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部分 部门决算阐明 一、部门基本状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贯彻国家、北京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行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重大经济决策和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对经济运行实行调控和综合平衡本区财力提议;执行国家、市与区财政分派政策;完善区与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承担本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汇报预算及其执行状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决算;按照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同意预算和决算,负责审批各单位年度预决算。贯彻执行北京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监督管理财政票据和彩票公益金使用状况。制定
2、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区国库业务,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制定本区政府采购实行措施,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负责制定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研究建立本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状况;研究提出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和加强财政管理政策性提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社会保障科、城建科等16个科室,下设石景山区财政监督检查所、石景山区财政局
3、国库收付中心、石景山区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石景山区财政局绩效考核中心、石景山区财政局财政因此及中华会计函校石景山分校6个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状况阐明 收入总计5,61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42.69万元,用 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68.8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505.80万元,占收入合计98.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36.88万元,占收入合计
4、1.04%。 本年支出合计4,21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8.28万元,占支出合计46.01%;项目支出2,274.61万元,占支出合计53.9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0.00%。 结余分派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98.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状况阐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8.93万元,重要用于如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5.7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13%;外交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
5、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2%;节能环境保护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镇小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6、交通运送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
7、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状况阐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重要用于如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外交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
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节能环境保护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镇小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送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
9、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状况阐明 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99.8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助、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342.4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征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10、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07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助、购房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330.53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1.76万元。 第二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阐明 一、“三公”经费单位范围 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
11、所属1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6.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4.80万元;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0.09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状况阐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11万元,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00
12、万元增长2.1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6.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 0.00万元增长6.22万元。重要原因:为了结合北京市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区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学习国外政府有关养老服务保障政策、实行机制、措施及小区养老服务等,11月由石景山区政府统一组织6人团对以色列、奥地利、瑞士三国进行项目洽谈,其中陈伟同志因公出国出境经费由我单位自理;因公出国(境)费用重要用于会议、洽谈、交通等方面,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 6.22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9万元。重要原因
13、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有关开展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小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绩效考核告知》(民办发[]20号)规定,兰州市民政局赴我区开展第一批绩效考核工作。公务接待费重要用于考核组接待费。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00万元减少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长0.00万元。重要原因:我单位未购置公车,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4.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00万元减少4.20万元,重要原因:因公车改革,执法
14、执勤车过户,该车辆运行维护费不再由我单位承担。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0万元。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状况阐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状况 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中平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26.83万元,比上年增长41.69万元,增长原因:1、新增金财无线专网联通专线,导致租赁费增长;2、增长因公出国(境)项目考察工作经费;3、4月起执行公车改革,其他交通费用仅覆盖9个月,导致其他交通费用较增长;4、应告知规定,超额划转了部分取暖费,该部分费用在进行了对应扣减,导致取暖费低于正常发生额度,且取暖面积进行了重新核定,
15、取暖面积增长导致取暖费增长。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置货品和服务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平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状况 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品支出554.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状况 固定资产总额10,261.09万元,其中:汽车4.00辆,85.56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