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XXX制药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20160511
需方:广西XX药业 签定地点:河池市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订购数量量、金额、供货时同及数量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价(元/只)
总金额(万元)
交(提)时间
35ml瓶
200万
盖重2.6g、瓶身5.8g 0.16元
32
80ml瓶
200万
盖重3.6g、瓶身12g 0.32元
64
60ml瓶
150万
盖重2.9g、瓶身7.1g 0.20元
30
合计
壹佰贰拾
2、陆万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国家包装容器 (材料) 标准生产供货, 执行国家药包标准YBB00122002。
三、产品単价随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无论价格上涨或下跌, 供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需方。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供方安排送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发货费用。
六、模具制作及费用负担: 供方承担模具费用。
七、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验收数量计算。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内用洁净内膜包装,外用纸箱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正常损耗率为1%,货到七天反馈验收意见,超出十五天未提异议则视为合
3、格品。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提供17%増值税票,货款到账即发货,累计发货按月结清。
十一、违约责任: 連约方负全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合同法》友好协商解决或诉诸法院裁决。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章即刻生效。
十五、传真件及复印件有效。
供 方
供方: XXX制药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南宁市154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71-
传真:0771-开户行:南宁市农村信用合作
账号:1760
税号:4501
需 方
需方:广西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河池市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0778-
传真:0778-
开户行:建设河池民族路北分理处
账号:45001
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