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浇筑水泥场地的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17年1月5日
签订地点:石塘湾中转站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乙方就承包甲方水泥场地浇筑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石塘湾中转站内专6线以南约1500M2的水泥地面、专6线以东围墙旁排水沟约100米(施工完成后,经实际丈量为准)。
二、 施工标准:
1、 基础:必须清理淤泥后填充建筑垃圾压平。
2、 基础上覆盖10CM碎石压平。
3、 碎石上浇筑20CM的C25商品混凝土。
4、 摊平振动,不能有蜂窝状
2、形体。
5、 按实际结算,水泥地面每平方150元,排水沟每米550元。
三、 双方责任
1、 甲方应派人现场督查,并清理场地,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2、 乙方机械人员在场地施工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3、 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工。
四、 付款方式:2017年1月10日前预付叁万元,工程完工后付壹拾贰万元,余款经验收合格后年底付清。
五、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经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完工单
甲方:无锡恒裕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市第五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 石塘湾中转站内专6线以南的水泥地面建设完工,按协议总价贰拾壹万伍仟叁佰贰拾伍元整(215325元),实际测量1435.5M2。
2、 专6线以东围墙旁排水沟建设完工,按协议总价伍万壹仟伍佰叁拾伍元整(51535元),实际测量93.7米。
合计贰拾陆万陆仟捌佰陆拾元整。
以上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
甲方:无锡恒裕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市第五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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