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大修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大修管理,规范大修管理程序,有效控制设备大修工期、质量、成本,根据《神华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神东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办法》和《设备大修管理办法的有关补充规定》,结合EAM系统相关管理流程及目前大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备大修管理范围:凡构成神东公司固定资产的设备涉及到的大修业务。 第三条 设备大修原则:设备大修费用超过设备原值的60%后,原则上不再大修,如因生产需要确大修的设备,必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大修。 第四条 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 1、负责设备大修计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
2、 2、负责大修计划的执行及安排工作; 3、负责大修配件计划的审核工作; 4、负责设备大修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组织大修预算的会审工作; 6、负责组织外委大修设备的招投标工作; 7、负责组织大修设备的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 维修中心的职责 1、负责按照大修计划安排编制大修配件计划; 2、负责大修设备状态的前期调研工作; 3、按照大修计划安排,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大修工作; 4、负责承修设备外委部件的前期技术准备、工期控制及验收工作; 5、负责大修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大修设备的预、决算书编制及技术资料准备工作。 第六条 物资供应中心的职责
3、 1、负责完成大修配件计划的采购工作; 2、负责大修配件的审核及利库工作; 3、负责大修旧件的日常保管工作。 第二章 前期管理 第七条 大修计划的编制 1、引进设备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由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根据下一年度《设备接续计划》、《设备配套计划》及设备运行状态,要在每年的6月30日以前完成下一年度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 2、国产设备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设备使用单位根据国产设备的使用时间、过煤量及设备运行状态,于每年的9月10日以前向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提报下一年度的大修建议计划,对于设备大修计划金额超过10万元的设备必须有专题报告。设备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
4、提报的大修建议计划进行现场核查、确认,于每年的9月30日以前,编制出下一年度的国产设备大修建议计划。 3、设备管理中心完成引进设备大修建议计划的编制工作后,报公司动力部、计划部会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大修配件计划的编制与提报 1、承修单位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大修计划设备管理中心下达的委托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大修设备开工前6-8个月)内按照EAM流程完成大修配件计划编制与提报工作,在编制配件计划时,对已国产化及本地化采购的部件及零配件必须采用。 2、物资供应中心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与外方签订阶段性配件价格协议,并将相应配件价格以光盘形式交设备管理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
5、承修单位在编制大修配件计划时要附明相关配件光盘价格。 3、配件计划经设备管理中心审核,转物资供应中心采购。设备管理中心对每份配件计划的审核时间不得超过3天,物资供应中心对每份大修配件计划审核汇总时间不得超过7天。 4、物资供应中心要在每年的第四季度与外方签订阶段性配件价格协议,并将配件价格协议反馈给设备管理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设备维修中心在编制大修配件计划(EAM系统内提报配件采购申请)时必须填写配件价格。 5、物资供应中心对于已有光盘协议价格的配件计划,根据管理部门的审核、审批意见直接传国贸部采购;对于无光盘协议价格的要经神华国贸询价,将询价结果转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确认后采购。 6、
6、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负责按项目只对大修配件需求总金额进行审核,原则上大修配件费总额不超设备现同购置价的40%,对于超过设备原值40%的大修配件计划,必须经动力部确认审批后,方可采购。 7、维修中心国产化部将已国产化和本地化采购的部件、零配件明细及时转发给设备管理中心和物资供应中心,维修中心在编制配件计划时(在EAM系统内录入采购申请时)必须分清引进件、国产化件、本地化采购件,并附相关价格及汇总。 8、设备维修中心根据已大修过设备的经验制定出单台设备的大修标准配件清单,在保证设备大修质量的前提下,大修配件的剩余量不应大于订购配件量的10%,并以此为考核基准,每减少1个百分点奖励1000元,每超
7、1个百分点罚款500元。 第九条 大修配件计划订购、跟踪及信息反馈 1、物资供应中心对于已审核、利库的大修配件要在7天以内及时发往国贸部订购,并跟踪、催办每份大修配件计划的执行情况。 2、物资供应中心要按照规定格式,按照大修项目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将大修配件计划执行情况进入EAM系统,便于设备管理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查寻。 3、设备管理中心项目管理员和配件计划管理人员必须按照项目一一对应地将大修配件计划提报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到货时间填写清楚,并定期跟踪督促、检查配件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延期及重点大修设备配件计划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向机电动力部汇报。 4、大修配件单独存放,为保证大修
8、进度,要求大修配件按项目设立货位,以保证大修配件的及时发放。 5、为保证大修配件消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修单位要按机型制定领用配件的合理工单数量,做到既保证大修,又能保证单台设备大修配件消耗的准确性。领用大修配件时必须执行工单,并按项目批准的配件计划领用,剩余件退库;若领用超出项目批准的配件计划,须经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确认审批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的大修配件不予结算,并对承修单位罚款1000-5000元。 6、配件出库后必须及时办理出库票,出库票必须统一规范,能清楚反映出配件名称、件号、配件编码、合同号、主机名称和所用设备的序列号、单价和合计价格。 7、对于太科院承修的设备,太科院根据自身
9、的技术力量和配件组织能力尽可能自行组织,确实组织不到的配件,在大修设备开工前6个月将配件计划报设备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物供中心采购。对于大修设备的关键部件,为保证大修设备的质量和高可靠性,太科院要向神东公司动力部、管理中心项目部提供专业厂家的资质等资料。 第十条 大修协议及合同管理 1、设备大修实行协议或合同化管理,并严格按照神东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在每年下达大修计划之后,于11月底以前由设备管理中心代表公司与承修单位拟定年度意向性大修协议,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经公司机电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等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大修设备开工前一个月由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向
10、承修单位中下达设备大修委托书。 4、大修设备开工前,承修单位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基本大修方案和预算报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在设备解体检测过程中,承修单位边解体检测边修正方案和预算,待全部解体检测完后,提报完整的大修方案和准确的预算,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企管部、纪审办与承修单位共同审核后,与承修单位签订大修合同。对于维修中心内部承修单位由设备管理中心代表公司与维修中心签订大修合同;对于外部承修单位,由公司与承修单位签订大修合同。 5、对于同一类型的单台设备,在年度第一次大修解体检测后,根据工时定额、材料及工器具消耗定额、机械设备使用定额、配件消耗量
11、以及以前同类设备的大修费,与承修单位签订年度大修合同,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奖罚基准。在以后大修同类设备时根据设备状态,在原合同的基础上调整相应的系数,进行合同化管理。 第十一条 大修设备入厂验收管理 1、设备管理中心在大修设备升井前10天,对设备运行状态、部件编号和运行情况、设备存在问题进行全面了解,按表格的形式记录清楚,特别是对安排大修的电气设备在升井前5天进行铅封,以避免换件的现象发生,造成固定资产流失。 2、为保证设备及时大修,根据年度大修计划安排,在替换设备到位的情况下,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按设备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间入厂。 3、入厂大修设备验收工作由设备管理中心调剂部组织,项目部
12、承修单位、设备使用单位或生产服务中心参加。 4、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入厂大修设备机体清洁,零部件齐全、完整,电气设备的铅封完好,能够通电运转。 (1)入厂大修设备未进行清洗,除要求设备使用单位再进行清洗外,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对于铅封不完好的电气设备,查明原因后,对设备使用单位或设备运输单位5000-10000罚款; (3)对于丢失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单位后,除照价赔偿外,处以丢失件10-30%的罚款; (4)对于损坏件,查明原因后,属于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同意,私自替换的除按照配件原值的2倍扣款外,并处以损坏件20-50%的罚款;属于运输过程中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对
13、设备运输单位处以10-30%的罚款。 (5)相应扣款转到该台设备大修费中,以控制大修成本。 5、设备入厂验收必须执行通电运转制度。 第三章 国产化大修及外委大修管理 第十二条 国产化大修及部件外委大修原则: 1、设备及部件原则上全部由维修中心负责,设备维修中心无资质大修的设备或部件进行外委修理; 2、随着生产的发展,设备大修量的增加,设备维修中心的大修能力不能满足大修需求的,进行外委或国产化修理。 第十三条 设备整机大修的外委工作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根据公司招投标规定和下达专项资金计划时间,按批次集中招投标。 第十四条 对于已委托维修中心承修的整机设备内的部件或
14、结构件外委修复,由维修中心负责。需要招投标的执行《设备及部件外委和国产化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及“EAM系统外委工单流程”,报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审核,动力部审批后执行。维修中心必须将外委的技术协议、外委合同、验收合格证书等全套资料制作成电子文档,挂接在EAM系统相应项目上;全套的外委资料原件报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一份存档。 第十五条 对于一次性维修费用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大修设备,由设备管理中心按照招投标程序自行组织招投标或招议标,确定承修厂家,结果报机电动力部、计划部审批后执行。每月由机电动力部向公司主管领导集中汇报一次。 第十六条 对于一次性维修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外委大修设备
15、或部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类型机同、数量较大的大修设备或部件(如JOY采煤机、连采机、梭车等设备的机架、结构件和所有采掘设备的电机、液压泵和液压马达等),可通过招投标或招议标的形式与承修厂家签订阶段性协议和合同,以简化手续、减少重复工作,缩短大修工期,保证大修质量。 第十八条 参加招投标的专业厂家不得少于3家(因专业厂家少等特殊情况可少于三家),承修厂家由计划实施单位或设备维修中心负责推荐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厂家。 第十九条 对于设备招标大修,招标通知或邀请函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发出。招标前,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组织,公司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纪审办和质检站
16、等部门参加,对参加投标厂家的资质进行审查,若与安全密切相关(如天车等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厂家的资质审查必须有公司安监局参加。参加投标厂家资质审查符合要求方可参加投标。 第二十条 公司招投标评委库建立:公司各单位建立设备大修招标评委库,对于维修中心承修的设备,设备维修中心评委库人员按维修部门分,每个部不得少于5人,全厂不得少于24人;计划实施单位评委库人员不得少于5人,公司各业务职能部门评委库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二十一条 招投标前,计划实施单位负责做好以下工作: 1、对需进行外委招标修理的设备或部件向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提交《设备、部件外委修理招投标申请》,经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审
17、核,报动力部审批后执行。 2、根据设备的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需外委大修的设备或部件提出修理项目、技术要求、工期等,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负责组织,计划实施单位编制标书。 3、推荐有资质的专业厂家不少于3家,报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对于初次参加神东公司招投标的厂家,必须携带企业的各类资质证明证件,不是法人代表的必须出据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资质证件: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或修理的资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经公司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纪审办对参加投标厂家进行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对于与安全密切相关的设备大修如天车、锅炉等必须有公司安检局参加,对参加投标厂家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合格
18、后,由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向投标厂家邀请函,购买标书。 4、组成公司招投标评标小组: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各业务职能部门,招投标的项目、数量,招投标的时间总体安排,招投标地点。参加评标的评委人数不得少于7人,否则不得招开招投标会。 5、计划实施单位负责对投标厂家进行设备状况和修理内容现场技术交底,编制标书,并要求投标厂家严格按标书要求编制投标书。 6、投标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封存,否则为无效标书。 7、投标前投标单位按通知要求购买标书,对要求交抵押金的必须交足抵押金,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评标原则:评委根据各投标厂家的综合实力、信誉,投标的价格、工期、质保期等,综合
19、考虑,按记名方式推荐厂家。 9、投标结束后,评标小组在公司纪审办的监督下,公布评委推荐票数情况,最终以得票多者为推荐中标单位,形成会议纪要,评委签名。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呈报会议推荐中标厂家的中标通知书,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10、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通知中标厂家。计划实施单位必须与中标厂家按招投标会议内容签订大修技术协议,公司各业务职能部门和公司领导在大修合同会签单上全部签完字后,签订大修合同。大修合同按公司企管部提供的范本,由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公司企管部,企管部代表神东公司与中标厂家签订大修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设备
20、使用单位,于每年12月份对国内承修单位和厂家进行综合评议,对于合作时间较长、大修质量可靠、诚实守信的单位和厂家,经公司机电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纪审办确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投标,并与公司签订阶段性大修协议和合同后执行。 第四章 过程控制 第二十四条 大修方案的制定及预算的编制 1、设备承修单位一边对设备进行解体检测,一边编制准确的大修预算和配件计划明细,解体检测完成后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详细的大修方案、预算书、配件计划明细(包括更换件、修复件、自制件),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经公司机电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会审后执行。并且由该车间的设备监理负责全过程大
21、修的跟踪监理,核对配件更换明细,记录实际发生工时及材料消耗种类及消耗量。 2、承修单位编制完设备大修方案和预算书后,按一式五份提报给设备管理中心,由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机电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会审。 第二十五条 设备大修方案及预算的会审 1、为进一步规范设备大修程序,有效控制设备大修成本,使大修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实行设备大修方案和预算会审制度。 2、大修管理会审小组由公司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企管部、纪审委、设备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组成,并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固定。 3、会审方式为:承修单位汇报大修方案、预算依据及费用构成,预算的大修总成本,大修工期和质量保证措施;
22、设备使用单位汇报大修前的运行状况和日常检修情况;设备管理中心汇报大修方案和预算初审情况及大修总成本占设备现购置价的百分比;会审小组现场查看准备大修的设备;会审小组审核、确认、签字。 第二十六条 设备大修方案及预算的变更 1、承修单位在大修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原大修方案和预算变更时,向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提交《设备大修变更报告》和《变更签证单》。对于变更资金量超过原预算费用的10%时,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会审小组审批后执行;对于变更资金量低于原预算费用的10%时,设备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签字后执行。并将《设备大修变更报告》和《变更签证单》作为大修预算的补充内容和结算依据。 2
23、无《设备大修变更报告》和《变更签证单》的视为无变更内容,不予结算。 3、设备大修工时费、材料及工器具消耗费、机械设备使用费实行定额管理,执行公司规定。 4、配件消耗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修理项目、工艺确定以设备现购置价百分比为考核标准,按节余金额的15%奖励,按超出金额的5%处罚。 5、设备大修工期按《工时、工期定额》执行,如因生产急需按设备大修委托书要求执行。 6、设备大修质量由承修单位自行负责,并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设备大修出厂投入使用一开始,承修单位必须至少跟班一周,对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第二十七条 拆件管理 1、生产单位急需,经物供中心核实库存无此
24、件,需在现有设备上拆件,必须到设备管理中心设备调剂部办理拆件手续,调剂部指定被拆设备。 2、若从大修设备上拆件,必须经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签字,设备维修中心在收到拆件出库票后方可执行拆件。 物资供应中心对设备维修中心出负票,用件单位只付配件原值,以保证大修成本的真实性。 3、拆件费:因承修单位参与拆件发生的费用,经设备管理中心与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半年集中结算一次,费用由设备大修专项资金承担。 4、拆件后,物供中心必须与设备管理中心调剂部办理采购合同,及时补订所拆件,以保证大修设备按期出厂。物供中心及时将所拆件的补订情况反馈给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机电动力部每一季度对物资供应中心的拆件情况考
25、核检查一次,若物资供应中心没有做配件补充计划,处以配件价格10%的罚款。 5、返厂设备要求能正常起动运转,严禁设备升井前突击拆件,发现后由设备管理中心执行罚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 大修过程的监理 1、设备大修实行质量监理员制度。 2、在设备维修中心和技术创新基地的每个车间设1名质量监理员,对该车间的大修质量进行过程监督。 3、设备大修质量监理员实行聘用制,合同期限为一年,如需要再进行续签。 4、设备大修质量监理员的工作职责: (1)监督设备维修人员是否按工艺、质量标准对设备及部件进行解体,避免非标准作业,造成设备及部件的损坏; (2)监督设备维修人员是否按技术标准对设备及部件进
26、行检测,并对需要更换及修复的零部件进行确认、记录; (3)对维修车间提报的配件计划进行初审、确认; (4)对公司设备大修管理小组会审通过的更换件、修复件、自制件进行监督、检查、核实、确认。 (5)对承修单位的零部件修复、安装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6)配合项目管理员对承修单位提报的预算书、决算书进行初审; (7)对承修单位实际发生的工时数,按单台设备及维修工艺进行写实; (8)对单台设备实际消耗材料进行写实; (9)对大修设备更换下的旧件进行清点、核实,并监督承修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旧件进行初鉴、分类。 第二十九条 设备大修的成本控制 1、大修成本控制:单台引进设备的大修总成本
27、不应超出设备现购置价格的60%,若超出60%,由公司确定是否进行大修。 2、配件费:配件消耗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修理项目、工艺确定以设备现购置价百分比为考核标准,按节余金额的15%奖励,按超出金额的5%处罚。 3、自制件。设备维修中心自制件,必须附有该配件的加工图纸,经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大修项目分管人员签字认可。设备维修中心组织的外委国产化件,按国产化流程和工单外委流程执行,必须将国产化件的明细和加工图纸报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审核,动力部审批。自制件价格低于原配件价格30%,一律按原配件价格的30%结算,高于30%按实际发生额审定后结算。但自制件价格达到原配件价格50%时,就不再自制。(此比例
28、按公司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条 设备大修工期控制 1、按承包方案确定的工期,以委托书下达的开工日期为准,每提前一天,奖励考核工时的3%;每推迟一天则相应扣除考核工时的3%。竣工日期以设备调试运转正常,竣工验收时将《设备大修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中英文)、《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证书》填写齐全完整和大修替换下来的《旧件清点移交表》资料准备完备,主要旧件按要求挂上标签为标志,旧件由承修单位送到物供中心指定库,由物资供应中心代保管。 2、因生产接续计划变化对大修设备的工期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因生产急需拆正在大修设备的配件而影响大修工期除外。 第三十一条 大修质量考核 在质保期内(综采设
29、备过煤量100万吨;连采设备回采过煤量36万吨,掘进过煤量20万吨),每出现一次检修质量问题扣除考核工时的20%,影响时间在5小时以上加扣10%。 第三十二条 大修预算和结算考核 (1)大修预算:大(项)修设备解体、检测过程中,编制大(项)修预算,解体、检测完后,三日内提报配件明细和预算。每推迟一天扣除考核工时的5%,并按100元/天罚款。 (2)大修结算:大(项)修竣工验收后十天内提交决算资料,每推迟一天扣除考核工时的5%,并按500元/天罚款。若因配件票出据问题或开不出配件票据,承修单位在此期间,必须将未开据的出库票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并说明原因,项目部负责协调、查明原因;若无特殊原
30、因,物供中心延误,对物供中心罚款1000-5000元/项目。 第三十三条 大修工单和检修记录考核。要求维修中心每台大修设备的检修记录要准确、齐全,所有检修工单必须进入EAM系统的该项目中,严格执行EAM系统的要求。经查每有一项不合格扣除考核工时的1%,并按《EAM系统运行管理考核奖罚办法》处罚。 第五章 验收结算管理 第三十四条 大修设备的验收 1、大修设备完工后,承修单位向设备管理中心提报竣工报告,同时将大修的各种资料准备齐全(开工报告、大修预算或大修合同、中标通知书、技术协议、更换件明细表即大修旧件清点鉴定移交表、大修变更工程签证单和大修出厂质量检测报告)。 2
31、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动力部、计划部、财务部及租用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对于与安全密切相关的设备如天车大修、锅炉大修等,公司安检局必须参加。 3、验收时,承修单位向公司验收小组首先简要汇报大修整个工程概况,提供整套大修资料,验收小组对大修资料初审后,根据《设备大修出厂质量检测报告》逐条逐项进行检查、检验,内部隐蔽项目查看检修记录,通电试运转。对于维修中心承修的设备,且有JOY公司或其它外方厂家提供技术支持和质量把关的设备,由维修中心负责要求外方厂家必须提供《大修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报告》,维修中心负责将英文翻译成中文,各项指标必须有标准和实际测试数据,检测人必须签字。验收合格后参加验收人员在
32、竣工验收证书上签字认可。 4、对验收存在问题,承修单位根据验收小组提出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后通知设备管理中心,组织对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二次验收,并签字认可。 5、设备出厂前,租用单位必须到设备管理中心调剂部办理设备租赁手续。 第三十五条 设备大修预、结算的编制原则:按照EAM系统要求的大修费用五项构成进行编制。 1、物料成本――项目中从仓库中直接出库的物资(配件和材料)。 配件费以单台设备解体检测后的实际更换量计入。根据设备拆解后公司会审的大修预算配件明细、经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签批的变更单和大修监理人员现场确认单为准计入;材料费取1.4元/工时(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以上配
33、件全部在EAM系统内建立工单,并与实际发生一致。大修结算书内的配件票据排列顺序应按该项目在EAM系统内的时间先后、按工单及工单内配件的排列顺序依次排列。即大修结算书物料票据必须与EAM系统相一致,以便审核、结算。未按此要求排列,在结算时扣除大修人工费的5-10%并罚款1000-5000元/项目。物供中心开据的出库票必须按EAM的要求统一规范格式,未按统一规范格式开据,造成大修无法结算,对物供中心罚款1000-5000元/项目。 2、人工成本――项目的内部人工费用(见《综采、连采设备及特种车辆大项修工时定额》)。工时单价、管理费、计划利润取费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根据设备管理中心为设备维修中心
34、下达的年度计划工时、公司为维修中心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管理费用及计划利润,确定维修中心年度工时单价、管理费率和利润率。) 3、工具使用成本――项目中工具的使用费用。天车使用费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日常消耗工具费取1.2元/工时(以公司下达文件为准)。 4、服务成本――项目中委托系统外单位总包完成的任务和工单的合同费用。以合同费用计入。附外委合同及相关资料。 5、雇用人工成本――项目中雇用的外来服务人工费。按合同规定,以实际发生计入。 第三十六条 大修结算资料的组成 封面、编制说明、费用表、大修合同(包括外委合同)、设备入厂验收单、委托书、开工报告、公司会审的中检书、大修内容变更报告和
35、变更签证单、更换旧件清点移交明细表、竣工报告、竣工验收证书、大修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和所有物料出库票据。 第六章 质量跟踪管理 第三十七条 承修单位应建立大修跟踪服务队,对大修后投入运行设备开始至少跟班一周,对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设备了解和掌握其运行状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八条 大修设备验收出厂投入使用后,运行状况跟踪由设备管理中心运行部负责,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报项目部和设备维修中心。 第三十九条 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应随时和使用单位了解大修出厂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修单位,会同运行部到现场处理,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 第四十条 项目部对所负责每一台大修出厂
36、设备建立大修设备质量跟踪记录。 第四十一条 大修设备投入运行后,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故障,使用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故障情况报项目部、运行部。由项目部通知承修单位及时到现场处理,所需配件先由承修单位提供,运行部现场组织承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对故障原因分析鉴定,将故障原因和责任落实结果反馈给项目部并报公司动力部。 第四十二条 因大修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修单位承担;因使用单位操作不当或维护不到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因配件或材料的质量问题,为了保证生产,在处理故障时所需配件由物供中心负责组织提供,并向提供配件的厂家和供应商索赔。因使用单位责任造成,承修单位所发生的人工费等由使用单
37、位负责承担,承修单位报出预算,经运行部和项目部共同审定后,由使用单位支付;若拒不支付,项目部负责对使用单位直接扣款转给承修单位,并对使用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第四十三条 若使用单位直接找承修单位进行处理,承修单位必须将情况通知项目部大修项目负责人。否则所发生的配件费和人工费一律由承修单位承担,大修一律不予结算。若设备管理中心项目部通知承修单位立即到现场处理,承修单位迟迟不动或不到现场处理,项目部对承修单位在结算时扣除大修人工费的5-10%,同时对承修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 大修设备投入运行后,如因维修原因造成的停产事故,停产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扣
38、除20%的考核工时外,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停产时间在2-5小时之间的扣除40%的考核工时外,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停产时间超过5小时的扣除60%的考核工时外,处以2000元的罚款。 第七章 旧件管理 5、月球在圆缺变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形状叫作月相。月相变化是由于月球公转而发生的。它其实是人们从地球上看到的月球被太阳照亮的部分。第四十五条 公司成立旧件鉴定、修复件估价小组,其成员由公司机电动力部、计划部、企管部、财务部、纪审委、设备管理中心项目和诊断部、设备维修中心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十六条 承修单位在设备大修时必须将更换下来的旧件按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填写《
39、大修设备旧件清点鉴定移交表》。每一项目必须有三种移交表(报废部分、本厂能修复部分、本厂不能修复部分)。每一种上报时都必须有电子件一份、打印件三份。移交表必须按规范填写齐全。 第四十七条 旧件的鉴定:承修单位负责旧件的初步鉴定,鉴定后必须将所有的可用旧件都挂好标签,写清编码、名称、件号等。 3、你知道月食的形成过程吗?第四十八条 旧件的移交:在设备完成大修进行竣工验收时,统一由旧件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对于报废件由承修单位送交物资供应中心废旧物资回收库;对于维修中心能修复的旧件则留在本单位内,进行修复;对于能够修复或有利用价值的旧件,由维修中心负责送交物资供应中心指定旧件库,进行代保管,
40、双方签字确认。项目结算前,该项目的所有旧件必须移交完毕,否则项目不予结算。 15、经过有效处理的废水,可以排放到湖泊、河流和海洋中,也可以渗入地下。第四十九条 项目结算时,项目管理员必须将出库单和《大修设备旧件清点鉴定移交表》内的旧件进行核对,无旧件则视为未更换此件,结算时从配件费中核减。 第五十条 物资供应中心指定专门的旧件库,进行分类、建帐、编号管理,并进入EAM系统,并按公司规定的出入库程序进行出入库。 二、问答题:第五十一条 旧件的处理和修复: 答:①尽可能地不使用一次性用品;②延长物品的使用寿命;③包装盒纸在垃圾中比例很大,购物时减少对它们的使用。(1)报废
41、的旧件,由物供中心定期按公司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费用转入设备管理中心,冲减大修费; 23、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火箭的发源地,早在距今1700多年前的三国时代的古籍上就出现了“火箭”的名称。(2)对于有重复利用价值的旧件,设备使用单位如需要出库使用时,以原值的20%出库,由物资供应中心和财务产负责将出库后的旧件资金,补充大修资金; (3)对于维修中心有能力修复的旧件执行本办法中修复件考核管理规定; 10、由于人口迅速增长、环境污染和全球气候变暖,世界人均供水量自1970年以来开始减少,而且持续下降。(4)对维修中心无能力修复的旧件,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外委修复。验收由设备
42、管理中心项目部组织,维修中心负责技术把关。 第五十二条 旧件修复费用统一走大修费,旧件的总修理费用不得超过旧件原价的50%。 第五十三条 在本年度内不能使用到大修设备的修复件,由公司修复件估价小组确定价格后进行退库,其退库资金冲消当年大修资金;对于设备管理中心调剂使用的旧件,按公司修复件估价小组确定的价格从租赁费中提取相应的资金,冲消当年大修资金。 第五十四条 旧件价格按公式(旧件新价=旧件原价×35—55%+旧件修理费)进行估算。 第八章 奖励处罚 第五十五条 大修管理考核奖罚以提高设备大修管理水平,调动工人劳动积极性,降低大修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五十六
43、条 大修管理资金以公司每年从设备大修专项资金中提取0.5%的作为基本资金,以公司所属各单位日常管理、月、季度奖罚为补充。该资金由公司设备大修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公司财务部单列帐户。 第五十七条 设备管理中心对于物资供应中心和设备维修中心相关的大修管理工作有直接奖励和处罚的权力。违反上述规定对于单位罚款500-20000万元,对于个人罚款100-500元。 2、1969年7月,美国的“阿波罗11号”载人飞船成功地在月球上着陆。第五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相关内容由设备管理中心负责对维修中心按月、季、年进行考核、奖惩,经机电动力部审核,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对设备
44、管理中心的大修管理考核奖励,与对设备维修中心的考核奖励挂钩,由机电动力负责按月、季、年进行考核、奖惩,公司审批后执行。 14、大我数地区的自来水水源取自水库、湖泊或河流。自来水是主要的饮用水,饮用水源受到污染,会直接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第六十条 对物资供应中心的大修管理考核奖励,由机电动力负责按月、季、年进行考核、奖惩,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7、月球的明亮部分,上半月朝西,下半月朝东。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公司构成固定资产设备的所有使用单位,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六十二条 设备维修中心要根据本办法,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设备大修管理制度”,报机电动力部和设备管理中心。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神东公司机电动力部和设备管理中心。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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