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20KB ,
资源ID:5121383      下载积分:5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512138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西安咸阳机场出租车管理规定.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西安咸阳机场出租车管理规定.docx

1、 西安咸阳机场出租车管理规定 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出租汽车管理规定 来自: 时间:08-01-22 15:27:4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机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营运行为,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西安咸阳国际机场的文明窗口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机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的委托权限,依

2、法对出租汽车实施管理。 第四条  在机场营运的出租汽车实行“登记备案、预约等候、按序排队、依次营运、计价收费、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  机场内划定的预约等候停车场、驻地营运停车场作为营运出租汽车的指定停车场,机场其它区域禁止停放出租汽车。 预约等候停车场和驻地营运出租汽车的营运站点作为出租汽车的营运载客停靠点,机场其它区域禁止停靠载客。 第二章  登记备案 第六条  由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进入机场营运的出租汽车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机场公安局备案准予在机场营运。 第七条  下列事项需登记备案: (一)出租汽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所属经营单位等相关资

3、料; (二)出租汽车车主或承包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个人身份等相关资料,原则上要求自车自驾,聘用驾驶员有长期聘用合同。 上述事项发生变化时,经营者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经营者决定停止驻地营运的,应办理注销手续。 第八条  具体实施办法由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制定。 第三章  预约接站管理 第九条  预约接站,是指出租汽车按照事先约定,到机场等候接站、运载乘客的活动。 第十条  预约接站的出租汽车抵达机场后,必须在机场划定的出租汽车预约等候停车场停放。 接站人应按照规定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如实填写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  预约客人抵达后,接站人应带预约客人到预约等候

4、停车场,经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载客离场。 第十二条  预约接站的具体管理办法由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制定。 第四章  营运管理 第十三条  机场驻地营运出租汽车必须在机场划定的专用停车场内停放,按序排队、依次营运,不得擅自在站外停放。 出租汽车司机应随车等候,不得擅自离开出租汽车。 第十四条  出租汽车载客营运场地设置公示牌,公布出租汽车起步价、公里租价、夜间收费时间和加价、空贴等计费标准事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第十五条  停车场到预发车场的出租车辆数,应根据每天客流量的多少进行合理调动,但必须保证预发车场有车待客,及时满足乘客的需要。 第十六条  出租汽车经

5、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驻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营运西安籍出租车司机、《自律公约》、《行为规范》; (二)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自觉接受管理人员查验相关的证照、证明文件; (三)出租汽车必须按照行业标准配置统一的标识、标志和营运设备、器材,保持车容整洁卫生; (四)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行业规范服务标准从事客运服务工作,衣着端庄大方,言谈举止文明得体,服务热情周到; (五)遵守国家治安管理和交通法律法规,安全营运; (六)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文明营运。 (七)遵守机场相关规定,维护机场文明形象。 第十七条  严禁出租汽车从业人员有下列扰乱机场营运秩序和

6、治安、交通秩序的行为: (一)在候机楼内、楼前通道、楼前广场、停车场、出租汽车排队头车处、机场场区道路等区域拉客叫座,招揽旅客; (二)预约接站出租汽车不按规定办理预约登记手续载客营运; (三)在规定的载客营运区域外、禁停道路停靠载客; (四)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资格违法营运; (五)中途倒卖旅客,非法谋利; (六)不按规定打表计价收费; (七)超员、超载、拼座、议价、兜圈绕行等行为; (八)出租汽车空载驶入候机楼二楼通道。 第十八条  出租汽车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违规车辆及从业人员; (二)无偿使用营

7、业出租汽车; (三)侮辱、谩骂、殴打营运车辆的从业人员,侵犯出租汽车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权利; (四)滥用职权,违法违规查验、查扣出租汽车及其从业人员的证照、证明文件。 第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有权向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举报和投诉。 第五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  在一个月内有违反《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35条,违反本办法第16条之规定的: (一)第一次现场纠正,批评教育,扣除相应分值,记入诚信档案; (二)第二次按照《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并扣除相应分值,记入诚信档案。 (三)第三次除按照《西安市

8、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外,注销备案证,扣除相应分值,记入诚信档案,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  违反《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33条、34条,违反本办法第17条之规定的: (一)第一次除按《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限处罚外,扣除相应分值,记入诚信档案,吊扣车辆营运证3-7日,违规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二)三个月内违反规定累计两次者,除按《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限处罚外,扣除相应分值,记入诚信档案,注销备案证,并进行通报。 第二十二条  出租汽车经营者从业人员在驻地营运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除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注销备案证,并进行通报。 (一)被中央、省、市媒体曝光,影响恶劣者; (二)涉外投诉,造成一定影响者; (三)为争抢旅客而打架斗殴,扰乱机场治安秩序者; (四)有吸毒、贩毒行为或受到治安拘留、刑事责任者; (五)有意见不经过正常渠道反映,聚众闹事造成停运等不良后果,影响行业稳定者。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 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