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涵施工合同
发包方:克拜公路A1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省道联兴至昌五公路克山至克拜界段扩建工程A1标段路基排水管涵,累计120米长。具体施工段落后附表。
第二条 承包内容
本工程内容包括沟槽开挖、砂砾垫层铺设、管涵安装、管涵回填
第三条 承包
2、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
乙方按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2、承包价格为大包130000.00元,大写为拾叁万元整。此单价包括工人劳务及伙食、涵管费用、小型材料、机械费用、管理费、利润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及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负责技术指导及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 对乙方进度、安全进行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对屡次整改无效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其无条件退场
二、 乙方责任
1、
3、 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
2、遵守国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文明施工达标,材料堆放整齐,创建标准化工地。随时接受甲方、公司、建设单位及工程监理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 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损失。
4、 加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 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防火、防盗、防洪、照明、保卫及安全防护设施工作(文明材料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与责任。
6、 承担所属人员、设
4、备的调遣、撤场等全部费用。
7、 在施工中应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自觉搞好和其他单位的关系。
8、 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动退场,乙方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报告形式上报甲方,待甲方批准后方可退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9、 施工现场必须按公司的统一部署标准设置。
10、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追究乙方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拨付工人工资与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设备、机具的租金(若有)。
11、乙方进场的人员及小型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如果赶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
第五条 争议解
5、决
1、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
2、向克山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
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将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2、本合同承包单价属于商业秘密,乙方不准泄露。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乙方及所属人员都必须以大庆建设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出现,禁止以其他单位的名义出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理乙方出场,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甲方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余款结清,自行终止。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承包人) 资质等级:
日期:
乙方: (分包人) 资质等级: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