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工程概况: 湖南**新城住宅小区一期工程是长沙茂华置业有限公司在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村,**路交**路东北侧倾力打造的大型楼盘。2#标段由六栋小高层建筑群,一栋商铺和地下车库组成。其中B1、B2、B5、B6、栋为11层住宅,A1、A2栋为18层住宅,商铺A为2层。总建筑面积:57178.97㎡。A栋类、 B栋类为框架-剪力墙,商铺A为框架结构。 二、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 **新城工程结构复杂、专业工程多、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成功实施总承包管理,必须组建一个精干高效、调控有力的总承包管理班子。 根据各专业施工的特点,设置总承包管理项目部,保证项目部在管
2、理过程中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创造良好的协作环境,机构设置如下图: 总承包管理协调小组成员 组长:江升科 副组长:汤建明、黄桂木、白宾 组员: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包方负责人 本工程拟分包的项目有: 1、消防工程 2、人防工程 3、园林绿化工程 4、外围政府配套工程、5电梯工程、6、弱电工程 7、中央热水设备安装工程 8、变配电安装工程 9、燃气安装工程 10、幕墙安装工程 总承包工作流程图 总、分承包方文件、资料的审批、执行程序 1、分包方文件、资料的审批、执行程序 分
3、包方组织编写文件、资料 分包方或分包方所在企业审批 总包管理部审核 总承包领导小组审定 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批 总包管理部传达、落实文件的执行范围 各分包方执行审批文件 2、总承包方文件、资料的审批、执行程序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收集、编写文件、资料 项目部领导或公司领导审核、审定 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批 总包管理部传达落实文件的执行范围 各分包方执行审批文件 三、分包单位管理细则 1、分包单位进场须知 1.1分包单位进场前须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分包进场见面会, 要求
4、分包单位提供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表及现场管理人员通讯录。若进场一周内没签定三方协议,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 1.2分包单位须在进场三天内,提供企业及人员资质,所有施工人员须在总包单位登记注册,办理出入证件。需在一周内与总包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施工消防协议等。没拖延一天,罚款100元 1.3分包单位在进场一周内须向总包单位申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4分包单位在进场一周内,须缴纳施工保证金二万元(设独立施工保证金帐户,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本手册第9条),其中施工进度保证金五千元、安全生产保证金五千元、工程质量保证金三千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二千元、技术资料保证金一千元、垃圾清运备用
5、金四千元。(对部分专业分包单位由于规模较小,施工工期较短,施工保证金可只缴纳上述的一半。) 1.5例会制度 1.5.1监理例会制度:每周周二下午三点,监理单位召开监理例会,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参加,若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100至500元。 1.5.2总包生产例会制度:每周一日下午三点,总包单位召开生产例会,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或现场负责人必须参加,若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200元。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没对本周工程情况进行整体性发言罚款100元。 1.5.3总包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五日下午二点,总包单位在现场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各分包单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全部参加,若有不参加,每人每次处罚20元
6、 1.6对所有进场分包单位,总包单位不提供现场住宿、饮食、施工库房等,但根据各分包单位实际情况由总包单位向分包单位提供合适的现场材料堆放场地。 1.7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用水、用电道路、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施由总包单位免费提供,总包单位每隔二层提供二级配电箱,每层提供接水点。电梯井道内脚手架如需要总包单位搭设,电梯安装分包单位可与总包单位另外协商并由电梯安装分包单位承担费用。各分包单位应节约用水、用电。如浪费用水、用电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2、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制度 2.1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一名生产管理人员(可由分包项目单位项目经理兼职),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工程进度的控制等,并
7、要与总包生产主管密切配合,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要求完成。 2.2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制度 2.2.1总计划的编制:各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项目控制总进度计划,编制相关分项工程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必须要经过建设、监理及总包单位的共同认可。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将作为各分包施工工程进度控制最根本的依据。 2.2.2月计划的编制:根据专业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各分包单位需要编制月工程进度计划,在每月23日前将月进度计划上报总包项目部生产经理处。 2.2.3周计划的编制:根据月进度计划,各分包单位编制周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在每周六晚前交总包项目部。 2
8、3现场生产计划管理处罚制度 2.3.1分包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合理配备生产管理人员,以确保各分项工程能够按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若不按要求配备,总包项目部将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停工整改。 2.3.2各分包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月计划、每周六前将周施工进度计划上交项目部生产经理处。若逾期不交,对分包单位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3.3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若没有按计划完成,必须在每周例会中以书面形式报告进度滞后于计划的合理原因,否则视情节轻重每次处以100至2000元罚款。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人员配备要求: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一名以上
9、专业技术资料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2进场资料报验要求:各分包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将进场资料报总包项目部资料室。进场资料包括:单位资质(可以复印件,但必须盖单位红章)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施工人员花名册、管理网络图(附管理人员联系电话)、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物资进场报验资料(若有)。 3.3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要求:各分包单位对分项工程的施工必须编制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过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审核,审核后方可执行。方案审批手续齐全后,交二份给总包项目技术部。方案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动,若需要改变其内容,必须经过讨论审核后,出具
10、补充方案。 3.4工序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各分包单位技术人员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根据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编制工序施工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的编制必须要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技术交底签字齐全后返总包项目部资料室备案。 3.5工程资料编制整理要求:各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分项工程单独进行资料编制、整理,及时上报总包项目部资料室,由总包项目部资料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监理。 3.6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处罚制度 3.6.1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技术、资料负责人(可一人兼管),若不配备,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停工整改。 3.6.2进场资料报验要求:各分包单位在进场三日内必须将全部资料(包含单位资
11、质、施工人员花名册、特殊工作人员上岗证、专项施工方案)报总包项目部资料室,若三日内不报或不符合要求,对分包单位处以400元罚款,并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3.6.3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文件必须齐全。施工方案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必须要有,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必须要有。检查中若发现无施工方案或技术交底,将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要求立即整改。 3.6.4资料管理要求:本工程资料管理执行长沙市建委的质量要求,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编制、整理工作,对资料的报验必须及时,不得出现后补现象,尤其是材料进场报验,要随进场随报验,没有经过报验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否则将处以10
12、00元罚款。 3.6.5材料试验及复试要求:根据规程要求,需要做试验或进场复试的材料,必须及时与总包项目部试验员联系,进行取样试验或复试;对要求复试的材料,必须在复试合格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发现不进行复试直接使用的情况,每次对分包单位罚款2000元,并停工整改。 3.6.6分包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常见质量通病预防措施,报总包单位审核,否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 3.6.7分包单位在每一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以后施工时改进方案,否则处以500~1000元罚款。 3.6.8分包单位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标高轴线进行本分包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及时对测量成果报总包单位进行
13、复核,否则处以每次200元罚款。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1现场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4.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罚款20元。 4.1.2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 4.1.3穿拖鞋(任何鞋子拖着的也算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20元。 4.1.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拉拢吸烟者(指发给别人吸烟的)罚款50元,如几人一起吸烟拒不承认的,则对每人各罚款50元。 4.1.5禁止酒后作业,如有违反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20—100元。 4.1.6使用外用电梯必须注意安全,上下电梯必须随手关好电梯防护门,电梯
14、休息平台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如有违者,罚款20—100元。 4.1.7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嬉闹,打架追逐,高空作业时严禁投掷任何物品,违者罚款20—200元。 4.1.9施工机械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不得开启本人技能范围外的机械,违者罚款20—100元。 4.1.10施工作业班组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分包单位安全员必须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签字生效,无交底或签字不全的,罚分包单位50—100元。 4.1.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注意:现场不得私拉乱接电缆电线,需要接电必须找现场电工;所有机械的接线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现在所有照明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工人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必须
15、戴好绝缘手套。如有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50—100元。 4.1.12施工现场严禁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如有违反将处以50—500元罚款。 4.1.13分包单位每周必须参加定期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如缺席。每次处以200元罚款。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开具的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处以100~500元罚款,直至停工整改。 4.2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2.1消防管理方针: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4.2.2现场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得随便乱动,违者罚款50元。 4.2.3明火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开具动火证,配专人带消防器材
16、进行看火,如有违反,将处以20—50元处罚。 4.2.4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料、氧气瓶、乙炔瓶等,必须单独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并设专人看管,设置的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照明违者将处以500元罚款。 4.2.6对现场的木花、木屑等易燃垃圾,每天必须清除,违者每次将处以200元罚款。 4.2.7所有的配电箱及箱内设备、电缆电线、电动工具等必须完好无损,对不符合规定的各种电气设备,电工有权拆除;工地的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发现绝缘层发热、燃烧等现象,立即切断电源,检查原因,进行修改,确保无火宅、无触电事故发生。 5、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管理目标:总体质量目标达到长沙市优质工程
17、标准。 5.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5.2.1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设单位下发的有关要求施工。以相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为验收依据,把好质量关。 5.2.2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进场后及时与项目经理部质检部门联系,服从其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以确保所施工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 5.2.3例会制度:利用每周生产例会,要求各分包单位对周施工质量情况在会上做陈述,对出现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5.2.4样板制度:各分项及子项工程在施工前,必须提前进行样板施工。样板施工过程中,每一道工序均必须经过建设方、监理方、总包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样板间
18、工序验收手续。大面积进行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必须达到样板要求。 如分项施工无样板名录或施工前未做样板或未请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样板进行确认,每次罚款200~500元。 5.2.5分层施工、验收制度:为了较好地对各分包施工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各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统一的安排,分层、分段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及各分包单位质量检查员,对所施工部位的质量跟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必须将规定范围内所施工的项目完成,并经过监理验收合格后,在项目经理部许可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下一个施工段进行施工。 5.2.6施工质量处罚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
19、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凡出现粗制滥造、验收不合格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若屡次出现,则由项目经理部控制,在施工单位月拨款的程序会签单中注明罚款数额;后果严重的,经建设方、监理方、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共同决定,作退场处理。 6、材料管理制度 6.1对甲供材料,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后一周内,必须提出材料供货计划,交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以便材料供货商能及时进行备货。 6.2甲供计划提供程序 6.2.1甲供材料 6.2.1.1甲供主材供货周期 序号 产品名称 供货周期(从计划提供至货到场) 备注 1 2 3
20、 4 5 6 7 8 9 10 6.2.1.2各施工单位参照上述表格中各种材料的甲供备货周期,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自行与材料供货商联系,对每次的材料计划单,均要求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一份进行备案。 6.2.1.3材料计划单必须采用统一格式,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进场日期等必须填写清楚,范表见下: 材料进场计划表 单位: 年 月 日 第 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21、量 进场日期 用途 核准数量 备注 申请人: 审核人: 审核日期: 6.2.1.4由于分包施工单位没有提供材料计划,或材料计划提供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由分包单位自负。 6.2.2自采购材料:所有自行采购的材料,均
22、必须是合格的产品,需要提前将材料样品及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文件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自行组织采购。没提供样品,材料禁止进场,否则处以200元/次罚款。 6.3材料进场手续(包括甲供及自购的所有材料) 6.3.1验收制度:材料进场,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技术、质检科有关人员进行进场验收;在当天内将进场材料的材料合格证、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报总包项目经理部资料室;需要进行抽样复试,进行抽样复试的材料必须经过实验员及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上如有违反,每次处以200~500罚款。 6.3.2个各分包单位现场应该自备库房(可
23、与总包单位经理部协商解决库房问题),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直接进入库房,施工单位自行管理使用。 7、成品保护制度 7.1总体要求 7.1.1界面交接验收控制制度:为了分清责任,使各施工单位能自觉地对原施工成品及自己施工的成品进行保护,必须严格按照界面验收文件要求进行界面验收,接受单位在施工中,若破坏成品,一切后果由接受单位负责。 7.1.2成品保护“交接卡”制度: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事项交接到个人。对上下工序之间必须设立以下形式的成品保护交接卡,没有进行上下道工序成品保护交接工作,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成 品 保 护 交 接 卡 施工单位 负责人姓
24、名电话 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 进场时间 成品、半成品检查情况 完成时间 复检时间 损坏处理意见 项目经理部意见 监理意见 业主意见 7.1.3后期钥匙管理:施工后期,在每单元每户能达到锁门的条件下,统一实行专职成品保护人员进行看管保护制度,单元门钥匙由成品保护人员进行保管;延用上条“交接卡”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必须服从“成保”人员的管理;“成保”人员必须对所负责的单元内所有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全面负责。 7.2成品保护通用原则 7.2.1精装修样板间木地板在施工验收完成后,要用弹性地垫或塑料膜进行覆盖。
25、7.2.2已安装好的洁具、橱柜、户门、内门及外窗等需要用塑料膜进行粘贴保护;墙砖、地砖施工完后清理干净,地砖用塑料膜或其他软垫物覆盖。 7.2.3施工用的架子、梯子等,必须用柔软物包裹支腿,避免应施工而发生损坏。 7.2.4各单位对隐蔽的成品或半成品必须进行有效标识及注意事项。 7.2.5根据施工进度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配备成品保护负责人,在保护成品的同时,防止成品被偷盗。 7.2.6对室外的成品及半成品,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放置场所实行专人看管。 7.3各单位不能随意在楼板,墙体开洞、留槽。否则需赔偿2倍的修补费用,另处以200~500元罚款。 8、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8
26、1通用原则 8.1.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总包单位文明施工制度要求。 8.1.2施工人员必须衣着整洁,现场佩戴好胸卡或出入证。 8.1.3施工现场拌置砂浆等要有垫板,不得直接诶在结构面上进行砂浆搅拌。 8.1.4工人施工,对每天的施工垃圾必须在当天内清理运送至指定垃圾站,一律不得存放于楼层中。 8.1.5外用电梯操作平台及进料间一律不允许存放任何材料、机具,做到畅通无阻。 8.1.6现场施工人员严禁随地大小便。 8.1.7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工人进行素质教育,现场严禁出现汹酒、打架闹事等情况。 8.2文明施工罚款制度: 8.2.1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带
27、胸卡,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 8.2.2施工材料堆放不符合要求,标识不到位的,每次对材料员罚款50元。 8.2.3现场所有材料不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随意占用现场道路的,每次对材料员罚款100元;并要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及时整改,如拖拉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2.4宿舍内、现场内不按要求任意私拉乱接电线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2.5施工机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清理出现场。 8.2.6存在易燃物品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如不符合规定,每次对仓库保管员罚款50元。 8.2.7施工现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发生一次罚款500元,并对施工
28、负责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2.8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不及时,影响现场形象的,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100元。 8.2.9现场堆放的散装材料,必须用彩条布覆盖严密,发现一次不盖,罚材料员50元。 8.2.10车辆开出工地,如发现洒土、扬尘、对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该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 8.2.11现场内不允许焚烧任何材料,发现一次对施工负责人处于500元罚款。 8.2.12施工现场如要设计砂浆搅拌站,必须封闭,并要设计沉淀池,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期限整改,并对施工负责人处于500元罚款。 8.2.13现场存放的油料,如发生跑、冒、滴情况,每次对仓库保管员罚款
29、50元。 8.2.14现场施工必须按要求控制噪音,如违反规定,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 8.2.15如不按规定的时间施工,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每次对生产经理罚款500元。 8.2.16施工现场,宿舍严禁生火做饭,否则没收。并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8.3文明施工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对各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管理作统一规定,要求各施工单位将垃圾统一运至总包项目经理部指定垃圾站,由项目经理部集中进行外运。垃圾清运费用根据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的多少而确定,在进场押金中扣除。 9.施工保证金帐户管理制度 9.1该施工保证金帐户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共同监督,资金使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共同签字后方可使用 9.2总包单位按本总包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分包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经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核实后分包单位必须在一天签署完毕。 9.3分包单位工程经竣工验收后,施工保证金扣除处罚金后在三天内还给各分包单位。 9.4对于各分包单位的处罚金主要用于对管理优秀分包单位的奖励、整个施工现场的措施补贴等,总包单位不能随意使用,具体使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研究商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