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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电子商务涉税风险探讨.doc

1、【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电子商务涉税风险探讨 一、主要模式1、B2B: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主要包括阿里巴巴,环球资源,慧聪网,上海钢联,焦点科技,环球市场,网盛生意宝.与大宗商品、工业品制造业、批发业相融合.2、B2C:企业对个人的电子商务,以网络零售业为主,主要有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唯品会、一号店、凡客、亚马逊、苏宁易购、国美在线、当当网、洋码头、全球购、小红书等.与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相融合.3、C2C: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主要有淘宝C网、易趣网、拍拍网、58同城等.与零售业相融合.4、C2B:个人对企业的电子商务,

2、最典型是团购,卖家薄利多销,买家得到优惠,运行团购网站的公司则从卖方收取佣金.主要有团800、美团、糯米网、大众点评等.5、O2O:从在线到离线或线上到线下,兼备网上商城及线下实体店两者,主要有苏宁易购,携程网,保险直购,大众点评等团购网.与服务业、零售业相融合.二、数据分析(以2015年为例)电子商务交易额18.3万亿元,网购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12.7%.直接从事电子商务从业人员275万人,带动就业2230万人(围绕着电商产业链条上的包括:支付、物流、人才、营销、金融、网络模特、产业园区等.),全国通过开设网店直接创业就业的人员达962万人.网络购物用户4.6亿人.电子商务交易金额

3、由三部分构成:B2B、B2C和C2C.B2B市场交易规模13.9万亿元;网络零售市场(包括B2C和C2C)交易规模4.4万亿,B2C占51.6%,C2C占48.4%.移动网购交易规模2万亿元,农村网购市场规模3530亿元.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250亿元.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第一名天猫占57.4%,第二名京东占23.4%,第三名唯品会占3.2%,第四名苏宁易购占3%,第五名国美在线占1.6%,第六名1号店占1.4%,第七名当当网占1.3%,第八名亚马逊另占1.2%,第九名聚美优品占0.8%,第十名易迅网占0.3%.主要跨境电商有:天猫国际,京东,唯品会、聚美优品,苏宁,洋码头,蜜芽,考拉海购,5

4、5海淘,全球购.跨境电商交易金额5.4万亿元,跨境电商交易出口占比83.2%,进口占比16.8%;跨境电商B2B占88.5%,B2C占11.5%.双十一全天销售额912亿,2016年双十一全网销售额全天共计1770.4亿元.用户购物习惯从PC 端转移到移动端,移动网购交易2万亿元,双十一天猫移动端成交占比68%;京东移动端下单量占比达到74%;唯品会移动端的成交量占比超过了80%.三、涉税风险分析电子商务交易涉及四方:买方,卖方,配送方,银行,三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信息流包括定单信息,银行付款信息.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1、通过开咨询费发票套现2、利用信息加密系统、无纸化操作、异地商品调拨

5、隐匿收入3、隐瞒特许权使用费(如品牌使用费)收入、平台使用费收入、佣金收入、仓储服务费、配送服务费、营销服务费收入.4、虚开增值税发票(1)跨品牌指定区域开票虚开增值税发票;(2)利用富余票,票货分离;(3)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例超过20%;(4)同一个下单账号对应多个开票对象;真实收货人和受票人不一致.(5)开票品名不符,按大类开,不够细化.如买日用品开成电脑配件.5、补贴收入未申报;6、混淆产品和服务收入,错用税率.四、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2015年征求意见稿)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

6、的数字代码标识.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实现社会全覆盖.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第十九条规定:”从事网络交易的纳税人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税务登记的登载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识”.(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第三条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

7、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公告中明确,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四)2015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修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包括电子发票在内,满足规定的电子会计资料,可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入账.(五)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商秩发2016427号)(六)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572号)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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