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21.04KB ,
资源ID:4873553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87355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可****】。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可****】,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实验室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发放标准的暂行规定.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实验室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发放标准的暂行规定.doc

1、实验室人员营养保健等级和发放标准的暂行规定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发放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营养保健津贴发给,因接触放射线类和接触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引起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岗位及其相关人员。 二、发放办法 每学期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的教师和实验人员按实际接触有毒有害的天数计算,在有毒有害环境中工作,当日工作超过四小时算一天,工作二至四小时算半天,不足二小时的不计算。 为做好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生物物品天数核定工作,各系部应根据教学计划开出实验,并建立详细的实验项目登记,参加实验的教师

2、、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应在实验登记表上签字。以确保统计天数的准确性。保健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由各系部统计审核,报教务处审批.三、发放标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市场物价水平情况,营养保健发放标准每月50元按日计算:每日2。4元,半日1.2元。 四、对保健津贴的发放,各系部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不得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标准,凡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一经发现要追回已发津贴,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附件:化学、生物类有毒有害物质及等级甲 级1、长期从事(连续三个月以上,下同)苏曲霉素B1、亚硝胺和34苯并芘等强致癌物质的研究。监测工作或在实验中经常使用上述物质者。2、长期从事有机合成、

3、高分子合成和金属有机化合物合成等研究、生产工作,在实验或工艺中经常使用多种剧毒、高毒化学药品或大量使用多种中毒化学药品,并接触上述物质的有毒气体或粉尘。3、经常吹制或修理含汞、铅、稀有元素或其它有毒物质的玻璃仪器的专职玻璃工和石英玻璃仪器专职吹制工.4、从事鼠疫、天花、霍乱,及副霍乱等烈性传染病菌的研究实验工作或病理解剖工作.乙 级1、从事4氨基联苯、联苯胺及其盐类等一般致癌物质的研究、监测工作或实验及其其它工作中经常使用接触上述物质者。2、从事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的实验课教学工作,使用剧毒高毒化学药品并在工作中接触上述物质的有毒气体或粉尘者。3、长期从事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

4、(含催化化学及胶体化学)等研究工作,在实验中主要使用接触高毒以上化学药品者。4、长期从事核磁、发射光谱等研究或测试工作,在工作中经常使用接触有毒物质者。5、校级化学药品库剧毒化学药品和化工原料的保管、分装和发放工作者.6、长期从事汞、铅、铬、锰、铍、镉、硒、氰、磷及其化合物等剧毒物质的分析工作,经常接触上述物质有毒气体或粉尘,包括专职化铅、铸字、浇版工。7、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气体的专职喷漆工和发生炉煤气生产工.8、从事传染病的防治研究和致病菌种、病毒的分类、鉴定及培养保藏工作。9、研究调制有毒染料介质激光器或平均功率大于50瓦的大功率激光器的工作人员.10、专职从事电镜维护、操作、曝光及蒸发和电

5、子束焊接(离子束),等离子切割、氮弧焊的工作人员.丙 级1、从事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物理化学(含催化化学及胶体化学)等的研究和实验课教学工作,经常使用接触中、低毒化学药品者.2、从事质谱、吸收光谱、色谱的元素分析等方面的实验工作,经常使用接触有毒化学药品者。3、校级化学药品库高毒以下、系级专职从事剧毒以下化学药品、化工原料的保管、分装及发放者。4、专职静电复印工(一机一人)和暗室洗相(一室一人)(含彩色洗相和印刷业中的照相制版)在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者。5、从事动植物组织切片工作(不含取材、固定、包埋、切片显微镜观察和照相等),在制片染色过程中接触甲苯等有毒物质及在电镜制片过程

6、中接触酸等有毒物质者。6、从事动物生理学实验、动物解剖学研究和标本制作、植物和昆虫标本制作保管,在工作中接触开放性汞、升芝、甲醛和砒霜等有毒化学药品者。7、恶性肿瘤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试验的实验动物饲养工。8、平均功率小于50瓦的激光器的研制、调试工作人员。9、在研制、调试、使用微波设备的工作过程中,其操作位和经常观察点上的微波功率密度一日八小时连续辐射大于38微瓦/平方厘米,或短时间间断辐射及一天辐射八小时以上日剂量超过300微瓦时/平方厘米的工作人员。10、由于防护屏蔽条件的限制,经常暴露在电场强度大于50伏/米,或磁强度大于5安/米的高频辐射(100千周至30兆周)下的工作人员。11、长期

7、在大于90分贝(A)的噪声条件下工作(脉冲)声除外的人员.12、经常在38以上而热辐射强度达每分钟每平方厘米3卡以上的条件下工作的工种。如玻璃仪器吹制工、制处理及锻工、铸工等.13、接触矽尘作业的工种包括岩石标本的切割、磨片;石英喷砂;水泥粉尘作业和专职砂轮切割及工具磨工等。丁 级1、经常接触用升汞、砒霜等有毒物质消毒处理过的动植物标本,从事分类鉴定工作。2、校印刷厂直接接触冷铅的检字工、排字工。3、空调、冰箱等制冷设备的维修工.4、兼职静电工复印工(按复印登记册的复印数量审批)。各级保健食品数量(单位:斤)类别级别鲜牛奶鲜猪肉食油鸡蛋白糖化学生物及物理致害因素类甲15511.51乙154111丙1530.510。5丁1。50.510.5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