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227|2023|02风景园林Research on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Suzhou Classical Gardens based on Heritage Revitalization Perspective遗产活化视角下的苏州古典园林传承与发展研究摘要:遗产活化是保持文化遗产生命力的重要途径。苏州古典园林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优秀代表,理应在活化更新中不断传承与发展。基于对苏州古典园林遗产活化思想与实践发展历程的梳理,研究针对活化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从关注社群利益角度,实现遗产综合效益;发挥群体优势,创新活化发展方式;引进市场机制,加强活化政策
2、保障等三个方面对苏州古典园林传承与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我国古典园林推陈出新、与时俱进提供有益的参考。Abstract:Heritage revitaliza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to maintain the vitality of cultural heritage.Suzhou classical gardens,as an excellent representative of the world cultural heritage,should be revitalized for its inheritance and sustainable develo
3、pment.On the basis of tracing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revitalization thoughts of Suzhou classical gardens,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in current practice,the future development were looked forward from the aspects of revitalization scope and forms,revitalization policy,technol
4、ogy application and community interests protection.关键词:苏州古典园林;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活化Keywords:Suzhou classical gardens;cultural heritage;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revitalization文顾至欣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学院副教授博 士DOI:10.19875/ki.jzywh.2023.02.066引言随着社会进步以及人们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关系认识的深化,文化遗产研究已经从被动的、静态的保护视角,向积极的、可持续的发展视角转变。自从 1982
5、 年佛罗伦萨宪章强调古典园林活态特征与保护利用方法以来,园林遗产活化理论应运而生,提倡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引,在全面分析园林综合价值的基础上,对园林遗产进行科学的更新、维护与管理,进而传承发展其功能价值与文化内涵,达到发挥遗产综合效益的目的1。20世纪90年代,英、法等国相继开展“当代遗产园林项目”“城市公园复兴项目”等实践活动,认为活化有助于实现古典园林文脉与体验上的延续2,有助于其向城市生活空间的转型3,具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4。我国遗产活化思想产生于 20 世纪末,在苏州园林遗产保护领域得到广泛关注,办公、餐饮、会展、民宿等功能活化模式开始逐步融入苏州古典园林5,6,学者对苏州园林
6、遗产传统功能的现代演绎7、园林遗产经营与开发方式的研究不断发展8,9。然而,相对于建筑、历史街区等遗产类型,古典园林包含的使用功能更加丰富,但其功能传承与创新发展的研究尚不深入,面临着遗产与生活关系的疏离、保护与利用矛盾的激化、传承与发展手段的匮乏等挑战。新时期,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得到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活起来。”2021 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提出“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因此,遗产活化已成为促进社会进步、传承中华文化、服务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战略。苏州古典园林为我国古典
7、园林精华所在,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杰出代表,理应被科学有效地继承保护并发扬光大。为此,研究从梳理苏州古典园林活化思想发展与实践历程入手,针对实际中出现的问题与挑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为我国古典园林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提供参考与借鉴。1 苏州古典园林活化思想与实践发展历程1.1 萌芽阶段该阶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1953 年首次苏州古典园林普查为基础,人们开始认识到苏州古典园林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逐步对艺圃、网师园、怡园等古典园林进行了修缮与复原。同时,在陈从周先生“整修园林、犹可兹用”思想的影响下,苏州园林遗产所蕴含的实用功能开始被
8、关注。然而,当时的利用方式还比较单一,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尚未得到重视。五六十年代,苏州古典园林常被划拨给工厂、学校或机关,或作为住房分配给居民使用,然而由于空间与功能无法匹配,园林建筑与空间常被拆除与改建,对遗产造成严重破坏。80 年代,古典园林逐步对外开放,成为中外游客休闲与游览的胜地,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园林因过度开发而遭受破坏。该阶段人们开始关注苏州古典园林的遗产价值,然而,修复保护与开发利用尚处于割裂的状态,不恰当的使用方式对遗产的破坏也不容忽视,有效地保护利用模式尚未形成。1.2 探索阶段该阶段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至 21 世纪前五年。以1996年 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
9、例颁布为标志,在修复和保护的基础上,苏州园林开始进行多样化的利用探索。该条例明确提出了古典园林可以举办“展览、游园和经营服务”等活动;2003 年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提出包括园林遗产在内的古建筑,在保护基金项目:2021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基金项目:21YJCZH034);2022 年江苏省职业教育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江苏省第六期“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项目206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可以作为参观游览和经营活动场所”;2005 年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更是对现有文物保护单位提出了开发建议,认为其合理改建后可以作为民
10、俗、艺术、历史等各类博物馆进行利用。可见,该阶段苏州古典园林的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利用方式有所拓展。同时,在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契机下,苏州不断推进园林修复利用实践,逐步开放了怡园、朴园、耦园等古典园林作为旅游景点。采用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桃园、朴园、圆通寺、葑湄草堂的修复工作,并将其改造为美术馆、社区活动中心、会所等功能空间。此阶段园林遗产活化思想虽未正式提出,但政策与实践的发展为未来园林遗产活化思想的产生奠定了基础。1.3 发展阶段该阶段从 2006 年至今。2007 年苏州市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关注园林使用者与使用活动的开展,从而促使“园林活化”的规划目标
11、,至此“园林活化”这一名词被正式提出。自 2013 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让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的系列重要论述之后,园林遗产活化利用成为新时代苏州的关注焦点。苏州市风景园林绿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苏州市文物保护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决定分别提出“苏州园林活态保护利用,实现多元化发展”“有效转变文物保护管理模式,让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和“实现遗产活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化目标;2017年 苏州“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不仅将“实现历史资源活化利用”作为规划目标,更是提出了活化利用模式的指导意见,倡导“园林会展、企事业活动、文创办公等的多样化利用”。2018 年,苏州市政府关
12、于加快推进“天堂苏州百园之城”的实施意见提出“修复保护与活化利用并重”的基本原则,将园林资源的活化利用作为文旅融合,让旅游反哺园林的保护传承的重要途径,创新推出园林会奖、休闲度假、生态观光、康体养身等新兴旅游项目。2021 年,苏州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再次强调要“深化百园之城建设,策划一园一品特色项目扎实推进一批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文物活化样板”。在此背景下,苏州产生了柴园教育博物馆、北半园平江府酒店等园林多样化利用案例,涌现出耦园“文化雅集”、拙政园“非遗进园林”等形式丰富的文化活动。此阶段,苏州园林活化思想快速发展,开始深入探索以管理模式创新带动园林活化的路径,
13、强调了会展、旅游、文创、商业与园林融合发展背景下的活化形式创新,在物质空间开发利用基础上,增加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内容,古典园林遗产全面活化发展的趋势逐步显现。2 苏州古典园林活化策略与实践经验总结通过苏州古典园林遗产活化思想与实践发展历程的梳理,不难看出,苏州园林遗产活化思想正处于快速的发展过程中,并已对活化实践产生了明显地推动作用。2015 年,苏州提出了建设“天堂苏州百园之城”的决策部署,遗产活化已成为新时期苏州古典园林应对挑战、创新发展的主要举措。然而,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价值观念冲突日益突显、传承发展路径仍需探索、管理保障政策有待改革等问题,阻碍了园林遗产综合效益的发挥,不利于苏州
14、园林遗产价值传承与创新发展。2.1 价值观念冲突日益突显伴随着苏州古典园林活化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园林遗产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诉求矛盾也日益突显。首先,管理部门对遗产价值的理解不够统一。苏州古典园林的保护与利用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职责范畴,而目前其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建立,往往文物部门强调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旅游部门注重其开发利用价值,而规划部门关注园林对城市建设发展的作用。由于各部门责任和分工不同,对园林的功能价值往往难以形成共识,无法形成合力。其次,占据资本话语权的开发者通过对苏州古典园林进行时空改造与内容增减,使其成为符号化的遗产消费品,往往最大化利用文化遗产而突破保护底线,造成遗产存续的变异
15、和社会秩序的失范。例如,苏州耦园、怡园曾在开发利用中走过弯路,企业获得经营权之后在园林中增设影楼、游乐场、茶座、评书馆等经营设施,过度开发和猛增的客流使得园林遗产不堪重负。相反,作为与苏州园林关系最为密切的本地社群,其价值诉求却常常处于被漠视的境地。景区化开发的知名园林被游客所挤占,成为与所在社区居民生活相隔离的空间;层出不穷的遗产活化实践在功能置换的同时也易于造成原有社群的外迁与文化内涵的异化;而非开放园林则几乎没有作为社区活动空间的社会效用,其功能价值并不被居民所认可7。事实上,英国学者基姆奥斯顿(Kim Auston)曾分析了遗产保护利用中常见的价值观冲突,批判了脱离社群讨论遗产价值的现
16、象,强调价值评判必须针对使用人群具体分析10。目前,苏州古典园林遗产活化实践仍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社群的利益与需求往往被忽视,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观冲突成为其科学传承与发展的阻碍。2.2 传承发展路径仍需探索虽然苏州古典园林在功能传承方面进行了一些实践探索,以园林为载体的办公、住宿、书店、酒店、文创基地等功能逐步出现,但是总体上创新发展路径还比较局限。苏州市政府公布的前四期苏州园林名录共 108 处园林中,开放园林有 81 处,其中有 55 处园林作为旅游景点开放,占开放园林的 67.9%,可见旅游开发依然是苏州古典园林活化利用的主流。同时,改建为博物馆、餐厅、酒店、会所的园林虽然不完全
17、是作为旅游景点开放的,但是其服务于旅游者的导向依然较为明显,并不利于当地社群使用,其创新发展缺乏地域文脉支撑与群众基础,园林空间和城市生活相隔离的情况并未发生显著改善7。此外,部分苏州古典园林依然为学校、机关、工厂或私宅所占用,活化利用受到诸多限制,管理水平不尽如人意。这些园林既没有门票收入,也很难获得政府给予的补助,园林日常维护所需经费主要由机关企业或个人自主解决,长此以往,也易于导致衰败与荒芜。前述苏州园林名录中归属于单位与个人的园林共计 34 座,占名录记载园林数的 31.5%,其中 41.1%的园林遗产生存状态为“一般”或“较差”11。同时,其中 24 座园林并不对外开放,说明部分园林
18、与社会的联系被隔断,难以发挥其作为文化遗产的社会价值。由此可见,苏州古典园林传承发展路径仍需探索,一方面以旅游开发为主要形式的活化模式,容易带来园林遗产破坏与文化异化;另一方面,处于封闭管理之中的园林缺乏资金维护、又脱离社会环境的问题依旧突出。新时期,如何在展示苏州古典园林历史风貌与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合理地赋予其时代精神和社会功能,探索园林保护和发展的契合点与平衡点依然任重道远。2.3 管理保障政策有待改革苏州古典园林的活化发展依赖于科学的管理支持与政策保障。然而,目前的苏州园林保护管理制度以文物保护法为基础,各项苏州地方性法规仍将大多数园林视作文物保护单位,难以适应园林遗产传承与发展的时代需
19、求。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的保护措施,除了重点关注少数名园外,难以顾及大量分散在民间的古典园林,存在着既疏于管理又因噎废食,自己管不了,也不让别人管的实践困境12。同时,苏州作为“百园之城”,既面临着大量园林遗产亟须保护的艰巨挑战,又享有着遗产群体性活化所可能产生的显著效益,而无论是应对挑战还是把握机遇,都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然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园林遗产活化实践的保障政策尚不完善。2002 年,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具有前瞻性地提出允许国内外、多元化的社会资本投入包括园林在内的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并由政府给予补贴和奖励。然而,因为国家上位法规不允许国有文物转让、抵押和买卖,导致该条例的实施效果并
20、不理想。近年来,仅有德园、绣园、葑湄草堂等少数园林引入了社会资本参与其活化实践。市场经济207227|2023|02风景园林参考文献:1Baillie B.Living Heritage Approach HandbookM.Roma:ICCROM,2009.2Shin HS,Chen Y,Lee WH,et al.Sustainability of Historical Landscape to Gwanghalluwon Garden in Namwon City,KoreaJ.Sustainability,2015,7(07):565-586.3Rostami R,Lamit H,Kho
21、shnava S,et al.Successful Public Places:a Case Study of Historical Persian GardensJ.Urban Forestry and Urban Greening,2016(15):211-224.4Watkins J,Wright T.The Management&Maintenance of Historic Parks,Gardens&Landscapes:the English Heritage HandbookM.London:Frances Lincoln,2007.5周云,史建华.苏州古城控保建筑的保护与利用
22、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6吴琛瑜.书台上下:晚清以来评弹书场与苏州社会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7孙剑冰.苏州私家园林的保护性利用研究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8平龙根.古街新韵:山塘历史街区保护性修复钩沉录M.苏州:古吴轩出版社,2012.9苏勤,钱树伟.世界遗产地旅游者地方感影响关系及机理分析以苏州古典园林为例J.地理学报,2012,67(08):1137-1148.10Auston K.Values in heritage management:conservation plans and beyondC/Marion H.Gardens and Landsc
23、apes in Historic Building ConservationM.Oxford:John Wiley&Sons,2014.11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苏州园林手册R.苏州: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2018.12陆地.建筑的生与死:历史性建筑再利用研究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13朱晓明.当代英国建筑遗产保护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7.下的运行模式与计划经济思维下的法律基础产生了矛盾,这些矛盾使得遗产活化实践的探索推进迟缓。同时,现有园林遗产的市场化交易机制尚不健全,存在管理权责不清、产权过户手续难、居民安置与搬迁难度大等政策障碍。“十三五”期间虽然苏州各类规划与政策
24、文件积极关注园林遗产活化的内容,但目前仍以思想引导为主,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与政策举措,仍不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3 苏州古典园林传承发展的对策与建议3.1 关注社群利益,实现遗产综合效益前述讨论中提到的苏州园林遗产社会、经济与文化价值的博弈,往往反映出基于资本与权力话语权的价值取向,并不利于苏州园林遗产综合价值的实现。从当前实践来看,缺乏社群参与、漠视社群利益的园林遗产开发利用,很容易处于商业势力和资本逻辑的主导之下,改变遗产地原有的生活方式及物质环境,从而有违遗产传承活化的初衷。苏州园林遗产大都分布在人口密集的主城区,社群与园林遗产的互动构成了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现实基础。正如清代学者
25、钱泳为文待诏拙政园图题跋所言:“余尝论园亭之兴废有时,而亦系乎其人。其人传,虽废犹兴也;其人不传,虽兴犹废也。”可见以人为本的园林遗产保护理念古已有之,而 2014 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颁布的佛罗伦萨宣言也强调社群在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自下而上的社群参与是实现遗产传承与发展的方法。在注重经济利益的当代社会环境中,更应保障社群在苏州园林活化实践中的发言权,强化社区组织的协调作用,维系并再造以园林遗产为中心的社区空间布局与邻里关系网络。一方面,明确社群作为古典园林遗产的利益主体地位,保证居民在古典园林保护与活化中的自主权与受益权,提高园林遗产活化中公众参与的热情和执行度;另一方面,根据受益者
26、负担的原则,鼓励居民参与园林遗产的维护管理,履行对园林遗产保护与文化传承的责任,开创社区综合发展与园林遗产保护传承互赢共荣的新局面。总之,园林遗产不应被看作只具备历史价值的古董,或者仅有经济价值的商品,需要通过宏观的社会发展思维、多视角的公众参与以及详尽的现场调研,融入更为活跃而丰富的当代社会发展领域,从而实现园林文化遗产的综合价值。3.2 发挥群体优势,创新活化发展方式目前,苏州入选世界遗产名录的园林遗产数量较多,但城市中古典园林的整体生存状态并不乐观,作为有“半城园亭”之称的园林城市,其大部分园林仍作为景区或单位办公场所,活化形式较为单一。为此,苏州不仅应打造世界级的园林遗产精品,更应该彰
27、显园林之城的群体性优势与特色,从而避免少数名园因城市文脉被割裂,而成为缺乏生命力的孤岛,也能够整体提升苏州园林的城市品牌。未来,苏州应进一步推进“天堂苏州百园之城”的战略部署,深入挖掘隐匿在众多老宅古巷中的私家宅第和古典园林,既重视古典园林遗址的考证,也关注师承传统,又有创新的近现代园林,从而扩大园林遗产的活化范围。同时,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苏州园林,采用预约登记、限时开放、特定对象开放等多种形式发挥其使用功能,更好地为人民的美好生活服务。苏州古典园林本身就是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体,其活化模式也不应局限于旅游或者文博功能,而应合理地拓展到办公、会展、文创、娱乐等众多社会功能需求领域,并加强对苏
28、州园林内涵的补充、拓展与完善,通过多样化的功能活化赋予其丰富的时代内涵和表现形式。从活化手段上看,一方面应强调园林文化遗产的体验性,将园林文化内涵与社会功能通过多维度的体验服务展现出来,充分利用读书会、曲艺表演、文化雅集等活动的组织与设计,展现活态遗产的文化魅力,促进园林文脉与苏式生活方式的传承与发展;另一方面,应有效利用科技手段支撑和引领园林遗产活化,积极吸收遗产保护领域的先进经验与科技成果,构建云环境下的园林遗产修复与展示系统,形成基于新媒体和大数据的遗产价值传播和利用平台,搭建园林文化创意产品辅助设计平台,依靠科技手段全面提升遗产活化利用能力。最终,通过活化范围的拓展、活化模式的丰富与活
29、化手段的创新,实现苏州园林文化遗产的整体复兴,促进其科学传承与创新发展。3.3 引进市场机制,加强活化政策保障苏州古典园林应摒弃标本化保护的思想,将遗产活化看做新时代城市空间更新与社会事业发展的有力契机,应用市场机制与社会力量推动其保护与传承。这方面,国外遗产保护领域的先进经验值得借鉴。德国强调为每幢历史建筑找到适合用途,在保留建筑形式原貌与结构基础上进行功能更新,包括国家政府在内的很多机关常设在经改造后的历史建筑中,以此引领了建筑遗产活化的社会风气。英国建立了“建筑遗产登录制度”和“注册历史公园与园林制度”,由政府制定标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分级管理 45 万余个建筑遗产以及 1500 多个
30、历史公园与园林,并运用税收、补贴等方式促进遗产维护与活化13。国外遗产的管理实践证明,市场机制与政策杠杆是调动全社会力量投入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文化遗产保护走出困境,融入城市生活并实现其社会价值。当前,苏州葑湄草堂修复并上市交易的实践,已开启遗产活化市场运作之门。未来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有效转变政府职能,调整管理模式,清除阻碍古典园林遗产活化发展的政策障碍,创新园林遗产登录制度、分级保护利用制度、遗产活化税收与贷款激励制度等政策法规,逐步建立适合苏州园林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的管理机制及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示范推广、项目带动、技术扶持等措施,鼓励社会资金与力量投入到遗产保护与活化实践中,从而形成社会合力,为苏州园林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注入新动能。注释:2013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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