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海省xxxxxx水电站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xx 项目名称:青海省xxxxxx水电站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招标人:xxx招标代理机构:xxx(盖单位章)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招标通告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01.1 项目概况10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0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01.5 费用承担111.6 保密111.7 语言文字111.8 计量单位111.9 踏勘现场111.10 投标预备会111.11 分包121.12 偏离122. 招标文件1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22.2 招标文件的
2、澄清1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3. 投标文件1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33.2 投标报价133.3 投标有效期133.4 投标保证金143.5 资格审查资料143.6 备选投标方案14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44. 投标15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5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5. 开标16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65.2 开标程序166. 评标166.1 评标委员会166.2 评标原则166.3 评标177. 合同授予177.1 定标方式177.2 中标通知177.3 履约担保177.4 签订合同17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8.1 重新招标178
3、.2 不再招标189. 纪律和监督18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8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8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9.5 投诉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 评标办法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1. 评标方法232. 评审标准232.1 初步评审标准23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33. 评标程序233.1 初步评审233.2 详细评审24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43.4 评标结果2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6通用合同条款261 一般约定262 发包人义务303 监理人304 承包人325 材料和工程设备356 施
4、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67 交通运输368 测量放线37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810 进度计划4111 开工和竣工(完工)4212 暂停施工4313 工程质量4414 试验和检验4615 变更4716 价格调整4917 计量与支付5018 竣工验收(验收)54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720 保险5821 不可抗力5922 违约6023 索赔6224 争议的解决6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69附件一:合同协议书6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02、工程量清单73第二卷80第六章 图 纸801. 图纸80第三卷8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11.水文气象812 工程地质822.1 区域地质822.2
5、混凝土重力坝地质条件822.3 导流泄洪洞工程地质条件822.4 厂房及尾水渠工程地质条件822.5 建筑材料833 工程任务和规模833.1 工程任务833.2 工程规模83第四卷8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5目 录8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1三、授权委托书92四、联合体协议书(本次招标不适用)93五、投标保证金94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5七、施工组织设计96八、项目管理机构103九、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105十、资格审查资料106十一、原件的复印件111十二、其他资料112第一卷第一章招标通告青海省xxxxxx水电站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
6、程施工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xxx本招标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xxx),招标人为xxx,资金由xxx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现就青海省xxxxxx水电站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1、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1.1 资金来源:xxx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1.2工程概况:xxx水电站位于青海省xxx下拉秀镇,地理位置为北纬xxx,东经xxx,距xxx县城结古镇100km,距省会西宁915km。xxx水电站工程等别为四等小(1)型,最大坝高28.14m,电站设计发电流量74.42m3/
7、s,净发电水头17.0m,电站装机10500kW(33500kW);1.3招标范围:xxx水电站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1.4质量要求:合格;1.5工期要求: 2011年2月1日2011年12月25日。2、本工程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3) 近五年内在高海拔(海拔2500米以上)地区具有独立承担单台机组装机在1000kw以上的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和业绩,具有良好的信誉;(4) 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担任类似
8、机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的经历和业绩;(5) 企业近三 年的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申请人可到西宁市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大厦7楼xxx 714房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至2011年1月12日17时(公休日除外)。4、报名时提交的报名资料:有效的法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省外投标人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五年的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2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
9、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内, 在xxx714室购买招标文件。 7、本次招标通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xxx招标代理机构:xxx地 址:xxx14室项目联系人:xxx、xxx电 话: xxx传 真:xxx邮 编:xxx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xxx地址:xxx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地址:xxx联系人:xxx、xxx电话:xxx1.1.4项目名称青海省xxxxxx水电站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
10、工程1.1.5建设地点xxx下拉秀1.2.1资金来源xxx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含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011年2月1日2011年12月25日1.3.3质量要求一次性交验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状况良好3、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在高海拔(海拔2500米以上)地区具有独立承担单台机组装机在1000kw以上的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经历和业绩4、信誉要求:有良好
11、的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担任类似机电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经理的经验和业绩。 6、其它要求:有效的业绩考核手册(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手续)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安排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20日12时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1年1月21日17时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各种补充通知及答疑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1月21日1
12、7时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月24日15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010年1月24日17时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1年1月24日17时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并注明项目名称,汇出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在2011年1月23日11时 30 分前交至:开户银行:xxx(行号:xxx)账 号:xxx收款单位:xxx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
13、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7年至2009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06年至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08年至2010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确认或盖单
14、位章,否则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部分不予认可。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分别装订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2011年1月24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1月2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 xxx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监督部门检查密封开标顺序: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
15、.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签订合同前,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额的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10.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3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
16、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不少于1天。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工程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10.5词语含义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监督本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
17、法实施的监督。10.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优先解释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优先次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8招标代理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10.9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执行
18、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19、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20、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
21、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
22、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
24、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
25、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
26、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7、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
28、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
29、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
30、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
3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
32、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33、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4、。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
35、.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
36、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
37、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
38、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9、,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40、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1、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申请人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投标保证
42、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和“规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招标控制价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开标前3日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施工组织设计:40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企业信誉与业绩:5分投标报价:45分其他评分因素:/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3、有效报价是指,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人确定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 (投标人的同一报价内容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施工组织总体设计(3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分)施工部署合理,施工顺序及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各项管理目标明确,技术措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较好者35分,一般者1-2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各项技术措施、主要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44、。较好者1.63分,一般者0.5-1.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分)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各种安全教育制度健全有效、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及防护、防范措施得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较好者12分,一般0.51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明确,环境管理方案切实可行、能有效运行。污物处理与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标准。较好者10.5分,一般0.40.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施工流程能满足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工程质量要求,流水作业能保证施工连续、均衡、有节奏地进行。管理措施能有效保证投标工期计划的顺利完成。较好者58分,一般14分。施工总平面图(1分)施工场利用符合现场实际,生产、生活用临时设施布置合理、紧凑,短运输、少搬运,利于生产、生活、安全、消防、环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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