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17.54KB ,
资源ID:4772464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图形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77246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9-655-100;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可****】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doc

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7号令《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加强重点用能

2、单位的节能管理,提高我省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含一万吨,下同)的用能单位,为国家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含五千吨,下同)、不足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为省重点用能单位。     第三条 国家及省重点用能单位应遵守国家经贸委《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四条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以及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不足一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市

3、经济贸易局负责本行政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管理.     市经贸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不足五千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可以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有关管理方案并报省经贸委备案.     第五条 省经贸委定期向国家经贸委报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其能源利用状况.     第六条 省经贸委会同省统计局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不足一万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及其能源利用状况,并报国家经贸委备案。     第七条 主管经贸委(局)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的固定资产

4、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节能篇(章)提出评价意见;     (二)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实行监测制度,监督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主要耗能设备和工艺系统的能源利用状况,委托具有监测资格的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监测标准进行能源利用监测.     (三)会同同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定期检查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     (四)会同同级统计管理部门检查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和能源利用状况的分析报告、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     (五)省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要用能产品的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限额。     第八条

5、 省经贸委负责委托具有培训条件的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管理人员、能源统计人员和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 第三章 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     第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接受主管经贸委(局)对其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结合本单位的用能情况、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状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并报其主管经贸委(局)备案。     第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与创新。

6、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科研开发和节能宣传与培训。几单位产品或单位产值能耗超过省、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能耗限额的单位,必须把降低能耗列为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优先纳入计划和安排资金,限期治理.     第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有主要负责人分管节能工作,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的能源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节能知识,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和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报主管经贸委(局)备案.能源管理人员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报主管经贸委(局)备案.     第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7、     (一)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有关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耗定额。节能奖惩办法、节能技术进步措施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对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参与新增用能设备的采购审查;     (四)组织编写、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定期向主管经贸委(局)报告本单位节能工作情况;     (五)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标准《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的规定配备和管理能源计量器具、仪表。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内部

8、开展能源利用监测工作,实行自查自纠,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第十五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建立健全能源计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各种能源的购入量、消耗量、库存量等原始记录,各种能源转换的能源投入和产出记录,能源质量的化验记录,以及能源损失情况记录。     第十六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执行能源消费统计分析报告报送制度,应在每年7月 15日和次年1月 15日前分别向省、市经贸委(局)和统计部门报送《重点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统计报表》以及能源利用分析报告。能源利用分析报告内容包括能源消耗量、用能结构、单位产品能耗、主要用能设备和工艺能耗,

9、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状况和改造计划,用能效率、节能措施和节能经济效益分析等。     第十七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能源消耗成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先进、合理的能耗定额,并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机台和个人,纳入内部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实行能源消耗成本管理。     第十八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节能工作责任制要落实到车间、班组、工序、机台,并与奖惩挂钩。通过责任制和能耗定额管理等形式将能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各类用能设施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工业锅炉的运

10、行、维护、检修和燃料定额管理制度;     (二)工业窑炉的操作、烘炉、停炉、维修和燃料定额管理制度;     (三)各类通用、专用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制冷装置的定期检查、修理和更新改造制度;     (四)油库和煤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积极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不得使用、生产、销售、转让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工艺.对在用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工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做出更新改造规划,分期分批地加以淘汰.     第二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节能监测标准,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应进行节能技术改造。     第

11、二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报纸、刊物、黑板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节能意识;组织能源管理人员、能源统计人员和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等参加节能培训,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在主要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三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制定节奖超罚办法,安排一定的节能奖励资金,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浪费能源的集体和个人给予惩罚.     各级主管经贸委(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节能表彰活动,对成绩显著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12、     第二十四条 重点用能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经贸委(局)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省有关规定处罚,并对其及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1、没有设立能源管理岗位;     2、未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分析制度,不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3、用能设备操作人员没有经过节能培训;     4、回避、阻挠或拒绝接受主管经贸委(局)监督、检查和能源利用监测。     重点用能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的行为,按该法第五章法律责任有关条款处罚.     第二十五条 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能源消费统计资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精品 文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