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 改 记 录文件版本修改日期修改页次修 改 摘 要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注:不足时可另加页。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1.目的 对我院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监视和测量活动结果有效。2.范围 适用于我院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租用的和顾客提供的)的控制。3.职责3.1 资产部a)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工作,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总台帐,对使用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进行检查。b) 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理。3.2 使用单位a)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和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或校准计划台帐并上报资产部。b) 保持本单位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完好,对失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有权停止
2、使用。4. 内容及要求4.1 资产部负责建立全院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和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或校准计划台帐。4.2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或校准。4.2.1 根据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或校准计划台帐,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生产单位负责外送校准,并将资料上报院资产部备案。4.2.2需外校或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须送国家规定检测单位校准、检定,由该单位出具相应的校准检定报告;我院对尺子、磅秤等测量装置的精度要求不高,不必送国家规定的检测单位校准、检定。4.2.3 自行校准的基准必须送国家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且其精度高于被校准的装置。4.2.4 自行校准应编制校准规程,并记录校准的过程和结果。4.2.5监视
3、和测量装置校准合格后,各生产单位应对装置进行标识,以便标准状态得以识别,防止误用。4.2.6 如果监视和测量装置长期不使用,各生产单位应对其进行封存,并对其状态进行标识,如贴上“封存”或“待检”的标签等标识。4.3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4.3.1 承接项目、合同以后,实施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或服务要求,编制监视和测量装置需用计划,报院资产部审批。4.3.2 需用计划应明确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名称、型号、规格、精度数量等技术参数,以满足监视和测量的要求。4.3.3 使用单位根据审批后的需用计划配置监视和测量装置(包括本单位的、租赁的和顾客的),并办理有关手续。4.3.4使用监视和测量装置前,应检查
4、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的同时,应进行设备的复位归零调整,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校准失效。4.3.5 使用者在测量设备的搬运、储存和保护过程中,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确保设备的准确度和适用性。4.3.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使用环境的适宜性进行检查确认。4.3.7 当使用计算机进行控制时,应对其软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在初次使用前进行确认,必要时再确认。4.4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处理4.4.1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使用者应立即停止监视和测量工作,并及时报告资产部负责人或本单位技术
5、负责人。4.4.2资产部负责人或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与和设备的使用者共同追溯使用该装置监视和测量的结果的去向,评价并记录结果的有效性,确定需要重新监视和测量的范围,对有影响的监视和测量记录(文件)应进行追踪。4.4.3资产部负责人或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监视和测量装置偏离校准状态的原因进行分析,对该装置进行维修并重新进行校准。4.5 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需经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5. 相关文件5.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5.2 自校规程6. 质量记录6.1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QRP16-016.2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及检定计划(台帐)QRP16-026.3 自行校准和失准追踪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编号:序号帐面单位资产编码管理代码资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名称出厂编号购置时间原值技术状况检定周期(月)检定单位上次检定日期送检负责人备注编制: 审核:QRP16-01监视和测量装置校准及检定计划(台帐)编号:序号使用部门资产编码管理代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名称出厂编号技术状况计量证书号检定周期(月)检定及校准机构上次检定日期计划送检日期送检负责人备注编制: 审核:QRP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