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分包管理措施 根据合同管理条例总包对业主负责,分包单位对总包负责,总包单位对总承包施工范围总体的工程质量、工期、造价、安全、消防和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工作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安全、消防和竣工交付使用后的保修工作负责,总包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的精神,制定如下分包管理措施。 1.1 对分包的进场管理 1.1.1 所有进场的分包队伍都应提供下列材料 A.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业绩资料、施工方案 B. 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C. 管理人员的组织体系、岗位证书、联系方式 D. 特殊工种的操作证 E. 进场的设备明细,施工人员花名册 1.1.2 对分包队
2、伍的人员进行进场教育 A. 对所有分包队伍进行现场实际情况教育; B. 对与总包各部门工作流程、配合、要求等进行交底。同时对质量管理、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安全、成品保护、技术等管理要求进行培训; 1.1.3 签订文明安全施工协议,发放总包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1.2 施工管理 1.2.1 计划:总包负责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年度综合进度计划,季度综合进度计划和汇编月度计划和旬计划,分包月度作业计划于每月20日报总包汇总后报送甲方和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旬作业计划报总包工程部,编制计划必须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年保整个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建立定期工程例会制度。每星期两次例会
3、各区项目经理和主任工程师及各分包参加,主要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排除施工障碍、协调各分包之间矛盾;每月召开一次工程会议,总结和部署月度计划;在工期控制方面,月度计划部署时明确必保的关键和重点项目,每月26日由总包组织月检查,季评比,对必保的关键项目全面完成者给予奖励,完成不足者和影响其他单位者要给予批评和罚款,并赔偿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 1.2.2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由总包统一规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各区分包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调整时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报总包,经批准后方可改变。 1.2.3 安全、消防、保卫、环保、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的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安全、消防、保卫、环保、
4、成品保护的原则,实行区域负责制。区域采用不同颜色的出入证,设固定岗,施工人员只能进出本区。机电安装和精装阶段,各区域内加设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岗哨,昼夜巡逻负责成品保护。为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施工现场由总包组织成立安全委员会、消防治安保卫委员会和节水节能委员会。由各区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主要任务为制订统一的现场管理制度,协调各分包之间的矛盾和联防,组织月检查季评比。 1.2.4 总包各部门抽出若干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组成分包管理专门小组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消防保卫和成品保护等方面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协调会制度,每星期召开二次,会议纪要发总包各领导和各有关单位,及时
5、解决分包商提出的各种问题。 1.3 技术管理 1.3.1 施工图纸统一由总包技术部负责向业主领取、登记、分发给各分包商,负责组织设计图纸初审并将各分包意见汇总送交业主(或工程监理),并与业主商定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时间。设计交底由业主组织,总包总工程师、技术部、设计部和各分包商主任工程师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经业主(工程监理)、设计单位签认发给总承包,再分发给各分包商。 1.3.2 设计变更洽商一律由总包设计部统一办理,各区分包商施工中遇到具体问题,如地基处理或各种管道交叉相互影响以及图纸的尺寸、作法不清时,由分包商提出书面文件报总包设计部,总包审查后向业主(工程监理)提出办理变更签
6、认手续后返回分包单位,并转发各有关专业分包商,在未经工程监理批准前不得作任何变更施工。 1.3.3 测量定位和轴线控制网桩测设及高程控制水准点复测,由总包技术部组织实施,向分包提供书面测量成果。其余测量放线工作,由各区分包自行负责。 1.3.4 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包负责组织编制。分部分项施工方案由分包商负责编制。同类项目由总包指定某区分包编写。采取编写前由总包组织各有关分包单位讨论确定编写提纲。由总包组织讨论定稿后,再由分包编印成册,报总包并由总包送工程监理确认后发给各分包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要改变方案,各分包必须在施工前10天提出书面文件报总包批准后方可改变,如重大变更及增加工程造
7、价,总包负责向业主办理确认手续后方可批复各分包执行。 1.3.5 工程技术资料积累由各分包按国家和北京市统一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积累和整理。由总包组织各分包进行工程技术资料设计,确定统一编号,统一表格,分别于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交总包技术部审查汇编成册,送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竣工图由总包组织各分包负责编制。 1.4 工程质量控制 实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与全面质量管理。首先总包确定工程质量目标,以各分包自控为主,严格执行自检、隐检,工程验收采取分包质量初检,分包与总包复检,分包、总包和监理工程师会同综合检查制度,使用统一检查表格,逐级传递,缺一不可,依次进行。分项工程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合
8、格后方可报完成工程量。施工质量缺陷处理程序:对后道工序有影响但不涉及永久性后患的缺陷处理方案,分包报请总包质量检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处理。对结构工程及其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缺陷,分包要写出质量事故报告,并将修补处理方案呈报总包审定后,以总包名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1.5 各分包商材料或半成品管理 成品进场后应向总包提供材质合格证等有关技术资料,总包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书面通知分包商,方可进行组装或安装施工。施工时一律先做样板,经总包、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联合验收、确认签证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总包与监理、设计的配合措施 1.6 总包
9、与监理的配合流程 A. 总包与监理在工程进度的配合流程 总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总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按计划组织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进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基本实现计划目标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指示总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 总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 注:如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 否 B. 总包与监理在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配合流程 总包单
10、位另选 总包单位填写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包单位使用 方法: 1、审核证明资料 2、到厂家考察 3、进场材料检验 4、进行验证 选择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填写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审查意见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NO YES YES C.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配合流程 YES NO D. 总包与监理在工程变更管理的配合流程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 提出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签发 设计变更文件 总包单位提
11、出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项目监理部发出会签的《工程变更单》 总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总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 《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单位审批 必要时 必要时 不同意 E. 总包与监理在单位工程验收的配合流程 总包单位自检合格填报表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控制资料 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单
12、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总包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监理部签发 《监理通知》 有缺陷 F. 总包与监理在分项、分部工程签认的配合流程 总包单位 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 进行自检 总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总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 总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总包单位进行纠正 总包单位进行纠正 不合格
13、不合格 G. 总包与监理在工程延期管理的配合流程 延期事件发生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总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总包单位随时提交 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总包单位提交《工程延期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与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批审表》 不 一 致 不 同 意 H. 总包对监理指令方面的配合流程 监理通知或联系单 总包接收
14、落实、整改并回复 监理复查 总包继续下一步工作 YES YES YES YES NO I. 工程款竣工结算配合流程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总包单位提交 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三方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 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J. 违约处理的配合流程 违约事件发生 受损失一方向项目监理部提出申诉报告 项目监理部调查、分析、确认违约性质, 并用《工作联系单》通知违约方 监理工程师评估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
15、 与双方协商处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相应文件 项目监理部依据合同约定妥善处理 协商一致 协商不一致 K. 费用索赔管理的配合流程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总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书面费用索赔意向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详细记录过程 总包单位随时提交事件的详细报告 事件结束后,总包单位提交 《费用索赔申请表》 项目监理部审核与评估 与总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费用索赔审批表》 协商一致 不一致
16、 L. 工程款支付配合流程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 分部工程已签认 总包单位填写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 总包单位汇总已审核款项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月工程量 审核月工程进度款并签认 监理工程师审核三方协商 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 M. 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配合流程 发生须暂停施工的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总包单位暂停部分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消
17、除工程暂停的原因 消除工程暂停的原因 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总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与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具备复工条件时,总包单位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及必要的附件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总包单位继续施工 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 总包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 N. 合同争议调解的配合流程 合同争议发生 合同争议一方或双方项目监理部书面提交调解争议的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调查取证并与争议双方协商后作出调解决定,用《工作联系单》通知争议双方 合
18、同争议解决 执行总裁委员会的裁决或法院判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对决定不同意 双同意 1.7 总包与监理单位的配合与协调 监理是受业主委托而代表业主对整个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监督的当事人。尊重监理、服从监理的观念应贯彻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之中。 1.7.1 总包方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及检测工具。 1.7.2 总包方应首先将进场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报给业主和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1.7.3 总包方项目部派遣的人员应是具有类似工
19、程施工经验和相应上岗资质证书的技术管理人员。在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再行使各自的岗位职责。在接到监理工程师认定为不称职的任一岗位的管理人员的通知后,应立即调换并经监理认可。 1.7.4 总包方应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每月的进度报表。进度报表还应包括采购、制造货物运达现场情况;能反映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每一阶段进展情况的照片及详细说明;反映工程进展情况的任何必要的图表;每一项材料和设备的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百分比以及开始制造、总包商的检查、检验与运达的实际日期和期望日期;总包方在现场的人员及施工机械的记录;必要的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安全统计,包括涉及环境和公共关系方面的任
20、何事件或活动的详情;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包括可能影响工程按照进度计划进行的任何因素之详情,以及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1.7.5 总包方应主动向监理提供内容真实的月、周报表,如实的将每月在现场工作的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各种技术工人和非技术工人数量、后勤人员数量、参观现场人员的数量,包括分包人和指定分包人员的数量,以及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的型号、数量和台班。还应附上每日进场材料、物品或设备的分类汇总表。另外,每月还应向监理提供两套反映工程进度的照片。 1.7.6 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新材料、新工艺应事先主动向监理提供相关资料,取得监理的认可后再行实施。 1.7.7 对于
21、进场的所有材料设备事先报给监理,无条件满足监理认为有必要的任何相关资料和检测报告,对于有条件在工地试验室完成检测行为均通知监理旁站。 1.7.8 对于业主和监理认为某项工作需要呈报样品,总包方应尽可能将该项工作所要求的所有样品一起呈报。所呈报的样品必须来自为永久工程供货的实际源地,且样品尺寸和数量足以显示其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所有样品均应贴有标明其产品名称、厂家名称、型号品牌、供应商名称和出产国等的标签。在征得业主和监理认可后封样保存。 1.7.9 本工程的质量目标:质量等级合格,确保“北京市结构长城杯”。合同中强调了过程精品。监理一旦选定了样板的位
22、置,总包方将及时负责为有关指定分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完成协调、配合、计划和管理工作。对因样板间的施工对原有施工进度所造成的影响及时作出调整。 1.7.10 对合同中规定的任何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在覆盖、包装或隐蔽之前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1.7.11 设备安装工程在竣工前,总包方应将包括人员组织、技术准备、材料物资准备、测量工具及异常情况的处理预案的试车大纲在试车前14天呈报监理。 1.7.12 对于因某种原因造成市场短缺或原定产品无法如期到场而必须选用的替代产品,在保证替代产品与被替代产品具有同等的质量和工艺水平能为设计规定的空间允许,并与功能、形态、寿命、对环境的适
23、应性能等方面相匹配,且替代对业主有利的前提下,将该产品的相关资料交监理审定后再行实施。 1.7.13 对于分包单位的确定,总包方应主动将分包商的资质、信誉、业绩提交监理,如必要应陪同监理对分包商进行考察,得到监理的认可后再行定夺。 1.7.14 对于工程进度的计量,总包方应主动提供监理所要求出示的一切详细资料并派人积极配合。 1.7.15 总包方应将按“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中所要求的相关内容如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材料管理等规章制度和主要参建单位名称和工程概况、安全文明宣传标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安全带帽网鞋的使用、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使用、现场防火
24、现场急救、各种特殊工种的执业培训等有关图示、规章、奖罚等措施事先报监理备案。执行中接受监理监督,对监理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联系单作出快速反应。 本公司的经验认为,监理的存在对本公司在任何项目的施工中,是保证完成项目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保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尊重监理、服从监理的工作态度,在项目部所有人员中已引起高度重视。 1.8 总包与业主的配合与协调 1.8.1 尊重业主,施工过程中树立业主至上的服务宗旨,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全心全意为业主服务,服从业主的监督。 1.8.2 施工准备阶段主动协助业主完成临时用水、用电和排水工作。在业主对临时用水、用电和排水不
25、能持续地供应和使用时,总包方将自行设法解决。 1.8.3 主动协助业主完成工程开工以前的各项批准、许可、证书及手续。 1.8.4 如业主根据工程需要对工程现场进行调整,总包方将给予积极的配合。 1.8.5 替业主对二次设计的相关图纸进行审核,并承担协调各专业、工序之间关系的工作。 1.8.6 总包方及时的提出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并协助业主把好这部分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关。 1.8.7 在充分理解业主意图的前提下,制定一级网络计划,以此为工程进度的控制目标。总包方及时向业主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月度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 1.8.8 根据业主
26、对某些功能区域使用的缓急,及时地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还应根据某些甲供材不能及时进场而不断调整施工工序,不能因某些甲供材未按时进场而耽误工期。 1.8.9 施工中总包应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尊重业主的监督,对重要的隐蔽工程,请业主参加认证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随时向业主提供材料、设备、施工放样等报验单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 1.8.10 协助业主对业主指定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及信誉进行考核,并协助业主对指定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进行招标,一旦确定了分包商和某些材料供应商和价格,总包方应与他们签定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并在今后的合同实施中为其提供方便。 1.8.11 协助业主
27、把好甲供材料的质量关,对指定分包商在施工中所遇到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给予指导,给予方便。施工中所产生的问题及时通报业主,并主动提出整改方案,供业主参考。 1.8.12 工程全部竣工,按业主要求办理交工验收手续,总包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快达到设计、合同、规范的要求。 1.8.13 在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前,总包方应负责组织自己的专业人员和有关人员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厂家技术人员对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机电设备、设施和楼宇自动化系统等的操作和维护培训,以确保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在工程投入使用后,能立即独立进行必要的设备系统操作、维
28、护和故障的排除。 1.8.14 对于因某种原因造成市场短缺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保证供货的替代产品,首先应呈报业主同意,总包方在推荐选用替代产品的原因是该产品的所有性能必须满足被替代产品,且对业主有利。 1.8.15 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一份(套)经业主、监理、总承包方和管理公司共同认可的《工程使用说明书》。 1.8.16 建立良好的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制定工程回访制度。在保修期内,一旦接到保修通知,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不论是谁的责任,先行维修以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再行分清责任。 1.8.17 无条件的执行业主的任何变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1.9 总包与设计师的配合与协调 1.9
29、1 本项目的设计凝聚了业主及设计者的大量心血。能否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是最终能否通过建设者圆满完成这一标志性作品的关键所在。总包方应对这一建筑精品付诸实施引以高度的重视。 1.9.2 项目经理部应与设计人员建立良好的联络,并经常地取得沟通,首先要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最大限度地将设计意图体现在工程实体中。 1.9.3 建立以项目总工为责任人,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的工程师成立二次设计深化小组,对原设计中未能尽善的节点大样以及现场实际情况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的部位,在征得原设计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1.9.4 本工程包括需进行二次设计的子项,除了要充分领会这些子项的设计意图还需注意这些子
30、项的设计与原土建设计的意图是否融合。 1.9.5 开展合理化建议工作,利用公司的技术优势、资源及数十年的工程实践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特别是对一些安装系统的设计,特别是对那些根据公司经验预估可能达不到验收指标的系统,主动提出论证意见,提醒原设计方的注意,以避免由此而造成返工。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应死搬硬套地抱着传统的“施工单位就是按图施工”的生硬模式。 1.9.6 对业主要求对原设计使用功能的改变,在不违反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前提下,制定出变更方案,报请设计代表认可后再行施工。 1.9.7 对于关系到设计美学和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材料,总包方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地克服困难而不选用替代材料,以
31、保证忠实于原设计构想。 1.10 总包与其他承包人的配合与协调 合同中的其他承包人是指业主所雇佣的任何其他承包人、业主方的工人、任何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些人都将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履行业主或国家法规所赋以的权利。总包方应支持和配合他们的工作。 1.10.1 总包方将负责修建、维修及保养的任何道路和通道提供给他们使用。 1.10.2 允许上述人员使用总承包商的临时工程和垂直运输机构和设备。 1.10.3 为上述人员提供工作场所和材料存放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及住宿场所。 1.10.4 他们的进度计划、日常协调和管理纳入工程的总进度计划之内。 1.10.5 为他们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1.10.6 为他们工作方便提供必要的临水临电的计量设施。 1.10.7 在他们的工作面移交给总包方后,总包商必须为其实施成品保护。 1.10.8 为上述人员工作的方便,提供基准定位轴线、定位标高及其它定位点。 做好与各分包商的综合协调工作,包括施工条件及生产要素的协调、计划协调、技术协调和资金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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