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关于调整XX中心交易保证金收退有关事项的通知》交纳投标保证金。XX中心为建设方委托的代收代还项目投标保证金单位。 二、交纳保证金账号名称为XX中心,银行帐号为XX开户银行:XX支行。以网上银行交纳,不得采用现金。 三、交纳方式:各投标单位使用招标通系统进行保证金交纳。必须从企业提供的账户向专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否交纳成功以招标通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以交易中心使用中国银行招投标管理平台打印的保证金交纳信息汇总表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交纳到账的最终依据。保证金退付由招标通平台直接退回企业提供的账户。 招标通系统网址:四、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 元人民币,此保证金
2、不计利息。保证金交纳截止日为20 15 年 5月 13 日7时30分。 五、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从招标通平台退还。 六、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凭合同及退款申请或收据到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 七、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开标时交易员本人须带交易员证到现场,否则拒绝进场交易。 XX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
3、件 招标编号 XX 工程名称: XX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人: 杭州XX科技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员: (签字) 合格证编号: 审核人员: (签字) 合格证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技术负责人:
4、 (签字) 日期:2015年4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l、工程说明2、合格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 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7、投标报价 8、踏勘现场 9、投标有效期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投标截止日期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 (四)开标、评标 16、开标 17、投标文件的评审 1
5、8、中标人确定 (五)合同 19、合同签订 20、其他 三、合同格式(略) 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五、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工程规模 XX道路属于支路,管道疏通管径300mm-1000mm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总承包 5 1.1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合格 6 1.3 工期要求 计划施工总工期: 3
6、0日历天 7 2.1 投标人及其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建造师(项目经理):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 8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8.4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应整理成书面形式(不署名)于开标3天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经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备案后,在开标2天前将招标答疑上传至杭州XX交易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10 10. 2 投标保证金 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 贰万 元 按《关于调整西湖区公
7、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收退有关事项的通知》交纳。 11 11.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 肆 份副本 (电子光盘一份,光盘上面必须写出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 12 16.1 投标文件递交以及 开标的地点、时间 地址: 时间: 2015年5月13日10时00分 13 17.5 评审办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二次平均法 14 7.5 投标最高限价 招标控制价 199.3657 万元 投标最高限价 199.3657 万元 风险控制价 151.5179 万元 备注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的76%作为风险控制价。
8、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以银行保函形式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银行保函必须是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不含5县市)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有效,同时需提供“开立保函协议”原件。) 二、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基本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 1.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1.4本工程采用区财政或集体资金(含部分财政或集体资金),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9、法》、《杭州市区级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杭州市国有投资小型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3.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前附表
10、 (2)投标须知 (3)合同格式 (4)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5)图纸及其它资料 (6)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4.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1、告知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4.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明确的内容为准。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招标公告信息与招标文件内容矛盾时,原则上以招标文件为准。 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明确。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 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
12、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5.2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5.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6.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 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投标报价 7.1本工程由招标人按施工图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实施提供工程量。 7.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
13、包括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等。 7.3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7.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7.5 除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以外,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投标最高限价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 7.6投标文件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与用数字表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7.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
14、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8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9投标报价的编制,成果文件上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承担,并按规定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专用章(若委托咨询单位编制)、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执业资格专用章,否则无效。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8、踏勘现场
15、8.1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8.4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
16、件和施工图有疑问的,投标人的答疑按照前附表第9项所述。 9、投标有效期 9.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9.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0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
17、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0.2(4)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照前附表第10项。 (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从招标通平台退还(不计利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合同及退款申请或收据到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不计利息)。 (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1.1投标人
18、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1.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
19、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2.2除了按本须知第1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12.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2.1款、第12.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
20、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2.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3、投标截止日期 1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3.2招标人可能按本须知第9.2款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3.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监督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发包方式。 13.4招标人在规定的
21、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款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4.4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 15
22、1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按杭建招[2014]14号执行。 15.2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际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下全部资料: A、情况说明 B、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 C、工程造价咨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 (其中A、B原件和C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A、B、C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副本)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
23、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资格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盖执业专用章。 (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人员(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当编制人员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另外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即需两个造价工程师在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当编制人员是造价员时,由其在成果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并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
24、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 (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及造价员只能是同一单位人员。 (5)根据中价协颁布的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造价员应从事与本人取得的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活动,因此由造价员编制的成果文件,封面上所盖的资格专用章与编制成果文件的专业要求相符合。 15.3各个造价咨询机构不得越级承接咨询业务,一个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为其编制标书,该工程的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
25、价的编制。 15.4 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标底编制与审核单位不得对外承接该工程编制投标书业务。 (四)开标、评标 16、开标 16.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企业IC卡、交易员证、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IC卡,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携带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IC卡,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6、因投标人没有事先到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造成投标人不能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6.2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16.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6.5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6.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 逾期送
27、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投标人代表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开标委托书的; (4) 开标前未到场刷企业和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的有效IC卡签到的; (5) 开标委托书内容不完整、涂改,委托书无效的; 17、投标文件的评审 17.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17.2 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3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17.4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照
28、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1) 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和标准的。具体包括: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b、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c、建造师停止市场活动;d、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e、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或未登记;f、建造师有在投、在建项目,或有在建工程已经业主同意调离并在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但在投标文件中未附相应备案资料;g、建造师资格不符合要求; (2)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被
29、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4) 未提供造价师(该项目的投标书商务部分审核或编制人员)和造价员(该项目的投标书商务部分审核或编制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的; (5) 投标文件中不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不实的; (6) 外地企业未提供由杭州市建委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进杭许可:外地施工企业备案证或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出具的相关证明; (7) 未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开标日本月或上月),原件放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投标文件副本(项目经理己退休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复印件);正本和副本如
30、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8)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9) 未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5.2条款执行的。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如复印件模糊不清或复印件中无有效期及有效期过期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处理。 园林绿化项目的资格审查环节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不做要求,不适用第17.4款中相关内容。 依据杭州建设信用网的数据对投标人企业资质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格进行核对(核验企业和注册建造师IC卡),核对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第(1)项相关内容的依据。资格审查条件第(5)、(6)
31、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所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施工企业备案证进行评审。 资格审查条件(2)项根据交易中心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确认汇总表进行评审。 17.5 确定评审区间 本工程采用的评审办法“二次平均法”:前附表第13项所述。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的,所有投标单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 的顺序全部进行评审。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 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先去除N 家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数值四舍五入)的报价,再按投标报价从高到低的顺
32、序去除N 家单位,然后对剩余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一次算术平均;最后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不含平均值,不含先前去除的N 家单位报价)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以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该基准价在评审过程中不作调整),并依据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家数,从下面二种方法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评审: 1、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多于(含)5家的,取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报价前5 名按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2、基准价(含)以上的投标单位不足5 家的,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5 名,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评审。 17.6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
33、依照招标文件初步评审的要求和规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投标书商务部分没有编制人员(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签字、盖章的,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投标承诺书); (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
34、个有效的; (5) 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6)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验收、施工工期、保修期等要求的; (7) 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初步评审予以废除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其他投标人按照本办法第17.5条第(二)点原则确定评审区间,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达到5名,不足5名的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17.7 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依次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用通过制。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
35、的; (2) 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3) 主要施工材料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4) 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 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不予通过的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对于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废除。 17.8 商务标评审 (1) 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临时设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投标人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依据招标人提供的
3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表1-3-A-1),按项目整体考虑分别报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该措施费用内容和费率下限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评定为废标。 规费(含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农民工工伤保险等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低于现行规定的作废标处理; 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费用定额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乘以20%的,作废标处理。 施工企业的现场监控、
37、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根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对于现场监控和现场民工宿舍空调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落实相应费用的报价的,作废标处理。(民工宿舍“空调设施” 报价针对施工周期在6-9月份的施工项目,本项目适用,投标单位 应予报价)。 (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 (3)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内容的; (4) 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5) 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
38、工方案明显不匹配的,经评标委员会书面质询,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理由不成立的; (6) 当评标委员会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7)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17.9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17.10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及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17.11 评标
39、委员会应按排序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但有效投标不足3 名的除外。 18、中标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认真分析标函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在杭州市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的监督下,按名次向招标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并提出评标报告。招标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经核准,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合 同 19、合同签订 19.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同时按
40、中标价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 19.2合同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 19.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其他 20.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并交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计取),一旦发现有转让(转包)现象,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20.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41、 三、合同格式(略)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其中专用条款使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2014年3月20日印发的《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五、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六、投标文件格式
42、 目 录 (一)投标文件封面(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函、投标函附件、投标承诺书 (五)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1)投标总价封面 (2)工程量清单报价总说明 (3)表1-1-1 工程项目报价汇总表 (4)表1-1-2 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5)表1-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6)表1-3-A 组织措施项目(整体)清单及计价表 (7)表1-3-B 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8)表1-3-C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9)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3、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0)表1-4 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11)表1-5 主要工日价格表 (12)表1-6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13)表1-7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4)表2-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5)表2-2 措施项目清单分析表 (16)表2-3 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 (17)表2-4 措施项目工料机分析表 (18)表2-5 现场监控、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分析表 (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44、 招 标 人: 工程名称: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如委托代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册造价工程
45、师: (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 概 预 算 人 员: (签字及盖资格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46、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47、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48、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
49、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师,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 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开始施工,并在合同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
50、交付全部工程,全部工期共计 日历天。 5、 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 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