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概述与适用范围
1.1 本程序阐述了外单位人员来厦实习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各分部各部门。
1.3 程序属性
■ CCAR121
■ CCAR145航线
■ CCAR145定检/部件
2 依据文件
无
3 术语和定义
外单位:除厦航、厦航分公司及维修基地以外的其他单位,包含航线委托维修单位、外公司。
4 要求
4.1 所需的人员岗位
4.1.1 培训管理人员
4.1.2 维修协议管理人员
4.1.3 生产计划人员
4.1.4 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各分部各部门主管
4.1.5 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培训(副)总经理
2、
4.2 职责
4.2.1 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
a) 负责接收由生产计划分部报送的航线委托维修单位人员来厦实习需求,并报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培训(副)总经理;
b) 负责接收外公司人员来厦实习需求,对实习需求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报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培训(副)总经理;
c) 负责根据生产安排组织相关实习单位实施实习,并进行监督;
d) 负责协调实习期间实习实施单位与外单位之间与实习有关的事务;
e) 负责保存外单位人员来厦实习(包含实习人数、人员、日期、机型等信息)的书面申请,并视情开具有关培训结论的说明。
4.2.2 生产计划分部:
a) 负责接收航线委托维修单位提
3、出的来厦实习需求,并对实习需求进行必要性评估;
b) 将评估通过的航线委托维修单位人员来厦实习需求及时报送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
c) 负责根据生产安排与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协调外单位人员的机型实习安排。
4.2.3 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各分部各部门:负责根据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的安排实施外单位人员的实习。
5 规定
5.1 外单位人员来厦进行机型实习,实习实施单位应安排兼职实习教员进行带教。
5.2 如外单位对来厦实习有实习鉴定要求,实习结束后,可由实习实施单位根据外单位需求给出客观准确的实习评定,并报备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
5.3 外单位人员来厦实习的书面申请(包含实习人数、人员、
4、日期、机型等信息)由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
5.4 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可根据外单位人员的实习情况,视情开具与培训结论有关的说明。
6 程序
维修协议管理人员
6.1 接收航线委托维修单位提出的来厦实习的书面申请,并对实习需求进行必要性评估。
6.2 将评估通过的航线委托维修单位人员来厦实习需求报送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
培训管理人员
6.3 接收以下外单位来厦实习的书面申请,并报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主管、机务部飞机维修工程部分管培训(副)总经理审批。
6.3.1 生产计划分部报送的航线委托维修单位人员来厦实习的书面申请;
6.3.2 外公司提出的来厦实习书面
5、申请。
培训管理人员、
生产计划人员(机型实习)、
各分部各部门主管
6.4 根据实习人数、日期、机型等与生产计划分部(机型实习)及实习实施单位协调实习安排。
培训管理人员
6.5 根据生产安排组织相关实习单位实施外单位人员的实习,并进行监督。
各分部各部门主管
6.6 根据培训分部机务培训部关于外单位人员的实习安排,组织有带教资质的人员实施实习带教。
培训管理人员
6.7 将外单位人员来厦实习的书面申请(包含实习人数、人员、日期、机型等信息)进行归档保存,并视情开具与培训结论有关的说明。
7 工作记录要求
无
8 流程图
外单位人员来厦实习管理流程
9 使用的表格样式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