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4年度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汇篇范文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5)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XX市生态环境局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安排如下:一、推进法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系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纳入年终考核目标。(二)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二、加强法制审核,规范权力运行(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
2、。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法治工作机构要坚守法治底线,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部署,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要求,继续聘用专职法律顾问,并对重大行政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三)强化权力监督。严格行政执法督查,建立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督查制度,依法开展执法督查工作。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公开权力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四)从项目审批程序上严格把关,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减少产能过剩行业领域的投资。三、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
3、“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一窗受理、全域通办”和网上审批改革进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察和动态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的动态管理。按照新颁布法律依据适用新法律法规违法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修改。对全局的权力清单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完成责任清单梳理工作。(三)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及禁限目录以外的领域。(四)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五)加大帮扶和纾困力度。以帮助企业提高
4、治污水平、化解生态环境违法风险、打破绿色长远发展瓶颈为主线,实施宽严相济的惩戒措施和帮扶措施。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隐患及时提醒企业第一时间消除隐患;对能立行立改的一般轻微违法问题,要求企业现场改正违法行为,依据xx自治区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及关于XX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的通知对15类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四、营造普法环境,抓好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及全民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普法,加强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释法说理。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推动全
5、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增强机关人员和公民的法律素质。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XX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呼政发xx32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履行法定程序。按照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呼政发xx23号)要求,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每年1月将上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中执行主体、执行时限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决策管理监督,运用法治政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按时报备重大行政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每一步工作流程都要留存相关资料
6、,与重大行政决策档案一同保存。组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提高专家论证质量。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主动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力度。(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行政办公室应当定期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依法决策,对涉及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生态环境局自行或者委托专业
7、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评估决策实施的风险。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评估制度,组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专家库,决策前风险评估结果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制度。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各级政府及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深化行政执
8、法体制改革。全面贯彻落实xx自治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旗县主管部门与街道乡镇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旗县执法监督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对街道乡镇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管、处罚衔接制度,厘清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的职责边界,明确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时限,提高审批、监管调查和处罚的效能。(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
9、、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调整、动态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和基本标准,规范运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配齐配强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法制审核人员,动态调整审核目录清单。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全部实行当事人签署执法文书送达承诺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执法,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保障程序公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一律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抽查。(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制定落实免罚轻罚清单,推广运用
10、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警示约谈、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开展柔性执法。xx年底执法单位全部制定免罚清单。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作用。坚持行政处罚案件全程以案释法,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网上执法办案试点工作,逐步完善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及信息查询系统。(五)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强制执行的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行政强制执行关系,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七、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突发
11、事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体责任,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清单。加强应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注重提升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快速反应、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能力。严格监管执法,重点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危化品生产经营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生态环境局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xx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依法开展“有计划、有重点、规范化”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结
12、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宗旨,以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始终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标本兼治、防治并举、动真碰硬、精准治理,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和正向激励力度,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管理秩序。二、工作目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明确全县生态环境执法任务,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综合执法为目标,以日常检查为主,专项行动为辅,促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推进全县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工作计划安
13、排(一)开展日常监管执法1.现场执法检查。污染源日常监管执法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现场检查事项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规定的相关事项,做到应查尽查。针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许可及环境应急等环境法律责任落实情况等;对于一般排污单位,根据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类型确定主要检查内容。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特别是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2.排污许可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排污许可专项行动,督促
14、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依法查处超许可排污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督促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做好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提交执行报告,落实好企业的主体责任。3.建设项目事中事后专项执法行动。结合新建设项目名录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
15、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未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久试不验”、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水平。(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4.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因子协同管控专项行动,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重点污染因子监管。一是明确重点行业,围绕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家具制造和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包括各类储罐设施)开展执法;二是明确重点对象,以重点管控企业监管为基础,加大对
16、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的执法检查,通过自查、夜查等方式,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5.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紧盯涉水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开展不定期的、突出季节性的随机抽查,重点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核查,确保环境监管执法不留盲区。6.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备用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确保饮用水源地饮用水质安全,杜绝水质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7.开展固(危)废专项执法行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17、依法严厉打击跨行政区域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能,紧盯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全方位、立体式排查固危废领域环境违法犯罪线索,联合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检查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产生、暂存单位。重点查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逃避监管,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向河流、河道、水库等倾倒危险废物行为。8.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生活垃圾填埋过程污染防治情况,垃圾渗滤液的储存、处理和达标排放情况,恶臭无组
18、织排放情况。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自动监控管理,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环境违法行为。(三)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9.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配合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专案查办、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措施。10.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xx年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第三方辅助环境执法机制。1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
19、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辅助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大年度抽查计划的统筹整合力度,实现年度随机抽查公开率达到100%以上。建立健全执法监管问题发现与处理闭环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执法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梳理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部署,形成执法工作合力。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制度,利用环保培训、案件讨论、现场执法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年度环境执法计划,细化各项执法工作,明确责任、时限、措施,确保环境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确保执法实效。(二)加强制度建设
20、,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执法事项清单,细化执法准备、现场执法、处理处罚和执行落实四个执法环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执法制度。认真执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确保处罚结果公正、合理、统一。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边界清晰的执法职责体系,实现行业监管责任与综合执法责任依法区分、有效衔接。(三)优化执法手段,助力企业规范提升。强化污染源源头监管,推动污染源达标排放。健全执法普法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区域典型行业或存在的普遍性问
21、题集中把脉会诊,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降低违法风险。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营造良好的执法守法环境。(四)强化调度督办,全面压实监督责任。加强和规范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使用和管理,建立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环境执法数据报送等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项执法计划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压实执法责任,将执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列为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考核,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绝不姑息,坚决严肃问责。生态环境局年度行政执法检查
22、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XX市上党区司法局关于开展xx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区委、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决策部署,严把“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原则,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执法铁军主力军作用,为建设美丽新上党提供坚强环境执法保障。二、工作目标实行计划执法,明确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任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
23、为,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我区生态环境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工作任务(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日常执法,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1、检查对象。检查对象分为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把上年度各级帮扶督查交办的、本级环境执法中发现的尚未结案的、群众举报投诉经处理仍未整改到位的环境违法问题纳入特殊监管对象。2、检查方式。严格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采用突击、夜查、抽查等方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3、检查内容。对污染防治
24、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排放及污染源自动在线运行、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排污许可、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等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4、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事项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所有相关事项,做到应查尽查。5、监管平台。利用我局指挥平台各乡镇区空气质量国标站、道路扬尘及微型站、企业无组织扬尘系统、用电量模块系统、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五大板块数据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秉承“监管全覆盖、信息全纳入、一网一张图、固定加移动”管理理念,有效提供环境数据技术保障、发挥环保高科技执法手段,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以传统产业集聚区为重点,
25、聚焦污染物排放量大的水泥、建材、铸造、制药等重点涉气企业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VOCs 治理设施、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情况,依法坚决打击偷排偷放、擅自停用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恶意排污行为。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突查夜查及日常排查等方式,瞄准要害、精准发力,严查快处各项违法违规行为。2、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涉工业废水企业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况,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违法违规行为。3、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开展土壤环境隐患排查,严厉依法查处土壤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土壤环境安全。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
26、巩固固废堆场整改成效,做到固废堆场的“三防”整治工作,联合区公安、区自然资源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转移、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5、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科学合理安排好日常执法检查与执法专项行动,做到一次检查、全面检查,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完全充分。加强普法宣讲,帮助企业提高环境法律意识,防范环境违法风险。(二)加大执
27、法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对环境执法的支持作用。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环保设施用电量模块、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先进设备和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环境犯罪。(三)严格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系统“六项禁令”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遵纪守法,转变作风,廉洁自律,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把各项执法检查任务落到实处。生态环境局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一、工作
28、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xx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三抓三促”行动,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以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创新监管模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二、工作任务(一)日常执法检查1.加强化工等重点行业日常执法监管。将化工等重点行业作为重点监管中的难点,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1次执法抽查检查,系统梳理化工类
29、企业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同时,严厉打击化工类企业项目重大变更、偷排偷放、设施不正常运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化工类企业生态环境风险隐患。2.做好污染源日常执法抽查检查。持续加强建材、造纸、污水处理、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的日常监管,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对象开展1次执法抽查检查,每半年至少对一般监管对象开展1次执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环评手续审批、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竣工验收、排污许可证执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验收运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与演练、环境管理
30、制度制定落实及厂区原辅材料、产品在工业堆场规范堆存等情况。3.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分级监管、分类管理、责任包挂、对接告知、跟踪督查的监管要求,在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周对接、月跟踪、季督查、年验收”环境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每年至少对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1次监督检查,每半年至少抽取辖区内20%的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的建设项目应在3个月内开展竣工环保验收核查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4.加强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等级和生态环境管理等因素,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31、,采取随机抽查和定向核查相结合、非现场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排污许可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同时,要严格按照XX市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张环执法发xx36号)监管要求,全面推行以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为重点的清单式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环境管理台账建立、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及信息公开等,严厉查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5.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XX市生态环境局祁连山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季度对自然保护地至少开展1次例行检查。重点对自然保护地内所有生态环境
32、问题整改情况和遥感监测疑似点位进行复核,对上级交办、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对自然保护区内水电、旅游、道路交通等项目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草原等部门自然保护地环境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区地内非法采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其他生态环境违法行为。6.强化农村环境执法检查。结合辖区内农村生态环境实际,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农村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抽查检查,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和粪污规范化处置情况,以及农村住宅小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3、建设及运行维护情况。(二)专项执法检查1.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市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环评文件编制、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碳排放检测数据、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及其检测报告质量等方面,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于xx年2月底至1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环境咨询、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等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结合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加强建材、化工、工业炉窑等重点涉气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管,督促全
34、面落实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强化煤场、料场、渣场的污染管控,督促落实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物料存储使用环节等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持续推进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督促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规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不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流程、全环节的综合治理。3.开展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问题,于xx年5月至10月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设置排污口等行为,消除环境
35、风险隐患,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同时,按照省、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洪水河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涉水排污单位及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设置排污口、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要溯源确定责任主体,依法严厉查处。4.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年度自行监测方案落实、自行监测结果及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填埋场、尾矿库等重点区域,以及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和炉渣、水淬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日常监管,持
36、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非法倾倒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5.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将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活动纳入执法检查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排放噪声工业企业的日常执法检查,督促其积极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强化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货物装卸等噪声源的日常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噪声排放,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依法严肃查处。6.开展ODS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于xx年5月至9月开展涉ODS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涉ODS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制度落实、排污许
37、可证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排放等环保管理及污染防治情况,并核查涉ODS工艺、设备及原辅料、申请ODS生产及使用配额许可、ODS实际生产、销售、使用量等管理规定执行情况。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超配额许可的ODS行为。7.开展其他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辖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上级临时部署的各类专项执法检查。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准确认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执法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优化执法资源和
38、执法力量,按照专人专责专企业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督促执法人员认真落实执法监管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执法监管任务,实现执法监管精细化、无缝隙、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成效。(二)科学制定执法计划,严格落实现场执法。要全面梳理统筹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任务,结合监管执法力量、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情况,科学谋划制定年度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和月计划,根据排污单位生产时间、生产类型等情况按月细化落实,按时报送月执法计划和工作总结。现场检查计划应包括日常监管执法、专项执法检查等内容。因上级临时部署重大执法行动等特殊情况需对现场检查计划作出调整的,需及时将调整后的现场检查计划报市生
39、态环境局备案。(三)全面落实双随机抽查,扎实开展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检查计划统筹,除投诉举报、上级部门转办交办、其他部门移交问题、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检查、数据分析或监测发现问题线索等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的针对性检查外,其他计划性检查要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范畴。及时调整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两库一单”,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及xx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扎实有效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抽查检查。(四)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
40、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移动执法终端使用,统一使用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重点排污单位信息、行政执法决定等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五)加强监管执法联动,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草、水务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执法联动,加强执法协同。依法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以及侵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不断强化环保行
41、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司法衔接,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污染犯罪。(六)强化监管执法监督,切实整改环境问题。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跟踪整改力度,及时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督办,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开展现场检查核查;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要实施专案督办;对涉及其他部门的生态环境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反馈。对长期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要及时采取停产限产等强制措施,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报请地方人民
42、政府依法依规处理,确保环境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七)优化监管执法方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积极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树立“在服务中监管,在监管中服务”的意识,在现场执法检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讲,引导企业主动学法、积极知法、自觉守法,发挥其主动履责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执法“温度”,更好保障企业健康良性发展。(八)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从严从实转变作风。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行政执法各项纪律要求,把纪律和规矩的防线延伸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法律法规现象的发生。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依法履职尽责,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针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辖区环境问题不依法查处或查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有关责任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况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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