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影响工期原因的报告致:温州市新龙商贸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我公司承建的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为保证该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我公司按合同条款于2015年10月22日正式开工,合同工期150历天。工程于2017年2月22日预验收,于2017年5月12日与土建工程一起联合竣工验收。然而,自我项目部进驻贵工地后,由于以下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司该工程的正常施工和进度:一、室外小区景观绿化整体标高调整变更的影响因该工程受周边市政道路龙霞路标高调整的影响,工程开工后,由区审管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与龙霞标高衔接论
2、证会议,对小区内景观绿化工程标高调整.具体调整的文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于2015年12月4日下达各相关部门。我司在工程开工至文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下达后开始进行陶粒及矿渣回填,影响工期44天。二、设计变更工作的影响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于2015年12月4日下达后对以下项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 因我单位投标时,河坎无设计施工图纸,为暂定项目。施工进场后,我部与监理、代建、设计、业主单位多次会议沟通协商决定,从地质勘测到设计由设计院负责,对驳坎项目由设计院重新出图调整。设计院于2016年3月29日出具2011A15河坎-02G号联系单,联系
3、单下发后我单位开始施工,影响工期57天。2、 因车库雨棚的施工图与商务标清单中的项目不一致,我部与监理、代建、设计、业主单位商议决定,对车库雨棚由设计院重新出图进行调整。设计院于2016年5月11日出具2011-A15-03号联系单,联系单下达后我单位开始施工。影响工期43天。3、 因原设计河边设计为河坎及围墙,考虑围墙自重大的原因,取消河边围墙,变更为木栏杆,由设计院重新出图。影响工期32天。三、国家法定节日春节放假1、2016年2月7日 至 2016年2月13日, 停工7天;2、2017年1月27日 至 2017年2月2日, 停工7天;共计停工14天。四、 台风袭击停工1、2016年7月0
4、8日,台风“伯尼特”,停工3天。2、2016年9月14日,台风“莫兰蒂,停工2天。3、2016年9月23日,台风“鲶鱼, 停工2天。共计停工7天。五、专项验收的影响1、给水管道验收为自来水公司验收工作组负责,因自来水公司验收工作组时间安排,影响工期15天;2、消防验收由瓯海消防大队为验收工作组,消防验收要求需土建、电梯、附属三家联合消防验收,对附属配套项目不予单独消防验收,且因消防大队验收工作安排原因,时间冲突,影响工期33天.六、河边临时变压器拆除滞后的影响我单位于2016年11月19日已达到预验收条件,可进行组织预验收工作。但因配电房未通电原因,本工程内的用电项目调试需求及隔壁小区用电需求
5、,河边临时变压器暂时无法拆除,河边临时变压器施工区域无法施工,为保证景观绿化工程能够进行预验收,并顺利配合土建单位联合竣工验收工作。对河边临时变压器处施工区域事宜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对河边临时变压器处施工区域甩项处理。对河边临时变压器处施工区域甩项处理后方可进行本工程的预验收,本工程于2017年2月22日进行工程预验收.影响工期95天.七、竣工验收工作安排的影响本工程于2017年2月22日预验收工作完成后,本工程即可进入竣工验收工作.因瓯海区竣工验收工作组的要求,对附属配套工程项目不进行单独竣工验收,需与土建单位一起进行联合竣工验收。故本工程于2017年5月12日与土建单位由瓯海区质检站联合竣工验收。影响工期79天.八、综述鉴于以上情况,我司在施工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内部分析讨论会议,借鉴以往工程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迂回施工、交叉作业等方案,尽量让施工队投入施工,抢工作面施工,并采取的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也增加了工程管理和施工成本。因以上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误,特向贵公司申请该工程延长419天,延期至2017年5月12日联合竣工验收。请相关单位予以审核,准予延期。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建设单位意见:年 月 日浙江艺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宇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