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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龙港镇学仕路二期道路工程.doc

1、苍南县龙港镇学仕路二期道路工程 施工 LGJS171226-128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 江 之 信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监督单位:苍 南 县 住 房 和 城 乡 规 划 建 设 局 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5 第六章 图 纸...............................................50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50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LGJS171226-128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苍南县龙港镇学仕路二期道路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学仕路 四、立项文件:龙政投【2017】138号 五、工程概况:投资概算约790万元 六、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排水等工程施工 七、质量要求:合格 八、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九、资质要求: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

4、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十、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十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二、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2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之信工程项目

5、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女士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8 联系电话:0 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苍南县龙港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龙港镇 联系人:洪女士

6、 电话: 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苍南县城玉苍大厦A栋一单元1202 项目负责人:李德磊 电话:0 造价负责人:郑小节 电话:0 1.1.4 项目名称 苍南县龙港镇学仕路二期道路工程 1.1.5 建设地点 苍南县龙港镇学仕路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4 建设规模 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

7、排水等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5、项

8、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1.11 分 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除主体工程外,专业工程允许分包,但分包企业需满足各项资质要求,并须经业主备案认可。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及资料下载时间 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2日 在 上下载。 2.2.1 投标人

9、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1月3日16时00分 在以上时间前在进入“招标提问区”提出疑问,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澄清时间 及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时间:2018年1月4日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 2.2.3 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的时间和方式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经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后,在进入“建设项目交易/招标答疑”下载。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上述内容,不须作收到确认。 2.3.1 招标文件的

10、修改时间 同本章前附表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 同本章前附表2.2.3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 金额: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 2、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

11、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本工程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 银行帐户:201 0000 8543 7572 ①各投标人在转(汇)款时充分考虑银行转(汇)的时间差风险。 ②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汇款时备注好项目名称及汇款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③投标单位在投

12、标保证金截止日之前,应凭银行进帐单到中心开具收据确认款项用途,否则中心财务室有可能无法确认保证金来源及用途,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㈡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各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①本工程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②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13、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年 3.5.11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卡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3.5.13 资格审查其他材料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详见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后审要求 3.6.3 签字、盖章要求 1、投

14、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妥为密封,标函封线加盖公章、并在投标函及投标总价表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2、本工程投标总价表的页面上必须加盖本工程投标报价编制人员的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市政专业造价员资格章),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原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 4、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15、投标文件,须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委托协议书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造价员(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 3.6.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资格后审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原件壹份。 3.6.5 装订要求 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袋密封;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袋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商务标可分册装订,建议采用双面打印)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16、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3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

17、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除甲供材料外) 7.5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工程采用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按《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的规定,本工程税金取值为 11 %,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工程造价 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元 ;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

18、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文件中公布费率的下限。 创文明标化目标 □市级 县级 其他: 本工程暂不考虑执行温州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转发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58号)中关于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故本工程将不计取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各投标人在报价中无需计取此项费用;若投标人计取了此项费用的,将按温住建发【2016】58号规定执行,如施工没能达到市标化要求的,结算时将扣除此项费用。 图纸交底 中标单位在图纸交底时,如施工图纸中确实存在不明确的部位,经设计单位确认加以补充,并按规定调整。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19、进行图纸交底,中标单位若未提交书面材料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效期内),提供①本工程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②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二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注:交易证办理事项请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中发布的“关于启用苍南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网上办理的通知”和“关于苍南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入库的通知”两个文件

20、为避免错过投标,建议有关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几天办理) 1、公示期满后,在押证环节审核前须已录入温州市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系统,公示期满后5日内中标人必须将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班组人员证书原件送交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有关部门验证备案, 工程原拟定的项目班组成员证书及相关资料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时录入温州市建造师管理系统。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组成员须无在建,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论在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环节、评委会评审环节、中标公示环节或者中标后才发现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

21、投标、或评委会否决其投标、或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认后取消其投标资格、甚至取消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投标人有此情况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废除其中标资格甚至解除合同,均不调整本工程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也不调整相关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人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与上述同理处理。 3、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有不同表述的,最终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4、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交易证、证明资料、物件等均为真实并有效,否则一切不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无在建工程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

22、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原件; ③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 ④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

23、将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

24、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

25、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4、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 1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1人。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其他要求: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或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注:①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 ②不

26、良行为范围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或其网站上公示的对不良行为处理的发文; ③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等。 ④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应在投标文件的资格后审中提供。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

27、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中标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非主体、非关键部位)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

28、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

29、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

30、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由于文字表达不清或有多种解释而未明确规定,投标人又没有在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拥有最终解释权,由此而导致投标人不中标或中标后产生不利因素,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以补充说明的形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该补充说明将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公布。据此发出的补充说明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说明如对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的变化,不做修改的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如果补充说明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31、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均以在苍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苍南县龙港镇国土资源与城乡规划建设局备案的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为准。 3. 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的组

32、成(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部分、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三部分组成、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3.1.1.1商务标包括下列内容: 序号 商务标正本内容(一式一份) 商务标副本内容(一式五份) 1 投标函 投标函 2 投标总价 投标总价 3 总说明 总说明 4 工程项目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项目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 5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6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8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

33、价表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9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与计算表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与计算表 10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 13 材料暂估单价表 材料暂估单价表 14 专业工程暂估表 专业工程暂估表 15 计日工表 计日工表 16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 17 主要工日价格表 主要工日价格表 18 主要材料价格表 主要材料价格表 19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34、 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在资格后审资料中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复印件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编制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未通过予以否决其投标处理。 3.1.1.2资格后审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内容包括: (1)资格后审申请书; (2) 投标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般情况、项目部人员配备情况、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承诺书(附件-投3)。 (3)资格后审申请书相关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

35、书》(副本); 3)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三类人员”A类证书;(同时需提供有效期内分管安全副总的任命文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 6)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 7)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未标注单位名称或所标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符,须出具近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证书。 8)标书编制人员(造价员、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或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上的单位名称应和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造价员须提

36、供单位社保或调动手续等证明材料,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变更证明。 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复印件及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造价编制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承诺书(附件-投3); 10)三类人员证书如在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供由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变更资料(若有) 1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且所有

37、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原件密封在证书原件封袋内并附原件清单且加盖企业公章)。 注:1、如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文件,在原件清单中不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2、已按建市[2014]159号资质标准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如可以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网站上查询的,可以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

38、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各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4.1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汇至到达中心保证金专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

39、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在本市商业银行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3)拒绝接受投标书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

40、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3.4.4如招标文件约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后,直接转交给招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4.5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其余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对中标人进行公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本工程不接

41、受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

42、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商务标正本、副本一袋密封(可分册装订,建议采用双面打印);资格后审申请书正本与副本一袋密封;证书原件单独密封。投标人应在标函密封袋上清楚地分别标明“商务标”、 “资格后审申请书”、“证书原件”字样。投标文件需用封袋包装,加贴封条,封袋和封条上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签署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43、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⑴法定代表人参加开

44、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如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确保按开标期间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询标,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按上述要求验证,只有通过验证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可开启,开标时如出现特殊情况,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决议。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

45、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 项的要求签字、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开标由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持; 5.2.2本工程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应达到三家及三家

46、以上,才可开标。否则应视本次招标缺乏有效竞争而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5.2.3本工程开标前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商务标的密封情况; 5.2.4经确认无误后,随后由招标代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商务标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工期、投标报价及其他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并做好记录。开标记录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案(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现场的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的,均视为对开标结果予以默认),业主代表随机抽取进入基准值计算的七家单位、再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率K值; 5.2.5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47、理人)的身份验证环节未通过的,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2.6投标函的工期、签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成本警戒值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

48、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始终不予调整,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出现明显

49、错误时修正单价,并修改合价,其产生误差的绝对值同时加入累计计算偏差值(投标报价3%)范围内; (3)对于招标人提供的暂估价。 ①材料暂估价是指材料设备的材料价格,投标单位在报价上可考虑相应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因素,自行计算后,填报综合单价。材料暂估价不得进行变动。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暂估价,则该投标文件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②对于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专业工程金额,则不允许变动,否则否决其投标文件。 6.3.3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累计投标报价缺漏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占投标报价3%(含3%)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小于3%时,则视为其已分配到其他项目中。 凡招标文件要求或工程造价组成应计算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中未阐明充分理由并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费用。 对工程量清单漏项的计算原则是:漏项的工程量×所有有效投标人中该项综合单价最高报价后计取规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税金等。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及其综合单价遗漏累计缺漏总额之和小于投标报价3%的,则视其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的报价中。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人的确定 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公示期3工作日)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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