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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协议供货商资格确认表.doc

1、兰溪市协议供货商资格确认表 产 品 名 称 中标品牌 中标供应商名称 被授权供货商概况 名 称 注册资金 地 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人员 联系电话 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供应商意见 本公司将认真遵守兰溪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各项规定。 (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 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

2、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定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被确认的协议供货商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叁仟元整。 兰溪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浙江省2023年度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的招标结果和有关中标供应商的授权,并经兰溪市

3、政府采购办公室确认,我公司荣幸成为本期兰溪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等商品的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保证对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销售、结算、售后服务等)负责,如发现我公司因自身因素违反招标文献或中标供应商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市采购办有权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文献罚则对我公司进行处罚,直至停止我公司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政府采购

4、协议供货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名单。 二、我公司保证根据招标文献、《金华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行细则(暂行)》的规定及中标供应商投标文献的承诺,按优惠率和中标价格(涉及单一协议折扣)及时向兰溪市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提供高质量的中标产品和服务,成交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且不在《兰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协议供货采购协议》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三、我公司保证本协议中所供货品(含选配件)及其服务皆为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和招标文献规定。 四、我公司保证本协议中所供货品是2023年 月 日后生产的、质量符合或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

5、加贴国家3C强制认证等标志。 五、我公司保证在产品显著位置加贴注明中标供应商(原厂商)及服务电话、产品免费保修起止时间、供货商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售后服务等相关情况的标记。 六、我公司保证在协议供货资格有效期内,假如中标产品投标价调整或配置升级时(发布调整告知或媒体广告起计算,不超过2个工作日)及时告知贵中心。逾期不报的,乐意接受处罚,直至取消协议供货资格。 七、我公司知道若协助采购单位进行拆单采购的(将一个超过采购数量限定或资金限额的设备采购项目拆分为几个较小数量的协议分别执行),将会被暂停或取消协议供货资格,直至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八、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售后服务承诺向各采购单位

6、提供售后服务。 九、我公司保证在供货时按中标协议文本规定内容与各采购单位签订协议书,妥善保管该协议书并按月报送市采购办及贵中心,并保证按照招标文献的规定,向巿采购办及贵中心定期上报我公司当月在本招标项目下的本级采购单位销售记录登记表。 十、我公司知道我们对兰溪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队的供货资格只限于提供中标供应商在本招标项目下的中标产品。 十一、贵方决定延长协议供货有效期,可通过“兰溪市招投标网”等相关媒体公示,我公司若在7日内没有提出书面异议,即为接受贵方的规定。此时,我公司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我公司承诺不修改中标供应商投标文献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十二

7、我公司负责本期协议供货的全权代表为 ,联系电话 手机 。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终止日内有效。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二○○九年 月 日 我公司协议供货品牌、产品:

8、 授 权 书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浙江省2023年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

9、)、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的招标结果,我公司作为 产品中标人,特授权 为本公司 中标产品的 兰溪市 机关、事业单位和团队组织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等商品协议供货的供货商。 我公司对其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行为负责任,并与其共同履行金华市采购中心关于本期协议供货招标文献的规

10、定和本公司投标时的承诺。 本授权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期协议供货终止之日内有效。 出具授权书的厂家(公司)名称: 签章: 日期:  兰溪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甲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

11、按照浙江省2023年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的招标结果、招标文献和投标文献的有关价格及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标的] 浙江省2023年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的招标结果和投标文献的所有内容是构成供货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中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产地及厂家、设备单价、让利率、服务承诺等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其它条

12、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权利] 1、有权依据本协议享有乙方提供的供货及售后服务; 2、有权依据本协议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协议并重新选择中标商; 3、有权在有关网站和相关文献上公布乙方中标产品的型号、价格、优惠率以及相关的信息; 4、其它依招标文献及本协议规定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以其名义向乙方代申购的 是供应兰溪市范围内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或用财政资金采购的用户(以下简称“最终用户单位”)使用的;除非乙方批准,甲方保证不会代购最终用户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购请求,同时最终用户单位不会

13、是其系统或机构外的任何其它第三方; 2、有应乙方请求澄清本协议上述所称“最终用户单位”身份的义务; 3、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过招标文献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规定; 4、负有协助乙方办理货款支付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 1、有权规定甲方就其对本协议第三条所称“最终用户单位”的身份产生的疑问进行澄清; 2、有权拒绝超过投标文献和本协议范围的任何不合理规定; 3、履行协议完结,有权规定甲方或最终用户单位协助办理支付货款。 第五条 [质量担保 乙方保证其依据本协议销售的所有 设备是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合格证的,且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原装自产产品,并完全符合

14、国家有关的产品质量、服务和环保标准。 第六条 [乙方一般义务] 1、保证严格执行在代理价基础上的让利率(该让利率将在协议期限内不能减少),并保证其供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2、保证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有关价格政策向最终用户单位提供售中和售后服务,并批准承担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代最终用户单位申购的电脑设备的售后服务,收费标准按不高于中标文献的价格规定执行; 3、保证提供针对甲方及其最终用户单位的优先、及时供货服务,不得因某台或某批货品履约存在障碍而影响或拒绝其它台次或批次的货品的供货和优惠政策的执行; 4、保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协议供

15、货采购供应商定期报告制度。 第七条 [告知义务] 乙方保证在遵守本协议第十三、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基础上,于协议期限内的每月5号前定期书面告知甲方有关价格、型号等市场销售政策或服务政策方面的信息。 在价格调整、机型增减等市场销售政策或服务政策发生临时变动时,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并在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价格调整申请表,列出每种产品的代理价格、供货价格、让利率(让利率不得减少)。 第八条 [具体销售协议] 具体交易时,乙方与最终用户单位依据本协议另行签订协议供货协议,该协议应在本协议的框架下就具体履约细节进行约定,不得与本协议的规定相冲突。 货品的

16、协议供货价为有效期内的最高限价,最终用户单位与乙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在最高限价内平等协商,拟定最终供应价格。 第九条 [履行原则] 协议双方保证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全面地、恰本地履行本协议及双方在协议有效期间所一致批准签署的任何文献。 乙方必须按正常销售手段销售货品和提供服务,不得采用不合法手段损害甲方利益。 第十条 [单据开具、货品交付及安装] 最终用户单位在中标的品牌中选择所需的货品后,凭甲方开具的《采购预算执行确认书》与乙方签订协议供货协议。 乙方依据协议供货协议、本协议上的有关约定向最终用户单位开具合法税务发票、免费将货品运送至

17、最终用户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 第十一条 [验收及价款支付] 最终用户单位负责货品的验收和签署验收报告。 协议双方批准,采购价款的支付遵守市财政部门的有关付款程序及时间的规定,由财政部门依据《协议供货协议》、《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正式发票和协议供货协议有关约定支付价款。 第十二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批准按甲方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协议期限内乙方无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等规定的违约行为,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三条 [质量违约及违约责任] 质量违约是指乙方拆换、掉换、截留产品零部件

18、减少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进货渠道非法、不规范、不合法等情形。 每质量违约一次,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若乙方质量违约二次以上(含二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的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同时失效,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严禁该供应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甲方可视情况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另行签订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四条 [价格违约及违约责任] 价格违约是指乙方的供货价格高于同品牌其他商家的价格(其他家商的价格低于

19、其进货价销售的除外),故意隐瞒或延误告知甲方价格调整情况,以获得额外价差,让利率低于投标时的承诺等情形。 每价格违约一次,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若乙方价格违约二次以上(含二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的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同时失效,乙方无权请求返还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严禁该供应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资格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甲方可视情况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另行签订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五条 [服务违约及违约责任] 服务违约是指乙方不能及时供货、不能及时响应、不能及时完毕维修,服务质量不佳、态度差、响应慢,不能及时满足

20、用户的合理规定等行为。 甲方根据《售后反馈意见》的记录、核算有关服务投诉、定期记录乙方每月、每年的售后服务记录、定期报告记录、有无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的告知义务违反记录等途径来考核乙方的服务水平并认定乙方是否服务违约。 乙方每服务违约一次,乙方将无权请求返还所有履约保证金的三分之一。当乙方累计有三次服务违约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的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同时失效,乙方无权请求返还所有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严禁该供应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甲方可视情况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另行签订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六条[其它违约及违约责任] 其它违约是指乙方

21、有串通、贿赂、欺诈行为或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乙方每违约一次,乙方将无权请求返还所有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严禁该供应商及该品牌参与兰溪市政府采购投标1-3年。乙方协议供货采购资格失效后,甲方可视情况选择合适的投标人另行签订协议供货采购协议。 第十七条[协议供货采购的例外] 双方批准,当一次性采购空调机70台以上,投影仪每批次超过15台,或者空调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和扫描仪每批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不列入协议供货的范围,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另行组织采购。 第十八条[协议的修改]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

22、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否则无效。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如出现战争、法律或政策调整、公司破产等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协议各方无法遵守本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 协议双方批准,任何源于、产生于或涉及本协议及其招投文献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其中因设备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争议,由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另行约定,约定不成或没有约定的,由先送检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过错方承担。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从202

23、3年 月 日起至浙江省2023年计算机(涉及台式、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打印纸、油印纸、投影机、传真机、扫描仪、服务器、油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及空调协议供货期结束止。(即:空调机至2023年12月30日止;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和扫描仪至2023年5月30日止) 第二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在遵守招标文献和投标文献的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三条 工期及售后服务 投标文献中的工期一览表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作为该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签字盖章后

24、生效。 甲方: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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