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扬州市软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要求及材料清单
一、申报要求
1、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营效益,在同行业中 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开展后劲足;
2、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工作,具 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开展工 作创造良好条件;
3、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比拟完善,开展规划和目标 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4、企业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至少与一家大专 院校或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机制;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自申请截止日起三年内未发生 以下情况:
⑴因偷税、骗取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 理;⑵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
2、部门立案审查;
⑶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二、材料清单1、《扬州市软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表》;
2、《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情况报告格式》;3、信用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4、扬州市软件企业技术中心支撑材料一套,须包含以下内容:
⑴企业营业执照、软件企业评估证书、系统集成资质、 IS027001, ITSS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⑵上一年度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复印件(申报企业主营收入缺乏1000万元的,需提供前 三年财务审计报告);⑶前三年研发投入证明材料;
⑷企业重视技术创新和技术中心工作的证明材料;
⑸技术部门组织体系、开展规划、规章制度、技术创新 绩效等证明材料;
⑹技术人员人员名册表(包括姓名、入职时间、学历学 位、职称等信息)及上一年度相关技术人员社保证明;⑺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和合作成效证明材料;
⑻在前三个年度中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证 书、专利证书复印件;⑼制定和参与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⑩获得国家和省级与软件产业相关的奖励类工程清单;(1D技术中心的高级专家和外聘专家名单;
⑫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