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部行政用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化流程
根据公司《行政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司对各项目部行政用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如下:
1、行政用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办公用具(如:电子计算机,电视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移动无线电话,通讯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软件、文体宣传用具(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安全保险设备(监控设备,保险柜等)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行政用固定资产。
2、项目部购置行政用固定资产,需填制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附表一),经分公司同意,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行政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自行购置.
2、
3、新购置的行政用固定资产经公司综合管理部验收、统一编号后方可入帐.
4、项目部负责建立本项目部行政用固定资产管理台帐(附表二),负责对行政用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的维护和管理。
5、行政用固定资产报废时,项目部需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单(附表三)申请报废,报废程序同购置程序。
附表一
行政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买价
备注
1
2
3
购置理由:
购置单位
(章)
购置单位
主管领导
综合管理部
行政
分管领导
总经理
3、
附表二
行政用固定资产台帐
购置日期
供货方
名称
型号
单位
原值
保管人
备注
单位负责人: 主管: 制表:
附表三
行政用固定资产报废单
年 月 日
名称
型号
单
价
数
量
原值
折旧
净值
备注
报废理由:
使用单位
(章):
综合管理部:
主管领导
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