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7 ,大小:55KB ,
资源ID:4828741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82874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精***】。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精***】,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doc)为本站上传会员【精***】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doc

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新源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为维护新源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业主大会第一条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新源小区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新源小区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第二条业主大会会议采用集体讨论;但应当有新源小区半数以上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第三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制

2、定和修改管理规约;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7、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8、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9、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10、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第四条新源小区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第三条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第五条业主大

3、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2、经有30%以上业主代表提议的;3、发生重大事件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第六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新源小区内及时公告,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

4、的决定,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5人,业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代表任期与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业主委员会推选产生主任1名和副主任1名。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应当在7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7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业主委

5、员会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第十一条业主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无故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电梯使用费或者专项维修资金、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且未改正的,不得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担任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后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予以罢免。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其差额比例不低于20%;未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且得票数达到法定票数的候选人,可以按照得票顺序当选业

6、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并在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缺时依次递补,候补委员人数为1人。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筹备组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予以罢免:1、不履行职责的;2、利用委员、成员、代表资格谋取私利的;3、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4、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5、因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的。第四章其他事项第十四条新源小区管理区域内的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第十五条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印章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保管印章。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2、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的书面报告;3、已通过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已通过的管理规约;5、选举和表决结果统计表;6、业主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及分工。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的程序参照首次业主大会筹备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程序,或者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换届选举程序执行。第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