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砌体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要点
一、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构造柱和圈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2、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应上下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垂直间距的2倍,且不得小于1米。
3、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应砌筑成平拱或设置过梁。
4、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竖缝不得出现透明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砖砌体灰缝厚度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加气混凝土砌块水平灰缝厚度不得大于15mm,垂直灰缝宽度不得大于20mm。
5、砌体在门窗洞口两侧预埋C15砼块,以便固定窗框(门框)。砼块同墙厚,高度应与砌块同高或砌块的1/2且不小于100
2、mm,长度不小于200mm,最上部(或最下部)的砼块中心距洞口上下边的距离为150mm,其余部位的中心距不大于400mm,且均匀分布。严禁采用预埋木砖固定门窗。
6、砖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搓。
7、采用混凝土空心砌块的砂浆应采用砌块专用砂浆。
二、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充墙砌至接近梁、板底时,应留30~50mm空隙,待7天后用干硬性细石砼或水泥砂浆(内掺膨胀剂)将此缝隙填实。
2、砌体填充墙框架应沿框架柱高每隔500mm(加气砌块因模数可为600mm)配置2Ф6mm的拉筋,拉筋伸入墙
3、内的长度,6、7度时宜沿墙全长贯通设置,8度时应沿墙全长贯通设置。
3、不同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也不得与其它砖、砌块混砌。
4、不得在新砌筑墙上打洞凿槽(个别部位有凿打现象应采用切割机切割后在行凿打);严禁在小砌块墙体中预留水平沟槽。
5、小砌块墙体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形成200mm×200mm的凹凸槎口。柱墙间用2Φ6拉结筋拉结,间距600mm,每边伸入墙内长应为1000mm。
6、填充墙与钢筋混凝土柱、梁接触处的灰缝在砌筑时必须饱满填实并补浆勾缝,压实后呈凹缝。粉刷前,在接缝的正反面均应钉设钢丝直径为Φ0.5,菱形网孔边长20mm的钢丝网,网宽为缝两侧各1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