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湘质监统编
施2015-143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11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001
分项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名称:
隐蔽部位:
项目经理:
施工技术负责人:
施工图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隐蔽工程内容
序号
工程分项隐蔽验收批部位
单位
数量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情况及说明
监理(建设)单位
验 收 记 录
1
2
3
4
5
2、
6
7
8
施工单位全数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监理(建设)项目部(章)
年 月 日
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等列入须经设计人员参与隐蔽验收的部位签证
设计单位参加验收人意见: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该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记录时应首先说明是否按设计图号施工,如有设计变更应立即在备用竣工图纸上用红色文字注明变更情况或绘制变更补充图;凡有、无设计变更,监理(建设)单位的旁站监督人均应在备用竣工图号上签字认可后,才能办理该部位隐蔽验收手续。隐蔽验收时,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内容要求全数检查,凡有不合格处必须当即整改达到合格后才能办理隐蔽验收手续。检查评定结论必须语言规范,并针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内容要求,填写真实可靠的结果或结论。隐蔽部位要拍摄现场照片作为该记录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