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园长负责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贯彻有关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决定在重渡沟管委会中心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特制定园长负责制工作实行条例。 第二条 实行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党政职能分开,园长的职责、权限与奖惩统一,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幼儿园活力。 第三条 园长是幼儿园的行政全权负责人,统一领导幼儿园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 第三条 园长对幼儿园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全园教职工负责。 第二章 园长的职责 第五条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制度和计划,带领全园教职工,按照培养目的,完毕上级下达的任务。 第六条 根
2、据上级的指示,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提出或拟定幼儿园远(近)期发展规划、幼儿园规模、专业设立、基建(扩建)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上报审批并组织实行。 第七条 根据精简效能及统一指挥原则,提出幼儿园机构设立和编制意见,报上级审批或备查。 第八条 制订和实行岗位责任制、以及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对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行全面的领导,统一协调。抓好幼儿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园风、园纪教育,使之树立良好的园风、教风和学风。 第十条 支持和帮助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更新知识,提高思想、业务水平。关心教职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职工对幼儿园的凝聚力。 第十一条 管理
3、好园舍、教幼儿仪器设备,抓好教幼儿仪器设备的增置及更新工作,努力改善办幼儿条件,提高教幼儿质量。 第十二条 贯彻按劳分派的原则,使多劳、优质、高效的教工得到较多的实惠;积极设法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第十三条 积极支持和帮助副园长和组室负责人开展工作,积极与副园长以及各级干部团结协作。 第十四条 定期向上级报告请示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和特殊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第三章 园长的权限 第十五条 在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文献规定的范围内,对幼儿园管理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十七条 有权审定和实行幼儿年(幼儿期)工作计划、园内教育改革
4、方案、园际联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有权决定幼儿园的机构设立,任命幼儿园中层干部(上报备案)和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在上级核准的编制内,有权调入、调离和聘用、解聘教职工及调整安排其它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 根据有关财经制度,有权审定国家拨给幼儿园的经费的使用计划。 第四章 尊重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十条 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支持和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二十一条 园长要定期(每学期一次)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幼儿园工作,让教工代表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有关教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应提交教
5、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有关岗位责任制和幼儿园的重大规章制度应提交教代会审议、修订、通过。 第二十四条 园长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如与教代会存在争议时,先由园长向教代会征询协商或提出复议,如意见仍不统一,园长有权作出决定,承担责任,并向上级反映请求帮助解决。 第六章 建立园务委员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园委员会是协助园长决策的机构。其重要任务是审议幼儿园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发展规划等。对上述重大问题,园长应预先召开园务委员会进行审议,必要时可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论证,在审议和论证的基础上由园长进行决策。园务委员会由园长主持并召集。 第二十六条 园务委员会由幼儿园党、
6、政、工、团、各组室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七条 园务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重大事情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园长决定安排。 幼儿园园长负责制方案 园长是幼儿园的负责人,对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长全面领导和负责幼儿园的教育、保育和行政管理工作。 一、园长的重要职责 1、主持幼儿园的教育、保育和一切行政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上级党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幼儿园党支部的决议,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 3、制订幼儿园远期发展规划和幼儿年、幼儿期工作计划,提出任期目的,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行。
7、4、对的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抓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和生活,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充足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5、负责幼儿园教育教学、劳动人事、总务后勤等工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6、建立和健全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 7、主持幼儿园行政会议和园务委员会会议,充足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讨论幼儿园各项重大事宜,研究教育保育工作情况,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幼儿规律,发现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园长的权限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中层干部的人事任免人选,竞聘上岗。 2、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园实际,自主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等幼儿园内部劳动人事、
8、分派制度的改革,在征求幼儿园党组织意见,并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行。 3、负责幼儿园全面工作,按上级规定,结合幼儿园具体情况解决园内的一切平常事务和重大问题,认真贯彻上级决议。 4、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对幼儿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改革。 5、根据岗位责任规定,组织对教职工进行管理考核,按有关规定实行奖惩。 6、在遵守财经制度和执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合理支配使用幼儿园经费和财产。 7、园长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幼儿园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 三、园长的监督 幼儿园建立健全“园长全面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园长的工作
9、情况自觉接受教育督导评估及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园长负责制应解决好的几个关系 实行园长负责制,必须解决好园长负责与民主管理的关系,幼儿园自主办幼儿与上级宏观管理的关系,园长负责与幼儿园党组织的保证监督关系。 1、园长与行政会议 园行政会议是在园长主持下,党支部书记、副园长、工会主席、讨论幼儿园行政,教育教幼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园长决策的一种组织形式。行政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可由园长随时召集。重要议题有: (1)幼儿园办园方针、指导思想、总体规划、园长工作报告。 (2)上级重要文献、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意见。 (3)幼儿园重大改革的方案和措施。 (4)幼儿园学期
10、工作计划。 (5)全园性保教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重大活动的安排和布置。 (6)幼儿园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和废止。 (7)幼儿园经费的预、决算和调整。 (8)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维修项目的审批。 (9)对教职工评优和奖励的审批,教职工的处分。 2、园长与党组织 园长在工作中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园长在幼儿园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征求党支部的意见。 3、园长与教代会 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园长与教职工进行协商对话,接受教职工监督的重要渠道。园长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接受教代会的评议和监督。园长每年向教代会作工作报告,听取教代会的建
11、议和意见。 以下问题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1)教职工奖惩条例。 (2)幼儿园内部管理改革的重大措施。 (3)幼儿园经费的预决算。 (4)园内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幼儿园园长岗位目的 一、岗位目的: 园长处在幼儿园的中心地位,是幼儿园的重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常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目的任务。实行科幼儿管理,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办幼儿条件,提高教育保育质量。 二、岗位职责: 1、拟定幼儿园远景规划和近期奋斗目的,拟定每幼儿期幼儿园工作要点。 2、建立健全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幼儿园的正常秩序。 3、主持行政办公会,园职代会,听取报告,接受监督,检查并指导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抓好教幼儿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了解教师教幼儿与幼儿发展的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改规定和教研项目引进先进的教幼儿经验,引导教师不断改善教育方法。 5、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使幼儿园形成团结、务实、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 6、审定收支计划,审批开支项目,控制开支手续,裁决教职工福利和待遇。 7、开源节流,筹集办幼儿资金,改善办幼儿条件,搞好幼儿园建设。 8、严于律己,师先重范,以身作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修养,努力抓好班子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