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入股合同书甲方:_云南航迈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_ 地 址:_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新区国际花园榕苑C4-04_证号:_91530100MA6K72UC96_乙方:_ 住 址:_ 身份证号:_丙方:_ 住 址:_ 身份证号:_丁方:_ 住 址:_ 身份证号:_甲、乙、丙、丁四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品汇用车项目_ (以下简称“品汇用车”)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项目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项目由甲、乙、丙、丁四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万元,包括项目开发资金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开发资金 元,启动资金 元1)甲方出资_万元,占资金的
2、 %2)乙方出资_万元,占资金的_ %31)甲方出资_万元,占资金的 %4)甲方出资_万元,占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项目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项目注册时使用,并用于项目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5)甲乙丙丁合伙人共设银行临时账号:二、项目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甲方负责项目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项目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项目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项目发展的重大事项
3、,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项目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2、乙丙丁方担任项目事项,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项目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项目职务的行为4)项目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资金、财务管理1、项目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项目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项目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项目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
4、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签字认可备案。四、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项目税后利润,在弥补项目前季度亏损,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取上一年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丁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股份分取。五、违约责任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项目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项目造成损失的,须向项目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项目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项目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元。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
5、违约责任。六、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项目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项目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丁四方须在项目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项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七、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项目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项目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云南航迈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_乙方(签章):_丙方(签章):_丁方(签章):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合同范本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