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试行)为建立和完善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现将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结构设置及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如下:一、领导小组组织结构设置1、领导小组由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部室负责人担任。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安全办),安全办设在集
2、团公司质安部,安全办主任由质安部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组成人员组 长:徐永祥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组长:鲁麓树 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副 组 长:赵 刚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吴 强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沈宏梁 集团公司纪委书记、监事长 何 峰 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陈 昕 集团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工程建设部负责人、质量安全部负责人、机电设备部负责人、财务融资部负责人、监察审计部负责人、总师办(设计部)负责人、征地拆迁部负责人。徐永祥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鲁麓树主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安部,质安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工作规则(一)工作职责1、领导
3、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2)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管理规划;(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部署、指导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各部门、相关专业小组安全生产工作;(5)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安全办主要职责(1)提出轨道交通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措施及协调处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建议;(2)协调市、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涉及轨道交通安全生产的有关工作;(3)负责月、季度安全质量管理及信用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考评情况;(4)协调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4、,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5)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安全事故信息接报和统计,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相关信息;(7)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8)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工作制度1、会议制度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分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集团公司定期会议、专题会议。定期会议包含集团公司年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半年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及各标段月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1)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年度召开不少于2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
5、或常务副组长主持召开。(2)集团公司半年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每年7月上旬或中旬,可与半年度工作会议合并召开,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持召开。(3)集团公司季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其中第一、三季度可视情况分别与年度、半年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合并召开,由集团公司常务副组长或质安部负责人主持召开。(4)各标段月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原则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可与监理月度工地例会合并召开,会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标段项目部月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部。(5)专题会议:下列情形可以召开专题会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季节性工作(防台、防汛);安全质量主
6、题月活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迎接上级安全质量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规定的其他情形。2、检查制度安全办下设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小组,检查考评小组组长由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担任,成员由质安部成员及相关专业部门成员组成。根据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信用考评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带队,有关部室派人参加。 根据安全生产的形势和任务,领导小组及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相关专业部室派人参加。 3、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小组每年6月、12月分别向领导小组报告安全生产半年度、年度
7、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及安排。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或问题。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安全生产检查、考评情况。 4、签发制度 领导小组文件由组长签发。附: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附件绍兴市柯桥区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明确集团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区轨道交通集团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区轨道交通集团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区轨道交通集团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轨道交通集团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一、区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
8、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2、研究部署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战略,定期或者不定期专题研究和检查指导安全生产。3、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区轨道交通集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力量。4、听取安全生产专题汇报,督促行政班子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5、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二、区轨道交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时传达和落实对安全生产的指示或会议精神。2、研
9、究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3、组织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监督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4、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讨论决定涉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对集团公司无法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6、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7、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指
10、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在集团公司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预防措施,并督促实施。三、区轨道交通集团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轨道交通建设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2、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 3、督促工程管理部门及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管线监护、道路挖掘、绿化迁移等手续。 4、督促施工、监理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主要设备按合同承诺到位,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
11、、督促工程管理部门、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现场安全事故隐患。 6、轨道交通建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组织实施现场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7、按职权参与轨道交通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四、区轨道交通集团其他分管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在轨道交通征地拆迁、合同管理等工作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2、组织制定管辖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落实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3、监督有关部门办理拆除工程备案手续,督促做好
12、轨道交通集团直接委托的房屋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4、在招投标过程中,组织对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资质、合理工期、合同条款内容等进行符合性审查,负责落实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费用的投入。5、按职权参与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区轨道交通集团纪委书记、监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好党员及党员干部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保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得以顺利实施,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2、定期检查党委、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章制度的
13、情况,积极参与各类事故调查,对因违章违纪造成事故责任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及时受理党员、干部群众的申诉和控告。3、发挥纪委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遵纪守法、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防止安全生产虚假行为,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材料、配件采购和使用,对因此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纪检优势,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法纪教育,及时总结表彰遵纪守法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安全生产多作贡献。六、区轨道交通集团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
14、策、部署,对因勘察、设计质量而产生的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职责。 2、组织或协调国家、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审查线网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个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及论证工作。 3、组织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4、组织对科研成果和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审查。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从技术方案上采取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6、在轨道交通集团出现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7、按职权参与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七、区轨道交通集团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
15、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因机电设备工程设计质量而产生的安全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2、负责组织机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有关机电工程管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机电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安全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对机电工程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审查。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存在隐患的设备有权停止使用,适时召开机电事故分析分和机电工作会议。 6、在区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出现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提供机电技术支持。 7、按职权参与分管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八、区轨道交通集团
16、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依法维护职工的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2、督促公司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有权检举和控告,对侵犯职工安全生产权益的行为提出解决建议或者要求纠正。 3、组织职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协助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支持行政对安全工作的奖惩。 4、协助行政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5、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认
17、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促进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 7、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8、落实把职工安全卫生工作纳入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九、区轨道交通集团质量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是区轨道交通集团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对轨道交通集团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轨道交通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2、负责集团公司安全办的日常管理
18、工作。 3、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监督检查集团各部门、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定期通报安全生产状况,监督安全事故隐患整改。 5、牵头组织集团公司内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6、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现场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负责轨道交通建设安全预警、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转和维护。 8、负责组织或参与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9、牵头组织集团公司及各参建单位开展重点工程立功竞赛活动。 10、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十、区轨道交通集团设计部
19、(总师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轨道交通规划、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管线及建(构)筑物调查等设计技术前期及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有关设计管理,对由于勘察、设计质量而产生的安全问题负具体监督管理责任。 2、组织落实(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及批复。严格执行项目设计安全性评价、论证,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安全性论证、运营安全性论证、消防及环境卫生安全评价等。 3、负责组织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环境调查、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等管理,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及周边环境的交底工作。 4、负责组织规划选址意见书、人防、消防、环境影响等专项审查;对勘察、设计是否满足运营安
20、全、安全施工、环境保护、防震防灾、消防、洪涝、劳动保护等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落实到具体设计中; 5、负责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及周边环境现状评估;负责落实设计阶段风险源的识别,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 6、负责对涉及安全方面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十一、区轨道交通集团工程建设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轨道交通土建工程开工前及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所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现场监督管理责任。 2、负责申请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管线监护、道路挖掘、绿化迁移等手续。 3、参与编制前期管线、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签订
21、,对安全施工、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含管线、建构筑物等)、防震防灾、消防、洪涝、劳动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 4、负责土建工程参建各方的人员到位履职管理,审查人员变更与申报;监督检查相关人员执业资格、专业资质证书及证件符合情况,监督土建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制定针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有关工程建设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管理,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管线、工程水文地质及建(构)筑物等交底工作,同时做好交底记录并监督实施。 6、监督检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组织关键节点验收,组织落实开工条件验收及报审。对土建工程涉及安全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7、
2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进行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管控工作。 8、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监测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评审后的监控量测方案实施施工监测,督促监理单位对第三方监测、施工监测所采集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比对与审核,及时组织、参加预警、报警、销警会议,做到信息化施工。 9、在计量支付时,负责审核土建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时办理计量支付款项。 10、参与组织现场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 11、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营期间,负责组织处理涉及使用及运营安全的各专业方面的问题。十二、区轨道交通集团机电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轨道交通机电
23、设备(含系统)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机电设备工程(含系统)施工图设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所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现场监督管理责任。 2、在机电设备(含系统)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时,监督审查单位对设计是否满足人防、消防、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安全运营、抗灾、洪涝、卫生、劳动保护等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编制机电设备(含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合同签订,按相关规定对安全施工、环境保护、防灾、消防、洪涝、劳动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 4、负责机电设备(含系统)工程参建各方的人员到位履职管理,监督检查相关人员执业资格、专业资质证书及证件符合情况,监督机
24、电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制定针对机电设备(含系统)工程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供货商等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管理,组织各方对施工、监理、供货商进行施工交底工作,同时做好交底记录并监督实施。 6、监督检查机电设备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机电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组织机电关键节点验收,组织落实机电类开工条件验收及报审。对机电系统、设备专业涉及安全的设计变更及时进行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7、负责检查机电设备(含系统)工程各施工单位进行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管控工作。 8、在计量支付时,负责审核机电设备(含系统)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时办理计量支付款项。 9、在工程竣工
25、验收及试运营期间,负责组织处理涉及使用及运营安全的机电设备(含系统)工程专业方面的问题。 10、参与组织现场突发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情况分析和事故调查处理。十三、区轨道交通集团监察审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组织审查工程各类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时,负责将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列入其中,招标时要求投标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2、在组织或参加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时,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进行审查;负责组织专家对工程造价进行论证。 3、牵头编制前期管线、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6、文件及合同签订,对安全施工、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含管线、建构筑物等)、防震防灾、消防、洪涝、劳动保护等提出明确要求。 4、在组织工程招标时,负责汇总工程现场条件包括工程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图纸等文件,并提供给投标人。负责组织对投标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资质证书及证件情况进行审查。 5、负责计量支付时审核承包人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并建立相应台帐。十四、区轨道交通集团财务融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足额到位支付、协调工程保险和索赔工作。 2、负责保证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资金与项目资金同时到位,按合同和计量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3、负责工
27、程保险、风险管控及事故索赔工作。 4、负责公司劳动保护支出所需资金的落实。十五、区轨道交通集团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轨道交通集团内部的防火、防盗、交通、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安全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2、负责轨道交通集团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制定、采购和发放工作。 3、负责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方面的保密、宣传和信息管理工作。 4、负责将公司内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纳入轨道交通集团职工教育培训计划。5、参与事故调查,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司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十六、区轨道交通集团征地拆迁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2、严格执行关于杭绍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2016)57号精神。3、负责提供征地红线图,划定拆迁红线图,协助被委托单位办理工程拆迁任务书。4、负责对征地边界进行放样、定桩工作,配合被委托单位协调征迁中的重大问题。5、对被委托单位的征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6、负责督促施工、监理单位配合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的安全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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