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目 录 1 总则 1 1.1 评价由来 1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2 1.3 编制依据 3 1.4 环境功能区划 7 1.5 污染控制目标 8 1.6 环境敏感点 9 1.7 评价标准和规范 9 1.8 评价工作等级 12 1.9 评价范围 15 1.10 评价因子 15 1.11 评价专题设置、评价重点 16 2 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19 2.1 项目概况 19 2.2 建设项目内容 20
2、 2.3 现有项目工艺流程介绍 27 2.4 污染源源强分析 29 2.5 现有项目验收情况 36 2.6 实施“以新代老”,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分析 36 3 扩建项目工程分析 37 3.1 扩建项目概况 37 3.2 扩建项目建设内容 38 3.3 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分析 42 3.4 污染源源强分析 50 3.5 扩建前后污染物“三本帐” 57 4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概况 58 4.1 自然环境概况 58 4.2 社会环境概况 61 5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4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空气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64 5.2 施工期环境噪声影响影响分析
3、及污染防治措施 65 5.3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67 5.4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68 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70 6.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 70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3 7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 83 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83 7.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86 8 声环境现状及影响分析 95 8.1 声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价 95 8.2 环境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 96 9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00 9.1 概述 100 9.2 项目固废贮存与处置方式 100 9.3 固废和废液对环
4、境的影响 101 10 环境风险评价 102 10.1 评价目的 102 10.2 评价内容 102 10.3 环境风险评价的等级 103 10.4 环境风险敏感点排查 104 10.5 风险识别 104 10.6 源项分析 109 10.7 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13 10.8 应急处理措施 120 10.9 事故后处置 122 10.10 风险管理系统 123 10.11 培训与演练 124 10.12 事故后监测 125 10.13 保障制度 125 10.14 小结 126 11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述 127 11.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
5、可行性论述 127 11.2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论述 128 11.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及可行性论述 132 11.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及可行性论述 133 11.5 排放口规范化设计方案 134 11.6 厂区硬化及绿化要求 134 11.7 污染治理工程投资 135 11.8 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汇总 135 12 清洁生产分析 137 12.1 清洁生产概述 137 12.2 我国对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定 138 12.3 建设项目清洁生产指标体系 138 12.4 清洁生产方法 139 12.5 扩建项目清洁生产分析 139 12.6 清洁生产结论及
6、建议 141 1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43 13.1 概述 143 13.2 环保费用估算 143 13.3 环境投资经济效益分析 143 13.4 项目经济与社会效益 143 13.5 环境经济指标与评价 144 13.6 小结 145 14 污染物总量控制 146 14.1 概述 146 14.2 总量控制的目的及制定原则 146 14.3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 146 15 公众参与 148 15.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148 15.2 公众参与工作计划 148 15.3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148 15.4 调查结果及统计分析 154 1
7、5.5 公众参与建议 156 15.6 公众参与结论 157 1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8 16.1 施工期环境管理 158 16.2 营运期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59 17 产业政策符合性与选址可行性分析 163 17.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63 17.2 与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163 17.3 与环保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165 17.4 平面布局合理性分析 166 17.5 结论 167 18 结论与建议 168 18.1 项目概况 168 18.2 项目主要污染源与污染物 168 18.3 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169 18.4 环境影响评价 169 1
8、8.5 环境风险评价 170 18.6 环境保护措施 170 18.7 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171 18.8 清洁生产水平 171 18.9 产业政策符合性与选址可行性 171 18.10 公众参与意见 172 18.11 综合结论 172 18.12 建议 172 附件 173 附件: 1、 委托书; 2、 用地证明; 3、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梅州市发展与改革局); 4、 《关于梅州市油茶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梅市环审[2008]267号文); 5、 《关于梅州市油茶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梅市环审
9、[2009]364号); 6、 绿色食品、高新企业和清洁生产等证书; 7、 《关于确认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广东省平远县环保局) 8、 《关于下达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平远县环境保护局,平环字(2009)19号); 9、 公众参与单位调查问卷; 10、 审批登记表。 191 1 总则 1.1 评价由来 油茶是我国山区常见的木本油料作物,其具有不与粮棉争地的优点;茶油具有极高的营养价值和经济效益,素有“东方橄榄油”之称。大力发展油茶,不仅可以提高我国食用植物油
10、生产能力、保障粮油安全,也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 鉴于油茶产业所具有的战略意义和社会意义,国家近年来纷纷出台政策促进我国油茶产业的快速发展。2007、2008年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国发[2008]36号),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油茶等特种油料作物。 2009年中央一号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尽快制定实施全国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适宜地区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产业,加快培育推广高产优良品种”,进一步奠定了油
11、茶在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中的领军地位。 梅州市作为广东省最主要的油茶种植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油茶发展,把油茶发展列入现代农业“883”工程;在2005年制定的《梅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6-2015年)》中将油茶产业放在了重点发展的高度;2008年10月颁布了《梅州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对梅州市的油茶产业发展提出了较高的目标,预计至2020年,全市油茶种植面积将达到80万亩,梅州将成为省内最重要的油茶种植和加工基地。 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长田镇油茶工业园,是一家专业从事油茶产业深度开发的拟上市企业,拥有科研、种苗繁育、油茶种植、茶油生产、茶油
12、深加工、茶粕综合利用、销售和旅游观光八大油茶产业链,已在广东省平远县油茶深加工基地建成并投产的有年处理1000吨山茶籽压榨生产线、年处理7000吨茶籽饼浸出生产线、年产1000吨精炼山茶油的生产线、年产500吨茶皂素提取生产线、年产300吨茶皂素洗涤品生产线。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关于梅州市油茶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梅市环审[2008]267号文),于2009年12月23日取得《关于梅州市油茶产业化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并通过环保验收(梅市环审[2009]364号)。 目前公司正加紧开发华南市场板块,丰富产品销售渠道,计划在2012
13、年底成为华南区同行里茶油产销量最大的企业,引领华南地区的油茶产业发展。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生产项目西南侧建设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500万元,生产区总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扩建项目新增:年处理4000吨山茶籽压榨生产线、年处理15000吨茶籽饼浸出生产线、年产2000吨精炼山茶油的生产线和年产1000吨茶皂素洗涤品生产线。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图1.1-1。 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均存在潜在的环境影响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粤府(199
14、4)第57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价单位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到项目选址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资料,结合拟建项目工程特点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 1.2.1 评价目的 对现有工程进行调查总结,再根据本次项目的建设规划,针对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该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对当地水、气、声等环境以及敏感目标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评价现有污染治理措施的合理性
15、和有效性,提出改善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次扩建项目的建设可行性,为项目实现优化布局、最佳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使其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1.2.2 评价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结合项目工程建设特点和工业园区环境现状,确定本次评价遵循的原则如下: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产业政策为指导,坚持“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环保政策法规。 (2)坚持环评工作为工程建设服务、为优化设计服务、为环境管理服务的“三服务”方针,提高环评工作的实用性,为环境管理、决策和设计提供科学的依据。 (3)在保证环评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
16、现有资料,以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评价工作;环评内容、深度和方法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4)针对主要问题,坚持重点突出,兼顾一般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1.3.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8月1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84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
17、0年4月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 (11)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 (13)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2002]88号;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
18、年1月1日;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 (1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2005年12月2日);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2008年10月1日; (20)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 (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境保护部第5号令,
19、2009年3月1日; (22)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2006年8月6日; (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文件《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办[2003]25号,2003年3月; (24)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2004年10月18日; (2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华社受权播发,2006年2月21日; (2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200
20、8年1月30日); (27)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2009年2月1日); (2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2010年2月1日); (2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 (30) 《国务院关于促进食用植物油产业健康发展保障供给安全的意见》(国发[2008]36号); (31) 《全国主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2008-2020)》; (32) 《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 (33)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展
21、油茶产业的意见》(林造发〔2006〕274号); (34)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林业“菜篮子”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07〕208号); (35) 《关于印发<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家林业局,林场发[2008]253号); 1.3.2 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 (1)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月1日; (2)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4年7月29日; (3)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5月1日; (4) 《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1997)29号文; (5)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办(2
22、000)7号文; (6) 《治污保洁实施方案》,2004年; (7)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8) 《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05年修订版)》; (9)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通过, 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10)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 (11) 《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2007年6月; (12)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6年4月;
23、13)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8年1月25日; (14)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粤府[2006]46号,2006年4月25日; (15)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 (16)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7)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试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监[2000]8号,2000年9月11日;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2002)71号; (19) 《广东
24、省政府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粤府[1999]74号; (20)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1997年12月; (21)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粤府[2009]104号; (22) 《关于印发各地级以上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通知》,粤环[2006]92号,2006年11月2日; (23) 《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粤府[2007]99号,2007年12月25日; (24) 《转发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粤环[2005]150号,2
25、005年12月23日; (25) 《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 (26) 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6号,2006年12月12日; (27) 《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2004年; (28) 《工业行业近期发展导向》,国经贸行业〔2002〕716号,2002年9月28日; (29) 《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建设部,2006年12月; (30)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
26、原则和方法》(GB/T13201-91)。 (31) 《广东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10-2020年)》; (32) 《关于实行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的通知》(粤环[2008]69号); (33) 《广东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4年1月14日); (34) 《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5); (35) 《梅州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年9月11日); (36) 《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7) 《梅州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5-2020年); (38) 《梅州市建制集中式饮
27、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39) 《关于梅州市生活饮用地表水源环境保护划分方案的批复》(粤府函[1999]42号); (40) 《平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3月24日); (41) 《梅州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6-2015年); (42) 《梅州市油茶产业发展规划》。 1.3.3 评价技术文件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200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28、导则 声环境》(HJ/T2.4-1995);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8218-2009); (9)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 (10)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 (11)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1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3)
29、《油茶丰产栽培技术规程》(DB44-T280-2005); (14) 《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林场发[2008]253号)。 1.3.4 批复文件及其它 (1) 项目环评委托书; (2) 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验收批复等文件; (3) 审批登记表。 1.4 环境功能区划 1.4.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附近水体包括项目南侧小河涌和长田河,《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文)和《梅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中均没有明确功能区类型。 根据《关于确认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
30、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广东省平远县环保局),小河涌和长田河属于III类水环境功能水域,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见图1.4-1梅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和图1.4-2项目附近水系图。 1.4.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关于确认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广东省平远县环保局),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正版)中二级标准,见图1.4-3梅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4.3 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31、 根据《关于确认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广东省平远县环保局),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定为2类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1.4.4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 该建设项目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如表1.4-1所列。 表1.4-1 拟建项目拟选址环境功能属性 编号 项目 功能属性及执行标准 1 水环境功能区 小河涌、长田河,均执行地表水III类标准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二类区,二类 3 声环境功能区 2类区,2类 4 是否基本农
32、田保护区 否 5 是否风景名胜区 否 6 是否自然保护区 否 7 是否森林公园 否 8 是否生态功能保护区 否 9 是否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否 10 是否人口密集区 否 11 是否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否 12 是否三河、三湖、两控区 酸雨控制区 13 是否水库库区 否 14 是否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 否 15 是否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 否 1.5 污染控制目标 1.5.1 污染控制 (1)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的原则,使各项清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所有污染源和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其符合排放标准
33、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3)推行循环经济的原则,从生产源头控制污染,做到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 1.5.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保护项目南侧河涌和长田河水质不受本项目建设的影响; (2)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3)保护周围地区的声环境质量,使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4)保护厂区周围的环境敏感点,使其不受本项目建设影响; (5)保护工人的良好工作环境和身体健康。 1.6 环境敏感点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点是附近水体和项目周边
34、居民。其敏感因素和保护目标见表1.6-1和图1.6-1项目敏感点分布图。 表1.6-1 主要环境敏感点 序号 环境敏感点 性质 所处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与居民数 1 长田圩镇 居民点 东南 850m,850人 2 官仁村1 居民点 东北 厂区东北侧150m处,1户4人 3 官仁村2 居民点 北 北210m处,4户11人 4 官仁村3 居民点 西北 西北侧165m处,1户4人 5 官仁村4 居民点 西南 西南侧480m处,2户6人 6 官仁村5 居民点 西 西侧650m处,1户5人 7 长安村 居民点 东北 120
35、0m,210人 8 禾礤村 居民点 西南 1500m,47人 9 长江村 居民点 北 1350m,41人 10 高南村 居民点 东北 2850m,89人 11 礤下村 居民点 西北 2700m,35人 12 石赖村 居民点 西南 2900m,16人 13 长田河 河流 东、南 1300 m 14 河涌 河流 南 150 m 1.7 评价标准和规范 1.7.1 环境质量标准 1.7.1.1 水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小河涌与长田河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
36、准,见表1.7-1。 表1.7-1 地表水评价指标标准值(GB3838-2002)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III类标准 项目 III类标准 pH 6-9 总磷 0.2 CODcr 20 NH3-N 1.0 BOD5 4 石油类 0.05 DO 5 SS* 150 * 参考选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表1.7-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项目 水作 旱作 pH 5.5-8.5 5.5-8.5 色度(倍) / / SS(mg/L) 80 100 CODCr(mg/
37、L) 150 200 BOD5(mg/L) 60 100 硫化物(mg/L) 1 氯化物(mg/L) 350 LAS(mg/L) 5 8 粪大肠菌群(个/L) 4000 4000 蛔虫卵数(个/L) 2 2 1.7.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SO2、NO2、PM10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此外,SO2应同时执行《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中的相关标准,见表1.7-3。 表1.7-3 空气质量评价标准摘录 保护对象 标准 指标 限值mg/m3 车间外及
38、 居民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 PM10 日平均0.15 TSP 日平均0.3 SO2 小时值0.5 日平均0.15 NO2 小时值0.24 日平均0.12 《茂名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 小时值3.5 日平均2.0 表1.7-4 《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mg/m3) 污染物 作物敏感程度 生长季平均浓度 日平均浓度 任何一次 SO2 敏感作物 0.05 0.15 0.50 中等敏感作物 0.08 0.25 0.70 抗性作物 0.1
39、2 0.30 0.80 1.7.1.3 噪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噪声功能区划,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公路沿线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见表1.7-5。 1.7-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dB(A) 类别 适用区域 昼间 夜间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60 5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 70 55 1.7.2 排放标准 1.7.2.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当地水环境功能区划
40、和本项目废水性质,本项目营运期废水经新大地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较严者后,部分用于苗圃浇灌、部分排入无名小河涌,然后于汇入长田河。 表 1.7-6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项目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 项目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 pH值 6-9 氨氮 ≤10 COD ≤90 石油类 ≤5.0 BOD5 ≤20 总磷 ≤0.5 SS ≤60 动
41、植物油 ≤10 表1.7-7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项目 水作 旱作 pH 5.5-8.5 5.5-8.5 色度(倍) / / SS(mg/L) 80 100 CODCr(mg/L) 150 200 BOD5(mg/L) 60 100 硫化物(mg/L) 1 氯化物(mg/L) 350 LAS(mg/L) 5 8 粪大肠菌群(个/L) 4000 4000 蛔虫卵数(个/L) 2 2 1.7.2.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蒸汽锅炉燃煤废气和燃木柴导热油炉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2、》(DB44/27-2001)的表5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茶饼破碎在密闭的设备中进行,粉尘可全部回收;茶饼浸出工艺产生少量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抽排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具体排放标准如下表所示: 表 1.7-8 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摘录(单位:mg/m3) 编号 废气源 污染物 排放方式 排放高度(m) 排放标准 浓度限值(mg/m3) 速率限值kg/h) 1 燃煤锅炉 二氧化硫 有组织 35 900 — 氮氧化物 有组织 600 — 烟尘 有组织 150 —
43、林格曼黑度 有组织 1级 — 2 燃木柴导热油炉 烟尘 有组织 15 150 — 3 茶籽饼粉碎粉尘 粉尘 有组织 15 120 2.9 无组织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4 浸出工艺废气 非甲烷总烃 无组织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 5 食堂 油烟 有组织 15 2 - 1.7.2.3 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具体见表1.7-9和1.7-10。 表1.7-9 工业企业厂界
44、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 70 55 表1.7-10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单位:dB(A) 施工阶段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0 55 1.8 评价工作等级 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的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5、的工作等级。 1.8.1 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扩建项目废水全部排入新大地公司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农田灌溉、部分达标排入项目南侧小河涌,然后汇入长田河,水质简单,项目所在地地面水域规模小,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标准》(HJ/T2.3-93)“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数据表”,本报告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应为三级。 表1.8-1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表 排水量 水质复杂程度 水域规模 水质要求 等级判定 5.8 t/d 简单 小河 III 三级 1.8.2
46、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SO2、NO2和PM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分别计算每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经7.2.2节估算模式预测,具体预测参数见7.2.2节内容,SO2、NO2、PM10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分别为CSO2=0.0135
47、2 mg/m3、CNO2=0.01088 mg/m3、CPM10=0.01286 mg/m3,小时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分别为:2.704 %、4.533 %和2.86 %。评价工作等级按照下表确定。 表1.8-2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本项目上表,结合估算模式预测结果,从而确定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1.8.3 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噪声源种类及数量、项目投入运营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环境保护目标、采用
48、的环境噪声标准等因素的考虑,确定本项目适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4a类标准,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级原则见表1.8-3。 表1.8-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评价内容 项目 指标 评价等级 声环境 建设项目类别 小型 三级 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 2、4a类 噪声种类与数量 增加 影响人口 变化不大 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 3dB(A) 1.8.4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有关规定,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如下表: 表1.8-4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类别 剧毒
49、危险性 物质 一般毒性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 物质 重大危险源 一 二 一 一 非重大危险源 二 二 二 二 环境敏感地区 一 一 一 一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所列的爆炸性、易燃、活性化学、有毒物质等清单,本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见表1.8-5。 表1.8-5 危险物质储量 名称 主要危险性 临界量(t) 单元内存在化学品数量 危险级别 正己烷 易燃液体 500 37.6 非重大危险源 乙醇 易燃
50、液体 500 37.6 根据公式计算本项目物料的实际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之和(qi/Qi)小于 1,危险物质储存量没有达到临界值,原料仓库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因此,拟定本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 1.9 评价范围 1.9.1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直接纳污水体是项目南侧小河涌,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故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排污口上游500 m到下游至与长田河交汇处的河涌段、与小河涌交汇处上游500m至下游5000m的长田河段,见图1.9-1评价范围图。 1.9.2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根据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本项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范围为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