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用线施工安全协议书甲方:萨拉齐车站乙方:中铁电气化铁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公司工程分公司为确保专用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08190号)及呼铁办【2010】181号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萨拉齐站III场3道、4道、5道、6道、7道接触网隔离开关改造工程。 2.作业内容:萨拉齐站III场3道、4道、5道、6道、7道接触网隔离开关改造工程。 3.作业范围:萨拉齐站III场3道、4道、5道、6道、7道。 4.作业时间:总计时间7.5小时。分五次完成,每次1.5小时(90分钟)。二
2、、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技规、铁路电力牵引供电施工指南、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相关的标准、规程、制度。三、双方必须履行以下规定: 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通知甲方车站值班员,施工地点(股道)施工项目及所需时间,并在运转室(信号楼)内要设安全防护员。 2、施工必须在萨拉齐III场17道接触网停电维修天窗内进行,严禁超时。3、乙方施工期间不准影响正常接发列车及装车作业。如因施工造成行车或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4、乙方施工用料、备品、机具不准随意停放,不准侵入铁路线界。施工完毕及时清理出作业场地。凡因此产生
3、的问题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施工结束之前需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设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6、乙方施工完毕,投入使用前有义务会同车站确认设备使用良好并签认。 四、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 2.对乙方提出的请求,甲方积极的做好配合工作。五、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需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和沟通。 3.凡进行影响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在车站进行登记,得到车站的同意后,才能进行作业。 4.每次施工乙方必须听从甲方车站值班员的指挥。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08190号)(呼铁办2009101号)及呼铁办2010181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必须在施工中确保行车及人身的绝对安全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萨拉齐站一份,包头车务段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