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网络虚拟财产也被称为虚拟财产,是一种能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价值的权利,是财产在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形式。在法律方面同样是受到相关法规保护的一种财产。网络虚拟财产种类繁杂并且缺乏规范,虚拟财产出现的问题,主要是在继承权、交易等方面。近年来,诸如“淘宝女店主猝死皇冠被冻结”、“留学生成QQ盗号重灾区”等新闻层出不穷。过去,人们总以为虚拟财产会永远为自己所有,因此从不在意其价值。直到发现有人要抢要偷,才意识到虚拟财产的重要性。如今,网络虚拟财产乱象丛生,某些网络游戏平台甚至涉嫌在博弈类游戏中投放虚拟货币用以吸引人们参与网络赌博。从象棋、围棋,到麻将、扑克,多种项目的背后都存在着具有赌博色
2、彩的活动。玩家用“金币”下注,而这种虚拟的金币要用人民币购买。这些网站有专门的金币交易区和转账区,还有详细的网银、电信营业厅等购买和兑换途径。据悉,这种具有赌博色彩的游戏吸引了大批用户,一些玩家甚至一次投放了二十多万元人民币来兑换金币,而且从事这种活动的网络交易平台还不只一家。目前,拥有虚拟财产的用户数量已经过亿。如果任由网络运营商不限量发行能够兑换人民币的虚拟财产,势必对人民币的市场地位造成不小的冲击,破坏金融秩序。此外,网络运营商通过发行虚拟货币获取财富的行为没有相关律法的制约,也会衍生出虚拟财产侵权等一系列问题。网络游戏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游戏中虚拟财产纠纷也逐渐增多且类型日趋复杂。典型的
3、纠纷样态有:被盗纠纷例如,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国内首例涉及“虚拟财产”的盗窃案。该案中被告人窃取了大量QQ号码的密码保护资料并破解、出售给他人,由此产生了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承担问题。虚拟财产权属确认的纠纷如前所述,由于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交易普遍存在,一些虚拟财产几经转手后,归属关系错纵复杂,致使玩家与运营商之间、玩家与玩家之间因虚拟财产权属确认问题纠纷频发。网络游戏服务合同的纠纷如合同履行期尚未届满运营商提前终止服务、运营商未履行网络监管义务导致玩家原系统的装备或数据丢失、因“客户端协议”的某些“霸王条款”使游戏服务合同显失公平等。删除某些电磁记录未尽注意义务的纠纷如某些运营商在对
4、“私服”、“外挂”所谓“私服”即私人服务器。所谓“外挂”主要是一种模拟键盘和鼠标运动的程序,可以修改客户端中内存的数据,被认为是一种作弊程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五部委曾联合发出通知,明确“私服”、“外挂”属于违法行为。对象的处理过程中,未尽告知义务或扩大处理范围,或处理不当,错误查封了玩家的帐号、删除了玩家的游戏装备导致侵权。虚拟财产纠纷涉及多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例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国内首例虚拟财产争议案件就是此类。原告在游戏中积累和购买的虚拟的“生物武器”被另外一个玩家盗走,但游戏运营商拒绝将盗号者真正资料交给原告。于是,原告以游戏运营商未履行服务义务造成他的私人财产损失为由,将运营商
5、告上了法庭。本案便涉及原告与盗号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原告与运营商之间的法律关系。由网络虚拟财产法律问题产生、发展的状况可以看出,虚拟财产与现实财产存在天然的联系,可以说,存在于网络空间的虚拟物品与其他现实法律认可的财产利益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虚拟财产鲜明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的利益关系。如何保护虚拟财产呢?现在我们的民法总则已经对虚拟财产保护有相应的规定民法总则第115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解读:传统观念里,Q币、游戏装备,都是虚拟的东西,虽然也不乏游戏粉们花RMB充值购买,但仍然不能与RMB等
6、同。但是近年来,不少人出高价寻找游戏升级代练,购买Q币,让我们看到游戏装备这种虚拟的财产也能真的转换成RMB。这些能换钱的Q币、游戏装备到底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民法总则告诉我们,这个当然可以有!换句话说,我们有了更大范围的财产保护法。虚拟财产能否被继承?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视为遗产。如果虚拟财产能与现实社会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产生交易关联,此虚拟财产就存在法律上的财产性质,其本身就属于可支配的财产。2、如在该虚拟财产或账号中保存有涉及死者及其亲人隐私的信息,应当允许死者的亲属对该账号进行利用以对所涉及的隐私信息进行处理。3、财产所有人可以通过遗嘱对虚拟财产的继承进行明确,能定纷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