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DGGP 173 项目名称: 东莞市气象局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七年十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二、 投标须知 8 第三部分 合同样式 28 通用条款 28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49 一、 用户需求 49 二、 图纸清单 59 三、 主要材料明细表 60 四、 工程量清单表
2、 61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5 一、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66 二、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格式 71 ( 一) 投标报价说明 71 ( 二) 投标报价汇总表 72 ( 三)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73 ( 四) 主要材料清单明细表 74 ( 五) 设备清单报价表 75 ( 六)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76 ( 七) 措施项目报价表 77 ( 八) 其它项目报价表 78 ( 九) 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 79 ( 十)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 80 三、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81 ( 一) 施工组织设计 81 ( 二)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87
3、 (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88 (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89 (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90 四、 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格式 92 五、 唱标标信封 10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 受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 委托, 现就东莞市气象局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 高压配电工程和柴油发电机组 2、 招标编号: DGGP 173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地址及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上午8:30-1
4、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 4、 现场安排: 踏勘现场时间: 月 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现场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板岭村植物园内 联系人: 李德堂 联系电话: 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如有技术和商务的疑问, 请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 要求为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至市采购中心。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地址及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月 日9:30( 北京时间) 。
5、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递交投标文件事宜: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即¥10,000.00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月 日17:30( 北京时间) 之前必须到达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采购中心) 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采购中心) 缴纳”投标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采购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 建行东莞市分营 收款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
6、事中心 注明: 投标人不得以现金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投标保证金, 或者汇错账号投标保证金一律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6、 开标时间、 地点及事宜: 开标时间: 月 日9:30( 北京时间) 。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开标事宜: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其项目经理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7、 招标人和建设单位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查询: 招
7、标人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四层B区410 邮政编码: 523009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05618 传 真: 0769-22805608 网 址: 电子信箱: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七年十月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8、要 求 1 1.1 项目名称 东莞市气象局高低压配电系统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板岭村植物园内 3 1.1 建设规模 详见用户需求书 4 1.1 承包方式 中标价一次包干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详见用户需求书说明 7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为 20天 8 3.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有合法经营权;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承装类五级以上、 或者机电安装叁级或以上的
9、专业资质。③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柴油发电机组的柴油机及发电机制造商的授证书, 以及制造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证书。④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 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投标活动, 一经发观, 将视同串标处理。⑤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 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 分公司等) , 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计算, 总价
10、包干 12 15.1 投标有效期 为: 60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整( ¥10,000.00元) ; 14 5.1 踏勘现场 月 日10:00( 北京时间) 15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七份副本, 一份唱标信封。 16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截止时间: 月 日9 时 30分 17 24.1 开标 开始时间: 月 日9时30分
11、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层B区309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18 32.4 中标原则 ( 1)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当有效标个数7家或以上的, 则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 取其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计算出平均值, 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标个数少于7家的, 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计算出平均值, 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 2) 有关说明: ①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时, 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
12、标人。②当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只剩一个投标报价时, 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人。③当经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 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19 37.3 履约保证金金额 中标人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 履约金额为合同价价的20%, 履约保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 20 13.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由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二、 投标须知 ( 一) 总 则 1、 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3、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 经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 定义 1.3.1市采购中心: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1.3.2 投标人: 指响应招标、 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公司或其它组织。 1.3.3 招标人: 指本次采购工程的单位( 即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 。 2、 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 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4、 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14、 4.2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由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第4.1、 4.2款的要求外, 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4.3.2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 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4.3.4 联合体中标后,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3.5 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 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 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3.6 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 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 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4.3.7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 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 5、 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 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投标人获
16、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 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的项目现场, 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
17、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样式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2 除7.1内容外,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 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 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 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否则,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
18、做出实质性响应,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 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 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送至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 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19、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 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0、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 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唱标信封、 价格部分、 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四部分组成。 11.2投标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正七副)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保证金; 11.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11.2.6资格后审资料。 11.3投标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正七副) (1) 投标报价说明; (2) 投标报
21、价汇总表 ; (3)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4) 主要材料清单明细表; (5) 设备清单报价表 ; (6)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7) 措施项目报价表; (8) 其它项目报价表; (9) 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格计算表 ; (10)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正七副)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 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 施工总
22、平面图; (5) 临时用地表。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5 唱标信封( 一份, 单独密封) (1)投标报价汇总表复印件。 (2)投标函复印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
23、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表格能够按同样格式扩展)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如提供不实、 不详或者不按要求装订、 密封的, 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13、 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如投标总报价没有大写金额的, 其投标报价无效。 13.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 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
24、改,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 在实施后, 建筑单位将不予以支付, 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6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 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 利润、 税金、 开办费、 技术措施费、 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风险费、 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 情况、 道路、 储存空间
25、 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 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最高限价 13.8.1根据东建字〔 〕24号文的有关规定, 本次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实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由东莞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13.8.2投标人报价的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该投标人的报价作为废标处理。 13.9人工费调整执行按东建〔 〕51号文件。 13.10 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表的项目、 数量与招标图纸有出入, 投标人应在本须知8.1 款所定的提出澄清要求的限期前向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 否则招标人将视投标人认可工程量清单综合单
26、价报价表的项目、 数量, 按图纸内容一次包干, 结算时不再调整。根据《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东府〔 〕118号)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如存在工程量清单项目重大漏项漏量, 各重大漏项漏量参照《东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东府〔 〕118号) 第七条第( 二) 款规定计算的工程价款总额, 扣减工程量清单虚列项目及虚增工程量的相应价款后的金额超过原有效合同价款3%或100 万元的, 经核实对超过有效合同价款3% ( 或100万元) 部分, 建设单位只承担50%的补偿。 14、 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7、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 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 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 能够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依然适用。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必须提供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28、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并采用下列形式: 16.2.1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账或电汇; 16.2.2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投标人向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采购中心) 缴纳”投标保证金”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 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采购中心) 收款单位开户行: 建行东莞市分营 收款单位账号: 收款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东莞市行政办事中心 在 月 日17:30前必须到达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 采购中心) 账户上 注明: 投标人不得以现金形式或委托分支机构汇入投标保证金, 或者汇错账号投标
29、保证金一律作废标处理, 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不计利息) 。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修正标价; 16.6.2
30、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七份副本的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 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 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
31、件的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 出现掉页和漏页的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8.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 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 (2) 工程名称: ;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 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
32、须知第18.1款、 第18.2款和第18.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 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并退还给投标人。 18.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 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 投
33、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 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 修改, 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
34、 标记和提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 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 投标人不得补充、 修改投标文件。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3、 资格后审材料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 资格后审的材料,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 其投标将被拒绝。 ( 五) 开 标 24、 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并退回给投标
35、人; 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不予送交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 开标由市采购中心主持开标会, 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其项目经理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 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及其项目经理未参加开标会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经理证的资质要和单位资质相符, 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24.3.2 由市采购中心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4.3.3 经确认无误后,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宣读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4.4市采购中心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36、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 宣读。 24.5 市采购中心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并存档备查。 2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5.1 开标时,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装订、 密封和标记的; 25.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 25.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1.4投标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 市财审最高限价) ; 25.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文
37、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 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比较。 ( 六) 评 标 26、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市采购中心依法组建, 负责评标活动。 26.2 开标结束后, 开始评标,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7、 评标过程的保密 27.1开标后, 直至确定中标人为止, 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澄清、 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 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都将会导致其
38、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 评价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 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 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 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的
39、投标文件, 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 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条件和要求相符, 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 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而且不允许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 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0、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40、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 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的错误, 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 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 以单价为准, 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 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 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 投标
41、文件的评审、 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9条规定, 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按照31.4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确定中标人。 31.4 评标方法和中标原则 31.4 .1评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只对经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 ①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核: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 审定各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有效
42、的投标文件。 ②工程量清单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评审, 若投标人的报价中工程量清单出现严重缺项或漏项的, 其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③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 核准, 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 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报价, 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 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④施工方案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方案进行详细评审, 若投标人的施工方案出现严重偏离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施工要求的, 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31.4.2 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经过符合性
43、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计算, 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当有效标个数7家或以上的, 则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 取其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计算出平均值, 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当有效标个数少于7家的, 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计算出平均值, 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 有关说明: ①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值且低于平均值时, 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②当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只剩一个投标报价时, 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人。③当经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 由投标人现场抽签确
44、定中标人。 31.5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 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若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 则不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31.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 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能够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七) 合同的授予 32、 合同授予标准 32.1招标人将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并将合同授予之。 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 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 34.1中标人确定后
45、 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如无实质性问题, 市采购中心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4.2中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预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 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 经核对无误后才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 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 34.3中标人如在中标结果预公告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 34.4中标单位必须在合同书
46、注明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银行及账号, 一经确定, 原则上不得变更。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或者建设单位、 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10%的罚款。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 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还应当
47、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完成中标项目施工, 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 转包) 给她人。 36、 履约担保 36.1 中标人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20%, 银行履约保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格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 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账单用A4纸复印件( 加盖公章, 一式四份) 交给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的规定执行, 建设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还应
48、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6.3签定合同、 开出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37、 付款 37.1付款方式: 1)按经核实的月工程进度款额的90%支付。 2)工程款支付达合同价90%时不再按进度付款, 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东莞市财政局按规定审核结算数后15天内付至结算价95%, 财政投资变更工程价款支付按东府〔 〕118号文件规定办理; 3)余款5%作为质保金, 在项目验收合格2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 采购人结清合同余款。 37.2关于工人工资支付的条款。工人工资的支付及监管, 按《关于实行定额人工费工资专户支付工人工资的通知》( 东建〔 〕7号) 的规定执行。乙方在合同
49、中注明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的企业基本账号。 37.3关于”履约担保”条款。 1、 仅接受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出具的保函, 由非东莞市银行出具的保函需经银行注册地公证机关公证。 2、 履约保函的期限应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按有关规定审核结算后28天内保持有效, 如担保银行的履约保函在规定有效日期内而工程仍未竣工验收及结算的, 必须在到期前15天办妥延期手续。否则, 业主向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提取履约保证金。 第三部分 合同样式 ( 仅供参考) 通用条款 一、 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 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 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