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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管理制度汇编.doc

1、学 校 章 程 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推进基础教育公平化,加快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步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是一所六年制完全小学,系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第三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规范学校管理为抓手,积极营造优良的教育生态,用文化浸润校园,用课堂发展学生智慧,用特色提升学校品位,努

2、力提升办学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争创人民满意学校。 校训(待征集) 校徽 (待设计) 校歌 (待征集) 第四条 学校确立了为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服务的目标,把树立全新的教育观、教师观、学生观,创设适应学生全面发展的自由空间,探索全新的教育教学模式,提升教师的生命质量做为学校发展的重要任务。韶山南路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全面发展,学有所长,全面育人,教有特色。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特色是:(待斟酌撰写)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

3、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3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4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5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小学阶段六年的基础教育; 2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

4、、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4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7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 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5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二)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履行人人都是德育

6、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三)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2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用品; 3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各项工作中的创造性成绩给予鼓励、帮助和奖励; 4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学校制定有关教职工奖惩制度,规范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第八条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一)学生

7、享有下列权利: 1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 2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教师的要求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助学金; 4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 3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

8、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4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第三章 学校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雨花区教育局任命,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党支部起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教职工通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长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关学校的重大事务,在完成学校议事程序后,有决策权;(三)管理学校事物,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四)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五

9、)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十条 学校领导机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组织、团体构成学校组织管理系统,包括: (一)决策系统:校长室进行综合决策,实施调控和直接领导,指导各部门工作。 (二)执行系统: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完小负责人和教研组,具体实施学校决策。 (三)参谋咨询系统:家长委员会,社区,校外专家为决策提供信息资料、咨询意见、备选方案。 (四)监督制约系统:党支部、工会对决策的形成、执行及效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学校实施民主管理,校务公开,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

10、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学校建立三个议事制度: (一)校务会议制度:学校日常重大问题经党政工主要负责人酝酿,提出解决问题的初步设想,在调研和征求的基础上,由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决策。 (二)行政办公会议制度:学校每月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政工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讨论落实学校具体工作,可以对行政工作做出决定。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凡校内重大的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须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主要是审议

11、校长办公会上提出的重大决策,参与学校内部管理,协调社会各方关系,为学校的发展和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保障学校重大决策的实效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明确受理教职工和学生申诉的部门和程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一)学校建立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向学校工会组织申诉理由、请求处理,获得恢复和补救。 (二)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可向校区政教处老师面诉,也可通过校长室反

12、映等方式进行申诉。 第十五条 学校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十六条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学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单式班级授课制,实施自然小班化教育,班额一般控制在35人左右,每班设一名班主任。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学籍管理和奖惩。 第十九条 学校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重视学习优异学生的培养工作。鼓励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

13、各类活动和比赛。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学生素质报告单评价制度,每学期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一次评价报告。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期末评优”制度,每学期对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学生进行表彰。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第五章 教师培训及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鼓励教师进修教育教学高一级学历,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条件。以教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各类研训活动,为教师搭建成长的阶梯,探索“研训一体化”的校本特色。 第二十五条 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走“专业型教师”的发展道路,引领教师乐于围绕教育教学中最需要改进和提升的问题,持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逐步建立

14、起一支会研究、会操作、会评价的学习型教师团队。 第二十六条 学校营造思辨、实证的学术氛围,实现教育教学带动教科研、教科研促进教育教学的教育科研管理。倡导教师积淀自己的教育教学思想、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个性、开创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二十七条 学校激励和引领教师视教育工作为自己的事业,敬业奉献,积极进取,为人师表,提升职业成就感和幸福指数。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聘用合同制,根据雨花区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额和岗位任职条件及学校的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依照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法实行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依据教育行政部

15、门下发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教职工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教职工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进行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取消当年的职务晋升或评优评先的资格;影响恶劣、损坏学校声誉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处罚的,当年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一)存在师德问题 1.有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经教育不改的; 2.有辱骂、讽刺、挖苦学生等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3.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有偿家教。 (二)未尽职 1.工作散漫,敷衍塞责,不能履行教师职责的; 2.无视学生身心健康,加班

16、加点搞题海战术的; 3.因失职引发事故或造成影响严重的。 (三) 影响学校声誉 1.所作行为在家长层面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学校声誉在社会上受到影响的; 2.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行“重过程,增实效”的德育管理。 抓好学生的养成教育,提升学生的合作能力和生存能力,培养守规则、负责任、讲文明、有爱心的“韶南学子”。 第三十三条 学校实行“以生为本”的班级管理。 (一)构建“平等、民主、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重视教师的表率作用,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 (二)落实“面向全体”的理念,面向每一位学生,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争取家庭教育的支持

17、,共同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对行为规范有偏差的学生,要进行耐心帮扶,积极引导。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行“规范特色”的教学管理。 (一)教师要树立以综合素质为核心的全面、和谐发展的教学质量观。 (二)严格执行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师备课要精心,上课要生动、开放、有实效、促思维,练习有效能,辅导要加强培优补缺。 (三)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班主任须统筹协调各门课程作业量,确保学生作业量与其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作业量的相关规定。 (四)抓质量分析与评估。关注班级增量,关注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对薄

18、弱年级、班级、学科加强指导和管理,促进教师分析和查找原因。学校不向学生公布考试成绩及相应名次。 (五)推进小班化教学。营造小班化教学研讨的氛围,更新观念,在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真正体现小班化教育教学特点,使学生获得最大可能的进步。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全面特长”的课堂管理。 (一)实施有效教学,注重在课堂中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爱国情怀、科学素养、生命意识、团队意识以及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等,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营造学生积极参与、生动活泼的课堂氛围,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需要,促进特长发展,关注学生的情感体验和人格发展,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19、(三)倡导自主学习、讨论合作、自学辅导、实验探索的研究性学习,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体验成功,善于学习。 (四)实施以激励性为核心的课堂学习评价。内容上分成过程评价和期末评价两种。评价方式以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家长评价结合。 第三十六条 学校实行“活动中育德,生活中育人”的少先队工作管理。 (一)以韶山南路学校少先队大队部为阵地,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和主导少先队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的少先队文化。 (二)发挥仪式教育的独特作用。注重少先队入队宣誓仪式,发挥国旗下讲话、始业教育、休业式、值周点评等平台的宣传作用,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的养成。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阳光心情,快乐

20、成长”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一)将心理辅导工作渗透于学校各项工作中,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校刊、广播、黑板报等媒介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二)在中心设立心理辅导站“心灵驿站”,由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持证上岗。 第三十八条 学校实行“基于校本,多元发展”的校本课程管理。 (一)校本课程开发坚持“自主成功、个性发展”的理念,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推动者。 (二)实施以“跆拳道”、“国际象棋”为特色的校本课程体系。 (三)重视校本课程的过程管理和评价。 第三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大课间等日常体育活动以及运动会等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的

21、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实行大课间活动制度,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于四十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第四十条 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建设。 (一)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二)实行“上门家访”“电话家访”“微信加饭”多种形式。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反映学生成长,沟通家校联系为主。 第七章 后勤财务管理第四十一条 学校后勤财务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倡导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实行服务承诺制。 第四十二条 严格实行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账目由

22、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审查和监督。学校按照校务公开制度的规定公开财务情况。学校根据发展需要,依法合理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第四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重视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有计划有步骤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基本建设上的安全隐患。学校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转让、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十五条 学校接收社会各界的捐助,捐助款物在上报上级行政部门后按相关规定用于学校的各项建设和发展。 第八章 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校建立

23、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学校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为学生体检,在校园内实施禁烟。 第四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制定各类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防护的硬件建设,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加强危险物品监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八条 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对校园内以及校园周边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生人身、财务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

24、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即按照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五十条 学校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校校址为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393号,邮政编码为410004。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报雨花区教育局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韶山南路学校校务委员会。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1、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

25、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严禁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2、必须大力宣传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3、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禁敷衍塞责,不按要求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4、必须树立现代教育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培养具有健康人格、全面发展的学生。严禁片面追求名次,不面向全体学生;严禁教死书,不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5、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严禁歧视、侮辱、讽刺和排斥后进生、特困生、残疾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6、必须尊重学生家长,对家长礼貌相待,主动家访,与家长

26、取得联系,听取意见,争取支持和配合。严禁训斥、指责学生家长,强令家长批改学生作业。7、必须服从大局,热爱集体,关心学校,维护学校荣誉。严禁违背学校规定私自开展有偿家教;严禁教师个人收费。8、必须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接受家长礼品,以教谋私。9、必须严谨治学,勤练基本功,提高业务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教改和教研。严禁放松自我要求,得过且过,不求上进,虚度年华。10、必须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严禁相互轻视,相互攻击,闹不团结,损害他人利益。11、必须遵纪守时,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在开会、上课、听课和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时迟到

27、、早退;严禁在课堂上和会议中大声喧哗。12、必须实事求是,讲诚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严禁在评优、晋级、晋职、考试等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利益。13、必须为人师表,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齐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严禁粗言脏语,衣冠不整,行为不端;严禁在教学区抽烟、打牌;严禁工作日酗酒。14、必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塑造良好教师形象。严禁参与黄赌毒和迷信活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15、必须具备良好的家庭美德,家庭和睦,尊敬长辈,夫妻互敬互爱,子女教育严格,邻里团结互助,争创五好家庭。严禁虐待老人,溺爱子女;严禁对邻居持力逞强,以势压人,拨弄是非,制造矛盾。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28、一、自尊自重,为人师表1、举止、谈吐文雅,使用“谢谢”“您好”、“对不起”、“请”“再见”等礼貌用语。讲话语气平和,态度和蔼,不奇声怪调,不开侮辱人格的玩笑,不讽刺挖苦学生。2、穿戴整洁大方,不敞胸露怀,不穿拖鞋、背心,超短裤、超短裙进课室。打扮适度不化浓妆。3、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在非指定场所吸烟。4、不酗酒,不赌博,不看淫秽书刊和黄色录像,不到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远离毒品。5、仪态大方,不卑不亢,不失人格。二、团结互助,以诚待人6、同事间互尊互谅,互帮互学;思想上互相信任、工作上互相帮助;不背后议论人,不搞小动作。7、坚持原则,加强团结,不利团结,不利

29、工作的话不说,不利团结,不利工作的事不做。不谈论别人的隐私,不扯是非。8、胸怀坦白,宽宏大度。有意见要通过交心谈心,消除隔阂,以诚待人,以礼相敬。9、与人为善,助人为乐。真心实意帮助他人,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10、思想正派,作风正派。对学校工作有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背后发牢骚或散布不满言论,污染舆论。三、遵纪守法,严于律己11、知法守法,坚决依法办事,遵守社会公民道德,遵守校规校纪。12、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误学生一分钟。13、执行学校决议不打折扣,努力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工作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14、上班期间不闲聊,不干私活,不带孩子;不串岗溜岗,

30、坚守岗位提高效率。15、尊重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赶学生出教室,不讽刺挖苦、嘲弄学生,不得要求学生帮自己干私活,不接受学生的礼物和吃请。四、努力学习,勤奋工作16、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思想,学习党政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力争成为21世纪合格的人民教师。17、大胆进行教改,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科研活动,努力掌握现代教育手段,积极实现从”经验型”到“教研型”的转变。18、作风踏实,教学勤勉,备课认真,辅导耐心,批改作业精心,做学生的思想工作细心。19、接受任务要踊跃,不斤斤计较报酬,办事不拖拉敷衍,出色

31、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20、正确处理好学校与家庭的关系,既要努力搞好学校工作,又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照顾好自己的家庭,做一个好教师,好家长,好主妇。 韶山南路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行政人员的管理,调动行政人员的积极性,接受民主监督,特制订本规定。1、学校行政人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素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必须努力工作、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做师生表率;必须坚定长期艰苦奋斗、献身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的决心,为把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办成一流现代化学校而努力工作。2、行政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平等待人,不谋私利。3、行政人员应心胸开阔,严于律己,善于团结同志

32、;善于紧密配合;善于协调关系。工作不推诿,勇于承担责任,积极维护学校集体领导的威信。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4、行政人员应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与能力,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管理的行家。5、行政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师生做到的,自己必须做到。6、行政人员必须带好一门课,在备教批辅考各方面做教师的表率,积极参加学校和年级组的教研活动,校长和分管教学的行政人员每期听课20节以上,其它行政人员每期听课15节以上。7、行政人员出公差,一天以内由自己调课先上或回校后补上,两天以上(含两天)由教务处安排代课。8、行政人员校务值周要提前半小时上班,要全面负责

33、值周期间的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查堂、做操、放学、清校、安全、纪律、检查活动课、检查辅导值日,处理偶发事件。9、行政成员必须办事民主,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各项决策,经校委会讨论,重大决策,经职代会讨论,教师大会通过。行政班子成员应增强公仆意识,学校评模评先,多让给一线教师,学校主要领导不参与校内评模评先。10、每学期末对行政人员进行考评。行政人员向全体教师汇报工作,分自我考评、教师考评、职代会考评、行政人员互评四步进行。教师考评、职代会考评,行政人员互评分别占考评部分的50、30和20,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76-89为称职,60-75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对评为不称职及基本称

34、职的行政人员要进行戒免谈话。 韶山南路学校会议制度 一、坚持每周四下午第一节课召开行政工作例会,全体行政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准时到会,不准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并作好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安排,研究相关工作,指派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二、坚持隔周的全体老师工作例会,(一般在周五下午放学后),无特殊情况,全体教职工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办公室安排好相关会议议程,并指派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三、坚持每周的班主任工作例会,(具体时间另定),总结班级管理方面的工作,布置相关工作。四、坚持每学期召开一次教代会,讨论学校相关重大决议和有关工作。全体教代会成员必须作好充分准备,上交提案,充分讨论,作好表决记录。会后学校行

35、政应对相应问题作出反馈和处理。五、在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会,作好笔记,严禁接听手机(手机一律打在震动或关闭状态),严禁随便进出,严禁喧哗、议论。六、对违反会议制度的按学校相应制度作处罚。 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考勤制度 1、在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302元)中,每月用其中的100元进行教师考勤考核。2、正常情况下,学校每天进行四次考勤检查,上午、下午指纹刷卡各一次,上午下午查堂各一次,一天共计四次。3、全期允许教师请假四天,查班累计四次缺到算作请假一天,请事、病假一天算作缺到四次。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外出,必须在外出前向当天的校务值日请假,经校务值日批准可不算缺到。教师全期

36、事假、病假超过四天的每天扣除绩效工资10元(因大病在县级或以上医院住院期间除外),全期累计缺到达十六次以后每新缺到一次在当月绩效考核考勤部分中扣除绩效工资2.5元,扣完为止。旷工一天扣绩效工资50元,当月旷工累计三天以上的,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4、教师如果半天以上未到班又未向校长或校务值日请假的将视为旷工。5、学校的每周升旗仪式和每两周一次召开的教师例会以及规定全校教师必须参加的大型活动,一次未到扣绩效工资10元(如特殊情况需本人向校长请假),并不再计于教师累计缺到次数之中。6、一个月工作日内请假10天以内按本条例中的第3条执行,一个月工作日请假10至20天之间的(大病在县级或以上医院住院

37、期间除外),只发教师当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基础考评部分,其扣款部分将加入代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之中。7、严肃教师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校长审批,办公室登记,一周及一周以上按照教育局新修订的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执行。凡请假一周以内仍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8、事假、病假(大病住院除外)由本人请人代课,并在教务处登记,学校不发代课费。公差由本人和教务处事先取得联系,安排好顶代课。事假、病假、公差如出现空堂,将按旷课处理请假人或相关责任人。9、每学期教师未到次数未超过四次将视为全期全勤,学校将在绩效工资外另发一百元进行奖励,并全校通报表扬。10、每月考勤扣款将平均后直接奖励给当月未缺一次到的老师,

38、以达到绩效工资考勤部分总额平衡的原则。11、教师婚假、产假、公假按教职工福利条例执行。韶山南路学校教师福利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增强学校的凝聚力,使教师福利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二、细则1、教师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日,如特殊情况在双休日、寒暑假需要加班,按加班制度给加班费。2、教师依法享受婚假:3天+12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为晚婚),女教师依法享受产假:90天(产前15天休息+产后75天休息)+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24岁为晚育)。3、教师休病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执行病假工资制度。4、教师直系亲属

39、丧事,可享受一周休假。子女嫁娶,可享受3天休假。5、教师本人因病住院,学校要前往探视,探视金为200元人民币。6、教师身患重症,除正常探视外,学校将视财力给予适当的特殊慰问金。7、教师本人去世,学校给予500元慰问金,直系亲属去世,学校给予200元慰问金,教师遭大灾按特殊情况由校委会研究慰问办法。8、教师直属亲属婚丧嫁娶,学校教师前往贺喜吊唁,如需用车辆,车费由学校支付。9、教师子女正榜考取本科大学,三本以上(含三本),学校给予500(一榜)、300(二榜)、200(三榜)元贺喜金。10、“三八”妇女节、端午节、教师节、中秋节、重阳节(五十岁以上含五十教师)给予相关慰问。11、学校应保障教师人

40、身财产安全,如若教师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学校将尽全力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协调,保证教师的人身财产权益。12、教师在上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学校将尽全力会同相关部门为教师争取保险赔偿及工伤待遇。三、附则1、本制度相关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以服从国家法律法规。2、本制度所表述的直系亲属均指教师的双方父母。3、本制度如经教代会审定通过,将从通过之日起实施。4、本条例由工会解释。 韶山南路学校奖励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优化学校管理为目标,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热情,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化成长,构建完善的教师评价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二、基本原则1、

41、坚持尊重教育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2、坚持德育为先,注重实际的原则;3、坚持优绩优效的原则;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三、考核范围全校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四、考核内容1、基础考评(考评金额每月102元)凡学校公办在编在岗教师,无长期请假现象,无重大教育教学事故,均应获得此部分考评金额。2、师德考评(考评金额每月50元)师德考评实现以下几个一票否决:(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2)因工作失职受到全市通报批评的;(3)个人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受到上级查处的;(4)违反国家规定在学生中乱收费的;(5)因从事有偿家教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机关查处的。3、考勤考评(考评金额每月100

42、元)具体考勤办法见雨花区韶山南路学校考勤管理办法。4、安全考评(考评金额每月50元)安全考评实现以下几个一票否决:(1)上课期间因教师存在管理责任使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2)班主任因管理失职使本班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的;(3)校务值日和教师值日迟到、未到或因不认真履职造成责任区域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五、考核办法1、学校将每月认真按照基础、师德、考勤、安全四个方面对每位教师的绩效工资进行考评,其中考勤部分数据将每周公示,每月汇总公示,每个学期末将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教育局。2、各单项考核均实行奖罚对称,罚一奖一的原则,以实现全校绩效工资总额不变的要求。3、教师在一个月内连续旷课达三天以上,

43、或在一个月的工作日内请假10至20天之间的(重病住院除外),将只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部分。教师如连续两个月不上班的(大病住院除外)将停发其奖励性绩效工资。 教师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快我校校园信息化建设进程,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提高教师计算机操作水平,初步实现校园办公自动化,学校为各办公室配备了电脑。为了更好地发挥电脑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对各办公室的电脑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一、安全保管1、各年级组长为办公室计算机保管员和第一责任人。2、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清洁,不要把装水的容器放于桌上,不能用力敲打键盘。3、未经学校主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拆卸、连接和转移各种硬件设备。

44、4、使用U盘、移动硬盘时请注意病毒检查,避免病毒对计算机、校园网的侵害。6、不得随意下载、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修改系统的各项设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7、计算机软件、硬件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联系。8、下班后应关机、关门,防止计算机和重要文件遗失。二、合理使用1、鼓励教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学习有关电脑知识,利用互联网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师自身素质。2、计算机只能用于查阅和下载教育教学资源,了解教育动态,电子备课以及电子办公等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3、禁止使用办公室计算机聊天、看电影、玩游戏、查股票和下载不健康的东西等等,做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三、处理办法如有违规者

45、,相关责任人每次处50元罚款,一个年级组一个学期内如发现有三次违规,电脑学校将收回,本学期停止使用。 韶山南路学校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办公室管理,做到室内干净、整洁、美观,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一、具体要求1、学校下发的各种文件一律放入文件夹中,便于查阅。2、每天安排专人值日打扫卫生,并要求在放学后关门、关窗、关机、关扇、关灯。3、合理摆放办公桌椅,桌面上要求干净、整洁。4、每位教师要求讲普通话,语言规范文明。5、不准在室内墙壁、黑板到处出通知,张贴各类文件、壁画。6、办公室玻璃、门、窗要定期清洗、擦拭。7、每天及时清理办公室的杂物及垃圾。8、办公室管理纳入年终优秀年级组的评选指

46、标之一。9、以上规定自2009年10月13日执行。 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便于管理学校档案资料,保存原始数据,做到资料不遗失,不毁坏,便于查找。一、具体要求1、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原件交送办公室整理归档。2、若需要下发各处室的文件,负责人印发复印件。3、档案室管理人员要做好资料归档,依据年限分门别类,做到资料规范、整洁、醒目,便于查找。4、借阅档案室资料,借阅者要签字登记,及时归还。5、管理人员每月清理借阅资料登记手册一次,及时督促借阅文件资料者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做好记载。6、对遗失学校文件资料者追究相关责任人过失,示情节轻重予以惩罚。7、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先进年级组评比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培育团队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后进,促进各项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学校经研究决定,每期在全校开展先进年级组评比活动。现特制订本方案。一、评比内容1、师德师风2、工作作风3、常规教学4、安全工作5、班级管理6、相关工作(突击性任务,上交资料等)二、评比办法1、学校各部门平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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