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泥鳅养殖合作协议书甲方:研究院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泥鳅养殖合作达成协议如下:一、合作项目:在*土塘养殖泥鳅。二、项目地点:*(*农庄旁边)鱼塘(约10亩)。三、合作方式:1.甲方负责租赁*(*农庄旁边)鱼塘(约10亩)作为泥鳅养殖场;2.甲方负责提供现有已放养之泥鳅苗(规格:1斤约45条,约共45万尾)款,泥鳅苗按0.12元/尾计算,泥鳅实际数量以最终销售或现场清点数量为准。3.乙方负责现场养殖、管理,投入包括:合作期内泥鳅养殖所需之饲料、药品、调水药剂等;合作期内养殖工人1名之工资、福利、食宿费用,其他必要的临时工人工资;合作期内泥鳅养殖之水电费。4.本项目泥鳅预计
2、2个月内可进行销售,如销售完成,甲乙双方扣除成本后,按6:4比例分成。本条款所指成本为第三款“合作方式”第1、2、3条甲乙双方各自负责的费用,包括鱼塘租金、养殖场水电、泥鳅苗款、人员工资、饲料药品等。泥鳅苗款作为成本列入结算时,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按0.12元/尾计算。5.甲乙双方按约定分成比例分享利润,若有亏损,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的投入损失。四、合作期限:暂定3个月,自2015年 4 月 8 日至2015年 4月 7 日止。五、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六、协议的生效及其它: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签约地点: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