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奖惩制度 (优质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 财务奖惩制度 1、财务人员的奖励及处罚规定: 1.1有下列表现的财务人员应给予奖励: 1.1。1完成本部门预算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1。1.2在单位经济活动中,采取积极措施杜绝或避免了经济损失并取得显著效益的,奖励100元; 1。1.3财务核算健全,能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积极申报纳税,连续两个核算年度审计、税务检查没有漏税或处罚现象发生的财务人员给予经济上的奖励100元; 1.1.4对在会计工作中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给予奖励50元; 1.1.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财务总监认为
2、应当给予奖励的。 1。2财务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2。1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严重混乱,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50元; 1。2.2对在会计工作中玩忽职守、粗心大意,给核算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50元。为弥补错误,追回款项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1。2。3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1。2.4不按时参加公司的财务培训罚款30元; 1.2。5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30元; 1。2。6其他财务总监认为应当给予处罚的。 2、公司员工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处罚规定: 2.1
3、未取得合法票据的,财务不予报销; 2。2报销人员未按照公司规定填列报销单据、粘贴票据的,或在单据上乱写乱画,罚款10--50元; 2。3报销人员未按照预算项目列支或超预算列支的,罚款10—50元; 2。4对于各预算责任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具内部支票的,对责任人处以10—-100元罚款; 2.5当月发生的报销费用未按照财务规定时间报销的,罚款10—100元; 2.6借款报销必须在业务办理完毕5日内办理报销,如5日内未办理报销手续或交回借款的,处以20-200元罚款;如在次月10日前仍未办理报销手续,停发当月工资,并罚款20—200元; 2。7对于员工以虚假发票报销,或以不真实的业务内容报
4、销的情况,一经查实予以100—500元罚款。 3.公司各项罚款收入一律上交财务部。 4。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制订、解释,由总裁办、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 生活汇超市员工奖惩制度 为提高超市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个人行为,做到奖罚明确,本店特制订分数积累奖惩考核制度,每分为10元。 一、奖励制度 1. 发现并制止偷窃,避免本店受损失者奖1-3分。 2. 发现商品有误及时汇报,避免本店受到更大的损失者奖1分。 3. 对顾客热情周到,受顾客表扬者奖3分。 4. 受到顾客刁难,能顾全大局不冲动,维护本店利益者奖1分. 5. 给领导提合理化建议,使本店受益者奖1分。 6.
5、每月评出一名工作表现奖,奖5分。 7. 评出一名进步奖,奖2分。 8. 每月评出优秀促销员奖,奖20分。 二、惩罚制度 1.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违反者:每迟到5分钟,扣罚1分,超过30分钟扣罚半天工资。 2. 对待顾客,微笑服务,收银员因结帐、理货员因理货对顾客态度冷淡,不负责任的回答,发现一次扣1分,写检查并交由店长通报全店,二次做出严重处理. 3. 工作时间不可随便外出,有事必须请假,不可两人同时外出,违者一次1分. 4. 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并且衣着整齐,佩带工作牌,违者一次扣罚1分。 5. 上班期间不可高声喧哗、嬉笑聊天、干私活、看书、看报、违者一次扣罚1分。 6.
6、 上班期间无站相(不准依靠货架柜台)以及擅自离岗者,扣罚1分。 7. 有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写请假条(事假超过半天必须写请假条),三天以上病假必须有医院开大病历,事假扣发当天工资,如有事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扣发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做开(自动离职)除处理。 8. 工作时不服从上级主管的安排扣罚1分,态度恶劣扣罚5分,同事之间争吵者每人扣罚1分. 9. 工作失误,不及时发现和汇报工作当中的失误,扣罚1分,情节严重者,造成损失者处以适度罚款。 10. 上班期间不准在店内接待亲朋好友,不准会客长谈,不准随便打 闲聊,违者一次扣罚1分。 11. 为顾客服务时,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发现
7、一次不用,扣罚0。5分,同顾客发生争执者,每次扣罚2—10分,并向顾客道歉。 12. 超市内有顾客吸烟,工作人员发现不制止,一次扣罚0.5分。 13. 交接班要清楚准确.如有交接不清,扣罚2分,造成损失,加倍赔偿。 14. 收银台卫生随时打扫,收银机每星期一彻底打扫一次,如抽查不合格,扣罚当班收银员1分。 15. 理货员,站在原地不动或来回闲逛,货架混乱有灰尘,发现一次扣罚1分。 16. 理货员要货不及时,造成货架缺货,影响超市销货量,扣罚0。5分. 17. 理货员不准把非卖商品(包括进货验收单、打价枪、水杯等)放在货架上,违者一次扣罚1分,打价枪每晚交到办公室,丢失一把全额赔偿。
8、 18. 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便出入办公室,违者扣罚0。5分。 19. 不准私自挪借超市销货款,不准私自拿超市或他人财物,发现一次扣罚3分,并处以三倍罚款,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开除。 20. 严禁泄露本店的商业秘密,违者经查实立即开除。 21. 散播有损超市声誉言论者、造谣生事者,扣10-100分,情节严重者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处理,视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22. 员工购买商品必须立即结账,所购商品必须当天带走(所购商品需出示当天购物小票),违者扣1-10分。 23. 员工非进餐时间不得在卖场内进食,违者扣1分. 24. 员工上下班必须录指纹考勤,违者扣1分。 25. 员工上
9、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违者扣10分. 26. 员工下班离场时必须配合值班人员检查,在卖场购买的商品需提供当日付款证明,不配合者扣50分并开除. 27. 所有员工如有监守自盗和内外勾结行为,扣罚当月工资,立即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生活汇超市总部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七日 奖 惩 制 度 一、奖惩类别及方式——《奖励单》 《过失单》 1、公司对员工之奖励,依其绩效之大小分为以下类别: a) 嘉奖 b) 小功 c) 大功 2、公司对员工之惩处,依情节之轻重分为以下类别: a) 警告 b) 记小过 c) 记大过 d) 降薪降职 e) 辞退 f) 违纪解除合同
10、 3、组级以上(含)员工之奖惩标准: 奖 励 惩 罚 奖励类别 奖励金额 惩罚类别 罚款金额 嘉奖一次 30元 警告一次 30元 小功一次 100元 小过一次 100元 大功一次 200元 大过一次 200元 4、课长级以下(不含)员工之奖惩标准: 奖 励 惩 罚 奖励类别 奖励金额 惩罚类别 罚款金额 嘉奖一次 10元 警告一次 10元 小功一次 50元 小过一次 50元 大功一次 100元 大过一次 100元 5、奖惩之累计方式 嘉奖三次=小功一次,小功三次=大功一次 警告三次
11、=小过一次,小过三次=大过一次 6、员工之奖惩除辞退者外,全年度之功过相等者(不得跨年度累计),可以互相抵销(后功可抵前过),对同一员工,因同一事件实施同一类别之奖惩,不得同时记三次(含),并不得同时给予两种以上类别之奖惩或惩罚。 7、行政处分有效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在此期间取消受处分人评先表彰及提薪、提职资格. 8、被本公司辞退者,本公司将永不录用。 二、奖惩办法 一)奖励项目 1、嘉奖,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a) 品德优良、精通业务、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领导有方,使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b)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12、参与救援工作,精神可佳者. c) 克尽职责全年度办理各项业务未出任何差错者。 d)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2、记小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a)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权益事项者。 b)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表现优异者;参与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当者。 c)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2、记大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a)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b)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报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c) 遇意外事件或灾变能临机应变,措施
13、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命或公物因而减少损害者。 d) 研究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有显著功效者。 e) 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具成效者。 f) 其他类似之行为者。 二)惩罚项目 1、警告,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a) 不佩带工卡而强行进入工作区域或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卡者. b) 一年度带工卡达二次的,自第二次(含第二次)起,除罚款外每次申请补发均预警告一次处分。 c) 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等衣冠不整者. d) 上下班不排队打卡或者插队打卡者。 e) 上班时间聊天、嬉戏或阅读与工
14、作无关之报刊、杂志,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f) 在上班时间用餐、吃零食者(卖场当班人员要规定时间内用餐与特别情况者除外)。 g) 破坏工作场所或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者,如乱丢纸屑、随地吐痰等。 h) 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加整理者。 i) 因人为疏忽或其他原因造成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j) 涂写墙壁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k) 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l) 上班时间未经许可私自会客。 m) 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n)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o) 违反其他规定(包括临时规定)情节轻微者。 2、记小过,对
15、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给予记小过: a) 上级交办任务,执行不力或处理不当但后果效轻微者。 b) 办事拖拉或积压文件、影响工作时效,后果轻微者。 c) 酒后上班者(公务应酬除外)。 d) 未经许可擅自带人(非公司员工)进入工作区域或其他员工区域者。 e) 在工作时间偷闲睡觉者(值班人加重处理) f) 无正当理由违反上级指示,后果尚属轻微者。 g) 在非当值时间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作场所者. h) 对顾客、上级、同事言行失检、态度傲慢、造成顾客投诉或其它不良后果但尚属轻微者。 i) 携带物品出入卖场拒绝防损人员查询、检查者。 j) 未做好交接工作而擅自停工者。 k) 上班时
16、间无单外出或以外出公干名义办私人之事者。 l) 违反其它规定(包括临时规定),对公司造成损失或一定程度影响者。 3、记大过,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记大过: a) 上班时间擅离岗位,严重影响本职工作者。 b) 报告不实,蒙蔽上级造成不良后果者。 c) 违反工作流程,严重影响工作或服务质量者。 d) 遇有重大意外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报告者。 e)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牟取非分利益者. f) 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情节轻微者。 g) 假公济私、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h)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作伪证、制造事端。 i) 利用公
17、司设备制作私人物件或委托他人制造私人物品者。 j) 拒绝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督导或无理取闹者。 k) 非故意破坏设备、商品或浪费能源,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l) 违反工作规程、技术操作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者。 m) 工作时精神散漫,或故意不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者。 n) 故意怠工者。 o)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机件或工具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部分,另行按规定处理)。 p) 委托或代他人打卡者. q) 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或其它重要文件者. r) 撕毁公司的公告薪资保密制度,泄露本人或他人薪资者. s) 在卖场或其它禁烟场所内吸烟者. t) 不遵守公司薪资保密制度,泄露本人或他人薪资者。 u) 违反公司其它相关规定,且影响程度较大者。 v) 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管制区域者(有“收银室”等相关性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之区域). w) 擅自将本人权限卡委托或转借他人使用或窃取本人权限外的密码,后果尚属轻微者。 x) 有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重大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