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号:Q/MN-JT/GL6.Q/MN-JT/GL6.Q/MN-JT/GL6.Q/MN-JT/GL6. 《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 起草人: 杨立群杨立群杨立群杨立群 审核人: 范树勋 范树勋 范树勋 审批人: 郭文举 郭文举郭文举 郭文举郭文举 郭文举 文件实施日期:2005-082004-15 内蒙古
2、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群系统/纪检监察办公室/党群系统/纪检监察办公室/党群系统/纪检监察办公室/党群系统/纪检监察办公室/发布 目 录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实施细则 …………………………………………………3 3.1 正确行使权力 …………………………………………3 3.2 保护公司资产 …………………………………………3 3.3 遵守财经纪律 …………………………………………4 3.4 坚守诚信原则 …………………………………………5 3.5 回
3、避利益冲突 …………………………………………5 3.6 重视客户利益 …………………………………………6 3.7 公平对待下级 …………………………………………6 3.8 恪守职业道德 …………………………………………7 3.9 尊重员工人格……………………………………………8 3.10 维护公司形象…………………………………………8 4 考核标准 …………………………………………………8 1 目的 ………………………………………………………3 2 适用范围 …………………………………………………3 3 实施细则 …………………………………………………3 3
4、1 正确行使权力 …………………………………………3 3.2 保护公司资产 …………………………………………3 3.3 遵守财经纪律 …………………………………………5 3.4 坚守诚信原则 …………………………………………5 3.5 回避利益冲突 …………………………………………6 3.6 重视客户利益 …………………………………………6 3.7 公平对待下级 …………………………………………7 3.8 恪守职业道德 …………………………………………8 3.9 尊重员工人格……………………………………………8 3.10 维护公司形象……………………………
5、……………8 4 考核标准 …………………………………………………9 《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 1 目的 使管理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对廉洁自律规定有具体把握,促进纪检部门更好把握十条“高压线”的处罚尺度,为公司创造更好的廉洁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集团所有管理人员 3 实施细则 3.1 正确行使权力 不准在经济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中介费、好处费等。 指接收下级、合作单位或个人、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给予现金、物品或同等价值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价值超过500元的。 3.2 保护公司资产 不准利用职
6、权侵占公司资产,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由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使公司资产、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职务侵占金额在500元(含)以上。 (2)有下列失职、渎职情形之一的,对管理人员实行问责: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因工作失误,致使本系统、本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职能部门管理不力,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事故、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
7、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对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劣,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人力资源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因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等情形造成资产损失的; ——其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3.3 遵守财经纪律 不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违规使用公司资金。 (1)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2)挪用公司财物一般指超过三个
8、月的。 (3)用公款或者让下属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使用奢侈品。如确需公款宴请,宴请标准一般控制在每人每餐不超100元(含陪餐人员)。 3.4 坚守诚信原则 不准为达个人目的,隐匿、销毁,或以其他方式篡改公司的数字、数据、指标或文件等。 (1)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在指定日期前转移或销毁记录。 (2)各类评估报告、评比资料、或其他商务资料弄虚作假的。在各类文件、报表等资料的档案保存期内,将其隐匿、销毁、篡改或伪造公司数据的。 (3)私自修改生产、销售、质量、研发等原始数据。 (4)编
9、制虚假会计凭证。 3.5 回避利益冲突 不准利用职权为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安排近亲属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任职。 (1)公司规定不准任用亲属,是指公司内部坚决杜绝亲属之间产生管理与被管理、业务对接、考核与被考核关系。亲属关系的范围,原则上是指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近姻亲。 (2)管理人员不准违反规定经营与本单位有关的业务;不准违反规定在合作单位入股、分红、任职、索酬;不得以暗示、授意或推荐等方式介绍业务或合作单位。 3.6 重视客户利益 不准在合作伙伴及业务管辖单位入股,不准让合作伙伴支付有关费用,不准收受合作伙伴的贵重礼品及礼金。 (1)指管理人员直接管理或间接
10、影响的业务合作单位,支付有关费用、贵重礼品和礼金指超过价值500元(含)的。 (2)接收下级、合作单位或个人、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宴请或者其他消费金额超过500元的。 (3)利用婚、丧、嫁、娶、生日聚会、生小孩、乔迁新居等活动收受业务单位、下属人员的财物、礼金超过500元的。 3.7 公平对待下级 不准在选拔招聘、评比先进、工资评定上搞不正之风,带“病”或强行提拔管理人员,引起员工强烈反感。 (1)在公平问题上,引起周围大多数员工、群众“强烈反感”,即认定为违反此项规定。 (2)在员工录用、晋升、考核、或在组织结构优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
11、未按规定流程执行的。 (3)明知被经纪检监察系统查办过的有重大违纪问题但仍然录用或提拔的。 (4)违规用人或不经过考察私自用人的。 (5)在“管理人员作风指数”考评中,分值低于60分的将给予岗位调整。 (6)管理人员拉帮结派引起员工强烈反感的。 (7)在处理员工反馈问题时要公平、公开、公正进行,部门内无法处理的反馈要及时上报上级及职能部门,不准违反制度私自处理。 3.8 恪守职业道德 遵守保密、竞业限制制度,不准泄露公司机密,不准在竞争性关系公司兼职。 (1)是指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竞争性公司为同行业(乳业、快销品
12、乳饮料等)内部企业。 (2)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3.9 尊重员工人格 维护员工尊严及隐私权,不准体罚及辱骂员工。 (1)未获得授权或没有正当业务理由的情况下获得员工资料。 (2)对涉及员工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及时合理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给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3.10 维护公司形象 不准恶意诋毁公司形象、捏造事实,损害公司名誉。 (1)宣泄对公司的不满和抱怨,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以煽动其他人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热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公共场所发表消极言论、捕风捉影、造谣生事的。
13、4 考核标准 违反以上十条“高压线”者,一律先行免职,然后由纪检部门调查核实,依据公司制度处理。 《蒙牛集团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条规定》实施细则 1 目的 使管理人员做到廉洁自律,对廉洁自律规定有具体把握,促进纪检部门更好把握十条“高压线”的处罚尺度,为公司创造更好的廉洁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所有管理人员 3 实施细则 3.1 正确行使权力 不准在经济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中介费、好处费等。 指接收下级、合作单位或个人、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给予现金、物品或同等价值的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价值超过1000元的。 3.2 保
14、护公司资产 不准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资产,谋取不正当利益;或由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使公司资产、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1)职务侵占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 (2)有下列失职、渎职情形之一的,对管理人员实行问责: ——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因工作失误,致使本系统、本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职能部门管理不力,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件、事故、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在行政活
15、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 ——对群体性、突发性重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劣,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反人力资源选人用人相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因企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等情形造成资产损失的; ——其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 3.3 遵守财经纪律 不准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违规使用公司资金。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单位收入和应上缴收入,且未列入本单位财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16、 (2)挪用公司财物一般指超过三个月的;。 (3)用公款或者让下属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4)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单位来人,提倡吃工作餐,严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出入高档娱乐场所,使用奢侈品。如确需公款宴请,宴请标准不明显超过常规消费水平。 3.4 坚守诚信原则 不准为达个人目的,隐匿、销毁,或以其他方式篡改公司的数字、数据、指标或文件等。具体如下: (1)在未取得批准的情况下,在指定日期前转移或销毁记录。; (2)各类评估报告、评比资料、或其他商务资料弄虚作假的。在各类文件、报表等资料的档案保存期内,将其隐匿、销毁、篡改或伪造公司数据的。; (3)私自修改生产、销售
17、质量、研发等原始数据;。 (4)编制虚假会计凭证。 3.5 回避利益冲突 不准利用职权为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安排近亲属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任职。具体如下: (1)公司规定不准任用亲属,是指公司内部坚决杜绝亲属之间产生管理与被管理、业务对接、考核与被考核关系。亲属关系的范围,原则上是指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近姻亲;。 (2)管理人员不准违反规定经营与本单位有关的业务;不准违反规定在合作单位入股、分红、任职、索酬;不得以暗示、授意或推荐等方式介绍业务或合作单位。 3.6 重视客户利益 不准在合作伙伴及业务管辖单位入股,不准让合作伙伴支付有关费用,不准收受合作伙伴的
18、贵重礼品及礼金。具体如下: (1)指管理人员直接管理或间接影响的业务合作单位,支付有关费用、贵重礼品和礼金指超过价值1000元(含)的。; (2)接收下级、合作单位或个人、潜在合作单位或个人宴请或者其它消费标准明显超过常规消费水平的。; (3)利用婚、丧、嫁、娶、生日聚会、生小孩、乔迁新居等活动收受业务单位、下属人员的财物、礼金明显超过当地常规水平的。。 3.7 公平对待下级 不准在选拔招聘、评比先进、工资评定上搞不正之风,带“病”或强行提拔管理人员,引起员工强烈反感。具体如下: (1)在公平问题上,引起周围大多数员工、群众“强烈反感”,即认定为违反此项规定。; (2)在员工录
19、用、晋升、考核、或在组织结构优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权谋私,未按规定流程执行的。; (3)明知被经纪检监察系统查办过的有重大违纪问题但仍然录用或提拔的;。 (4)违规用人或不经过考察私自用人的;。 (5)在“管理人员作风指数”考评中,分值低于60分的将给予岗位调整;。 (6)管理人员拉帮结派引起员工强烈反感的;。 (7)在处理员工反馈问题时要公平、公开、公正进行,部门内无法处理的反馈要及时上报上级及职能部门,不准违反制度私自处理。 3.8 恪守职业道德 遵守保密、竞业限制制度,不准泄露公司机密,不准在竞争性关系公司兼职。具体如下: (1)
20、是指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竞争性公司为同行业(乳业、快消品、乳饮料等)内部企业。; (2)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3.9 尊重员工人格 维护员工尊严及隐私权,不准体罚及辱骂员工。具体如下: (1)未获得授权或没有正当业务理由的情况下获得员工资料。; (2)对涉及员工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没有及时合理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给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3.10 维护公司形象 不准恶意诋毁公司形象、捏造事实,损害公司名誉。具体如下: (1)宣泄对公司的不满和抱怨,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以煽动其他人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热情,造成恶劣影响的。; (2)公共场所发表消极言论、捕风捉影、造谣生事的。 4 考核标准 违反以上十条“高压线”者,一律先行免职,然后由纪检部门调查核实,依据公司制度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