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管理过程
对应标准条款
审核要点
审核提示
6.2.1总则
6.2.2能力、意识和培训
1.组织是否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各工作岗位、所从事的质量活动及规定的职责对人员能力的要求而选择胜任的人员;
2.是否有明确规定的上述各类能力要求;
3.是否根据需要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或采取其他措施使人员能够经常具备其应有的能力;
4.是否通过培训中考核、各种考试以及实际操作考核等评价培训的有效性;
5.是否采取多种措施使每一员工都能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质量活动或工作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与各相关活动之间的相关性,以及如何为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6.是否保留各员工的教育、
2、经历、培训及资格认可的记录。
1.是否规定了各岗位的能力要求;
2.企业采取哪些措施使本企业从事质量活动的人员的能力能满足其岗位要求;
3.各管理过程中各岗位人员的能力是否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4.培训主管部门对所采取的措施是否进行了效果评价;
5.培训主管部门或项目部是否对新上岗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岗前培训;
6.培训主管部门对在职人员是否进行了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培训和新标准、新规范的培训,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建设部第81号令)等;
7.通过哪些培训措施使职工明确自身工作与公司工作的相互关系;
8.项目部是否对分包人员进行安全、质量等方面的培训;
9.对国家、地方规定应持证上岗的人员(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等)是否均符合持证要求,对需要年审的证件是否能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年审;
10.培训主管部门是否保留各类培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