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和社会保障联审须知 一、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宁波市江北区依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在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内到单位地税关系地街道、镇社保救助站(工业园区公司到工业园区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审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到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二、上报资料时应提交1、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一式二份;2、《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4、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内容的需要带相关变更
2、内容的复印件;5、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要填写《劳务输出(入)调查表》;6、年末(12月份工资单复印件)。 三、填表说明:《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中的“联审编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劳动者年末总人数(指最后一个月发工资人数)”、“应参保缴费人数”、“实际参保人数”均指联审年度最后一个月的在册人数;““其别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实习的在校未毕业的学生、聘用的本单位和外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及聘用与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实行综合计时工时制人数”、“实行不定期工时制人数”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人数。机关、事业单位只需填写表内第(一)(二)和第(七)栏目。
3、 四、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填报的内容将进行随机抽查。 若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将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解决。 逾期未参与劳动保障联审的用人单位将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并按有关规定予以解决。 五、时间安排 区域 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 电话 甬江街道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梅堰路571弄66号 87635180 孔浦街道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文汇路118号 87635193 庄桥街道 2023年3月10日
4、至4月30日 李冯路(成人学校旁) 87582564 洪塘街道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洪都路157号 87586286 慈城乡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尚志路60--5号 87578948 白沙街道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福兴巷9号 87669638 文教街道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文教路150号 87202368 中马街道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西草马路121弄57号 87664557 工业园区管委会 2023年3月10日至4月30日 长兴路299号 87575476 注:双休
5、日不办理年审 联系电话:8420 宁波市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年审编号: 社保登记证号: 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及 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表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机构代码: 经济类型: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填报日期:
6、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工商(法人)注册机关 地税注册机关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mail 开业时间 社会保险登记机关 行业类型 法人代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二、劳动用工 劳动者年末 总人数 () 本市劳动者人数 已办就业 登记人数 外来务 工人数 已办就业 登记人数 港澳台或外国人 劳动者人数 已办就业证、 许可证人数
7、 其别人员(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在校未毕业的实习生等) 是否建立职工名册 是否建立劳动规章制度 未成年工建立体检档案人数 女职工 人数 三、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人数 已持《职业 资格证》人数 四、劳动协议 已签订劳动协议人数 是否已签订 集体协议 劳动协议文本是否由用人单位 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是否收取 抵押金(物) 或者其他证件 终止、解除劳动协议后是否按规定办妥手续 五、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时 工时制人数 实行不定期 工时制人数 审批机关 及时效 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人
8、数 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延长劳动者日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小时 延长劳动者月工作时间是否超过36小时 六、劳动工资 月工资支付日期 是否领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年实际支付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最低工资(元/月) 是否拖欠、克扣工资 是否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工资支付清单是否交劳动者 工资支付清单是否按规定列清项目 七、社会保险 项目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应参保缴费人数 实际参保人数 八、其他说明 需说明的其它情况 用人单位
9、在年度内,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查处的情况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署名: 年月日 劳动保障年审意见 社会保险 登记审验 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劳动保障 处室(单位) 联审意见 年月日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公司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评价暨信用定级建议 建议定为级。 重要存在的问题为:() 1、评价表中第项内容未达标。 2、联审资料提供不全。 3、未如实填写评价表。 4、社会保险登记证审验存在问题。 盖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意见 你单位在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和履行劳动保障社会责任中,经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审查定为级。 盖章 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二份,在领取后按规定期间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查,经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2.此表用蓝黑或黑色墨水填写,笔迹要清楚、工整; 3.凡有“是否”栏目,一律如实填写“是”或“否”。 4.单位必须对本表中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抽查核算,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