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陕西省
签订地点 : 延安市
2、
签订日期: 2014年 月 日
项
目
名
称
及
技
术
要
求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3、
服务内容:甲方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委托乙方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
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有关标准的要求,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给出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
完
成
期
限
合同签订并提供环评所需基础资料后,60个工作日提交环境影响报告送审稿;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乙方编制环评报告所需基础资料及项目环评相关支持性文件,乙方提交环评报告日期相应顺延。
甲
方
责
任
1、 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供符
4、合环评要求的项目基础资料。
2、 指定专人协调与政府各部门及其他技术部门的联系及接口。
3、 为乙方现场工作及调查提供便利条件。
4、 若因甲方或项目本身原因导致报告未通过评审,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
方
责
任
1、 负责起草环评标准,协助甲方向当地环保局申请评价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协助甲方向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2、 如因乙方技术原因未获通过,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至通过评审,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
3、 按照合同规定期限,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环评报告8份。
4、 为甲方提供的技术等资料保密,资料不转第三方,用完退换甲方。
5、
评审
由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环评
经费
及支
付办
法
1、 该项目环境评价经费为: 。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日内预付:合同款项30%; 报告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其他
余款
1、 本合同签订后不受项目缓、停建等因素影响。
2、 双方应遵守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如遇特殊情况(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是由甲乙上方重新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
委托单位(甲方)
技术服务单位(乙方)
单位名称:延安市新区管委会
地 址:
单位负责人(签字):
接洽联系人:
电话: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 址: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902701040000129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电 话:
签订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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