条投标函和报价表12.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编制并递交投标函。该投标函必须完整填写且不得修改其
24、格式。买方不接受任何替代格式的投标函。投标函中的全部空格都应填入所要求的信息。12.2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规定的格式编制并递交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报价表。第13条替代方案13.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替代方案不予考虑。第14条投标报价和折扣14.1投标人在投标函和报价表中所报出的价格和折扣应满足下述各款的要求。14.2在报价表中,所有合同和品目都必须分别列出和报价。如果报价表列出了品目而没有报价,其报价则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品目的报价中。如果品目没有在报价表中出现,其报价则被认为不包含在投标中。如果投标是实质性响应的,相应的修改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1.3款的规定进行。14.3投标函
25、中所述的报价应是不包含任何折扣的投标总价。14.4投标人应在投标函中报出全部无条件折扣,并说明这些折扣的使用方法。14.5出厂价和其他类似术语应按照“投标资料表”的规定,按国际商会最新出版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解释。14.6投标报价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要求进行。对投标报价进行分解的目的仅是为了便于买方对投标报价进行比较。该分解不会限制买方按其所提供的条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应按以下方式报价:(1)货物的出厂价(视具体情况,可以是工场交货价、工厂交货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包括用于生产或组装货物所需部件和原材料的所有关税及销售环节各种税费,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2
26、)货物运至“投标资料表”所述最终目的地(项目现场)的运输、保险和其他相关服务的费用(包括适用税费)。14.7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的规定,以可调整价格作为投标报价的投标将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如果“投标资料表”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调整,提供固定不变报价的投标不会拒绝,只是将其价格调整作零处理。14.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资料表”所规定的数量。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1款允许对一个以上的合同进行投标,而投标人又希望通过提供价格折扣而获得一个以上的合同,投标人应按照“投标
27、人须知”第14.4款的规定说明价格折扣的使用方法。同时,所有合同的投标文件应同时递交和开标。第15条投标货币15.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第16条证明投标人合格性的文件16.1为证明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4条规定的合格性,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投标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1款的规定,如果投标人是业已存在的联合体或将要成立的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联合协议或将要组成联合体的意向协议。有关文件应由所有联合体或将要成立的联合体全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第17条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合格性的文件17.1为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投标人须知”第5条规定的合格性,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本招标文件第四
28、章中报价表所要求的原产地声明。第18条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性的文件18.1为证明货物和相关服务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递交书面证据,证明其所提交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标准。18.2书面证据可以是文献、图纸或数据,应逐条详细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基本技术特性和运行性能,证明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如果存在对“货物需求表”的偏差和例外,也应一并给予说明。18.3投标人还应提供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时起直至“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正常、连续使用所需全部零备件的完整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及其货源和现行价格。1
29、8.4买方在“货物需求表”中指出的工艺、程序、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目录编号仅作说明用,不具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质量标准、品牌或目录编号。但投标人应证明这些替代标准、品牌或目录编号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货物需求表”中的规定,并且要使买方感到满意。第19条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9.1投标人应有证明其中标后有资格履行合同的书面证据,并使买方满意:(1)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要求,提供不是自己所制造货物的由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证明投标人已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向其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2)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证据
30、,证明自己在项目区设有维修或售后服务机构。当投标人在项目区没有维修或售后服务机构时,投标人应由一家机构代理。投标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该代理机构具有装备,并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应由卖方承担的保养、修理和备件供应等义务。(3)投标人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所列出的各项资格条件。第20条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文件应在买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有效期的,投标将被买方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0.2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买方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应使用书面形式。同时,投标保证金的
31、有效期也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人可拒绝买方的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除“投标人须知”第20.3款规定的情况外,既不能要求也不能允许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20.3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如果授予合同的时间超过原定的投标有效期56天以上,合同价格将按照延期通知书中的规定进行调整。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文件的评审应以投标价为基础,而不考虑上述的调整。第21条投标保证金21.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其人民币金额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21.2投标保证金可根据投标人的选择,采用以下形式:(1)中国境内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保函,(2)现金
32、。对于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应使用第四章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28天,或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0.2款的规定延长了的投标有效期之后28天。21.3凡没有按“投标人须知”第21.1款的规定包括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买方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21.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1条的规定,在中标的投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2条的规定递交了履约保证金后立即退还。21.5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除“投标人须知”第20.2款规定的情况外,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
33、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1条的规定签订合同;根据“投标人须知”第42条的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21.6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递交投标文件的联合体的名义递交。如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该联合体尚未在法律上成立,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则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投标人信息表”第7项所述的联合意向协议中的全部联合体成员的名义递交。第22条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2.1投标人应准备一套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文件在内的投标文件正本,并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3条允许,替代方案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替代方案”字样。另外,投标人还应递交“投标资
34、料表”规定数量的副本,并且在每一份副本上清楚地标明“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相符时,将以正本为准。2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经正式授权人员代表投标人签字。签字人的名字和职务还应同时使用正楷书写或打印在签字的下方。该授权应包括“投标资料表”规定的书面确认,且应包括在投标文件之中。22.3任何行间插字、删除或改写所做的涂改均应经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才有效。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启第23条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23.1除非“投标资料表”允许投标人选用电子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采用邮寄或人员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密封和标记方式如下
35、:(1)采用邮寄或人员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每一份副本(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3条允许,还应包括替代方案投标文件)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替代方案”字样。然后,再将所有装有正本、副本和替代方案的信封装在另一个信封中。其他的程序应满足“投标人须知”第23.2款和第23.3款的要求。(2)如果允许使用电子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遵循“投标资料表”规定的电子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程序。23.2内外层信封均应:(1)注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1款的规定,写明买方地址;(3)注明“投标人须知”第1.1款规定的招标
36、编号和“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标识;(4)注明在“投标人须知”第27.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警告字样。23.3如果全部信封未按要求密封和加注标记,买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第24条投标截止时间24.1投标人应使买方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址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文件。24.2买方可以根据“投标人须知”第8条的规定,自行决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而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买方和投标人与前一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均应相应延续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第25条迟交的投标文件25.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买方将不再考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
37、后收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宣布为递交迟到而被拒绝接受,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第26条投标文件的修改、替换和撤回2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通过递交书面通知修改、替换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该书面通知应由授权代表签字,并附有“投标人须知”第22.2款要求的授权书(撤回通知无需副本)。投标文件的替换或修改必须附有书面通知。所有通知都应:(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撤回通知无需副本)。此外,有关的信封必须清楚地标明“撤回”、“替换”或“修改”的字样;(2)使买方在“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26.2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8、26.1款的规定而撤回的投标文件应原封退还给投标人。26.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或延后的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替换或修改投标文件。第27条开标27.1买方将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日期和时间公开开标。如果“投标人须知”第23.1款允许电子投标,买方将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的电子开标程序开标。27.2首先,打开标有“撤回”字样的信封并宣读。装有相应投标文件的信封将不开启并原封退还投标人。如果收到的撤回书面通知中没有“授权书”证明签字是经授权代表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启封。除非收到的撤回书面通知中包含有效的授权书并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否则,不允
39、许任何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其次,打开标有“替换”字样的信封,宣读、记录和替换原来的投标文件。被替换的投标文件的信封将不开启并原封退还投标人。除非收到的替换书面通知中包含有效的授权书并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否则,不允许任何投标人替换其投标文件。标有“修改”字样的信封将被打开并和原来的投标文件一起宣读和记录。除非收到的修改书面通知中包含有效的授权书并在开标时当众宣读和记录,否则,不允许任何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只有在开标时启封、宣读和记录的投标文件才能在评标时给予考虑。27.3其他投标文件将依次逐一启封、宣读,包括投标人名称及是否有修改;投标报价,包括折扣和替代报价;是否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买方认为
40、适当的其他细节。只有在开标时宣读和记录的折扣和替代报价才能在评标时给予考虑。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1款的规定拒绝迟到的投标文件外,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文件。27.4买方应准备一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投标人名称及是否有撤回、替换或修改;投标报价(如有可能,应按合同列出),包括折扣和允许的替代报价;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应要求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名。没有投标人签名的开标记录并不影响所记录的内容和其有效性。开标记录副本应送达全部投标人。第五节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第28条保密28.1在公布向中标人授予合同的决定之前,任何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有关的,与对投
41、标人的资格审查有关的,与合同授予建议有关的信息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披露。28.2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方面、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方面或在授予合同决定等方面影响买方的行为均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尽管有“投标人须知”第28.2款的规定,从开标至授予合同这段期间内,如果投标人希望就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与买方联系,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第29条投标文件的澄清29.1为了协助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以及进行资格审查,买方可以自行决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人递交的、非应买方要求的澄清一概不予考虑。买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的回复均应采用书面形
42、式。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1条的规定,对买方在投标文件评审时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更正外,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9.2如果投标人没有在买方的澄清要求所规定的时间之前就其投标提供澄清,其投标可被拒绝。第30条投标文件的响应性30.1买方只能依据“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确定投标的响应性。30.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与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是指:(1)实质上影响了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范围、质量或性能;(2)实质上限制了合同所规定的买方权利或投标人义务,
43、并与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3)如果进行更改,将不公平地影响到递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30.3如果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它将被买方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其实质性偏差、保留或遗漏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0.4买方应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以确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出的全部要求都得已满足,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偏差或保留。30.5在评标过程中:(1)“偏差”系指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2)“保留”系指有限制条件的接受或并非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3)“遗漏”系指未能提交部分或全部招标文件要求的信息或文件。第31条不一致、错误和遗漏31.1只有投标作出了实质性响应,买方才可能接受投标文件中任何不构成实质性偏离、保留的不一致或遗漏。31.2只有投标作出了实质性响应,买方才可能要求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递交必要的信息或文件,更正其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关的非实质性的不一致或遗漏。与该不一致有关的信息或文件不应与投标报价有关。不能满足这一要求的投标人,其投标可能被拒绝。31.3只有投标作出了实质性响应,买方才可能修改可量化的与投标报价有关的非实质性不一致或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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