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管理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各项环境保护标准、铁道部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性有关环保法规,结合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段工程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水污染防治(一)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和固体垃圾堆放在河流、水库、沟渠等水体附近,更不得向水体排放,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详见标志铁禁)。 (二)砂石料冲洗、砖石砌体及混凝土养护、拌合站及运输设备冲洗等产生的废水,应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 (三)桥梁桩基钻孔产生的泥浆,按规定的方式在指定场所弃置。 二、固体废弃物处理(一)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机具、配件、包装物及各类固态浸油废物等,应集中收集、封装,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或回
2、收利用。 (二)桥梁钻孔桩产生的弃碴外运至规定地点。 (三)过期或失效的火工产品交由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三、大气污染防治(一)施工场地、道路应定期洒水,防治施工扬尘对大气、地表植被、农作物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二)运输宜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或土石方时,运输车辆应装料适中,并采用篷布覆盖严密。 (三)禁止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 (四)加强施工车辆维修保养,安装净化消声器,减少尾气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一)临近居民区、学校和医院等噪声敏感地带的施工,要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机械作业噪声;噪声大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确需夜间施工的,应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环境行政
3、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夜间施工,同时要做好对周边居民的公告、宣传和沟通工作。 (二)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工艺,加强机械设备保养,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尽量降低产生的噪声强度。 (三)混凝土拌合站、预制场等高噪声作业场地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区。施工车辆通过城区、村庄时应减速慢行和减少鸣笛。 五、放射性污染防治深挖路堑及隧道施工,有可能开挖到含有放射性超标的岩层,应及时对岩层样本进行放射性检测。放射性超标段路堑、隧道施工需加强作业人员防护措施,同时对作业人员进行跟踪监测和身体检查;开挖弃碴需远离人畜活动区并掩埋处理,避免放射性超标物质流失造成环境危害;施工污水经常规处理后还需要进行放射性检测,达标后方可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