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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pdf

1、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6 9012Q&ACollection2017 年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China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商品条码常见问题汇编收录了关于业务办理、编码技术、产品信息通报、条码质量、条码应用技术和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常见问题及解答。本手册简单、易懂,您可依据分类的章节快速查询您想了解的问题。如果您的问题不能在本手册中得到答案,请您拨打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电话400-7000-690进行咨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2017年12月目 录第一章 业务办理 1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13 2 问:企业应如

2、何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业务?13 3 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总部办理?13 4 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发放哪些材料?14 5 问: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14 6 问:注册后多久能获取系统成员证书和条码卡?14 7 问:我想网上办理续展,应该怎么操作?14 8 问:续展的费用是多少?15 9 问:我企业的信息变化了,应该去哪里做变更?15 10 问:我企业的条码快使用完了,应该怎么办?15 11 问:总公司办理的条码,子公司可以使用吗?16 12 问:我公司的产品想要出口到美国,美国的销售商要求我们提供 UPC 条码,应该如何操作?

3、16第二章 编码技术 1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17 2 问:13 位数字的代码结构组成包括哪些内容?17 3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17 4 问: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来分配的?17 5 问:商品条码的前缀码 690-699 有什么含义?17 6 问:在哪里可以获得 GS1 前缀码列表?17 7 问:EAN-13 条码的最后一位校验码是由企业自己设定吗?17 8 问:校验码计算方法?18 9 问:储运包装商品 ITF-14 的代码结构?18 10 问:超市中最常见的商品条码是哪种?19 11 问: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19 12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1

4、9 13 问:零售商品代码采用哪几种条码来表示?19 14 问:为零售商品编制标识代码应遵循什么原则?19 15 问: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19 16 问:什么是标准组合包装商品?如何为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编制其代码?20 17 问:如何为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编制代码?20 18 问:当标准组合包装中的零售商品的数量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要为其分配新的代码?20 19 问:按比例组合的标准组合包装,其比例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要为其分配新的代码?20 20 问:如何为套装产品进行条码标识?20 21 问:如何为优惠装商品进行条码标识?21 22 问:如何为附加赠品的商品(赠品与商品捆绑在一起)进行

5、条码标识?21 23 问:我的产品新增了一个认证标志,需要重新编制新的条码吗?21 24 问:我的产品主品牌更改,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21 25 问:我产品的重量变了,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21 26 问:我产品的配方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21 27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计划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需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吗?21第三章 产品信息通报 1 问:系统成员为什么要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22 2 问:如何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22 3 问:商品条码编码信息需在什么时间通报?22 4 问:条码卡有何作用?22 5 问:条码卡丢失,如何补办?22 6 问:自行注册的用户已与

6、条码卡绑定,但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后没有“产品添加”菜单,为什么?23 7 问:填写“商品条码”时多次提示同一校验码,无法继续编码,怎样处理?23 8 问:在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时,当填写“商品条码”属性时提示“商品条码和您绑定的厂商识别代码不匹配”,如何处理?23 9 问:在添加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包装指示符”默认为“0”,有什么影响?23 10 问: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输入“商品条码”后出现“您无权读取该信息”的提示,应怎样操作?23 11 问:在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时,“产品名称”一栏应如何填写?23 12 问:什么是“缺失产品”?24 13 问:企业收到“缺失产品”通知,如何办理相关

7、补缺手续?24 14 问:企业通报的商品信息有误,可以修改吗?24 15 问:企业在通报产品信息时将条码数字输入错误,应如何更正?24 16 问:用户怎样修改条码卡密码?24 17 问:某企业通报商品信息时,“商品条码”属性补全 13 位数字后,页面出现“您输入的GTIN校验码错误,您的校验码为9,是否同意?”的提示,怎样处理?24 18 问:通报商品信息后发现产品名称输入错误,是否可以修改?在哪里修改?24 19 问:企业通报编码信息时,产品分类(unspsc)选择错误,怎样修改?25 20 问: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的“产品系列”是什么?怎样填写?25 21 问:编码信息修改有没有时间与次

8、数限制?25 22 问:产品信息是否可以批量录入?25 23 问:企业已通报产品编码信息,能否生成二维条码?25第四章 条码质量 1 问:高度不足 1 米的物流单元,其条码符号应印刷或粘贴在哪个位置?26 2 问:高度超过 1 米的物流单元,其条码符号应印刷或粘贴在哪个位置?26 3 问:如何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26 4 问:为什么红色不能作为条的颜色?27 5 问:企业制作条码原版胶片需要提供哪些信息?27 6 问:系统成员在领取条码胶片时,应怎样查验核对?27 7 问:条码原版胶片使用后应怎样保存?27 8 问:条码符号的空白区指的是什么?它有什么作用?对空白区有什么规定?27 9 问:

9、印刷商品条码时,为了配合商品包装,可以把条码符号缩小或放大吗?28 10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可以到哪里检测条码印刷小样?28 11 问:为什么要选择具有条码印刷资格的企业印制条码?28 12 问:我们是一家外贸公司,国外客户在给我们的订单中常常说明条码要达到 4A 或 3B 等级,请问:这 4A 和 3B 代表的是什么?28 13 问:零售商品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是否必须为 1.00?29 14 问:商品条码一定要印成黑条白空吗?29 15 问:设计、制作合格的条码应注意哪些方面?29 16 问:能使用条码识读设备检测条码吗?为什么不合格的条码有时能被识读设备识读出来?29 17 问:条码

10、质量检测依据什么标准?30 18 问:条码符号质量检验项目有哪些?30 19 问:EAN-13 商品条码高度有规定吗?如果面积不够的话高度可以截短吗?30 20 问:选择条码符号尺寸应考虑哪些因素?30 21 问:体积大的零售商品外包装上能否放置两个同样的商品条码符号?30 22 问:在多件组合包装上放置条码符号应注意哪些问题?31 23 问:蛋盒式的包装,条码符号适宜放置在什么位置?31 24 问:商品条码最佳放置位置是哪?31 25 问:印制商品条码对边缘间距有什么要求?31 26 问:对袋型包装条码符号放置位置有何要求?31 27 问:条码符号的颜色搭配是指什么?31 28 问:条码符号

11、应避免放置的位置是?32 29 问:什么情况下条码符号可以纵向放置?32 30 问:条码符号发生扫描障碍的情况有哪些?32 31 问:哪些条码可以用在包装箱上?32第五章 条码技术应用 1 问:“条码微站”是什么?33 2 问:条码微站能实现哪些功能?33 3 问:条码微站能否实现产品追溯?33 4 问:与企业的微信公众号相比有什么不同?33 5 问:生成二维码时候能否加入企业 logo?33 6 问:是否能够扫描后连接到企业自己的网站展示?34 7 问:条码微站如何收费?费用汇到哪里?34 8 问:企业商品数量较多,如何快速将商品信息上传到条码微站?34 9 问:企业在条码微站中维护完商品信

12、息后,如何使用微站的二维码?34 10 问:条码微站能否关联微信公众账号?34 11 问:企业产品正在设计阶段,能否将条码微站的二维码提前印刷到包装上?34 12 问:条码微站产品顺序是根据什么排列?34 13 问:条码微站下载的二维码是什么格式?34 14 问:条码微站里的企业名称和地址是否可以修改?35 15 问:共享中心的数据是用来做什么的?35 16 问:我企业开通了“条码微站”服务,并且已维护了所有产品信息,但使用手机扫描软件扫不出信息内容,是什么原因?35第六章 政策法规 1 问:哪种情况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36 2 问:在什么情况下产品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码?36

13、 3 问:我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致使厂商识别代码被注销,可以随时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恢复被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吗?36 4 问:系统成员因收购、合并导致法律地位改变时,是否需要通知企业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其已生产的产品是否需要改变编码?36 5 问:境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使用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吗?37 6 问:境内企业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的产品使用该境外企业注册的商品条码,是否需要备案?37 7 问:子公司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使用集团公司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37 8 问:我们公司已申请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现委托其他公司加工自己的产品,这些产品该使用谁的厂商识别代码

14、及相应的商品条码?37 9 问:销售者进货时,应查验生产企业与条码有关的哪些证明文件?37 10 问:集团公司子公司使用商品条码时应注意哪些问题?37 11 问:“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其中“相应的商品条码”指的是?38 12 问: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与分公司在使用商品条码时有什么不同?38 13 问:销售者禁止经销哪些违反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的商品?有何处罚?38 14 问:两家公司均申请了厂商识别代码,请问这两家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的新产品,应使用哪家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39 15 问:集团公司在天津和广州分别设置了两个子公司,

15、请问天津子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可以给广州子公司使用吗?39 16 问:EAN-13 条码符号能在美国和加拿大的商店应用吗?39 17 问:A 公司拥有商标,产品由 B 公司生产,请问应使用哪家公司的条码?39 18 问:销售者进货时,只需查验商品上是否印有商品条码。这句话正确吗?39 19 问:印刷企业承接印刷商品条码业务有何相关规定?39 20 问:集团公司子公司在其单独开发、设计、自行生产的产品上,是否可以使用集团公司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有什么相关规定?39 21 问:进口产品是否可以使用其国内经销企业或代理商注册的商品条码?有什么相关规定?40 22 问:企业位置发生改变,

16、全球参与方位置码(GLN)需要变化吗?40 23 问:我公司使用的商品条码是总公司注册申请的,后来我们公司申请了自己的厂商识别代码,那么是否需要为已有商品条码标识的产品重新印制条码?40 24 问: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能否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40 25 问:我公司从国外进口产品,在国内再进行二次加工、分拣和包装,并且由我公司对产品承担质量责任,我们是否要自行申请商品条码?40 26 问:子公司使用集团公司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40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支机构 42条码符号条空颜色搭配参考表 44EAN 商品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模块宽度及主要尺寸对照表 46C

17、hina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 1 问:企业具有什么资格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答: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2 问:企业应如何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业务?答: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可以通过线上注册或分支机构窗口办理两种方式进行。(1)线上注册: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点击“在线注册”,进入网上业务办理大厅,按流程操作即可;(2)分支机构窗口办理:联系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可拨打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4007000690。需提交以下资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填写并打

18、印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汇款凭证复印件。(3)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按照物编中心【2017】30 号文件规定收取。一次性加入费系统维护费(二年)合计单个生产企业100016002600集团公司100024003400进出口公司100032004200 3 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是否必须到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总部办理?答:不必。通过线上注册或分支机构窗口办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章 业务办理业务办理 13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14 4 问:企业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会发放哪些材料?答:企业申请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后,中

19、国物品编码中心会给企业发放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条码卡、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用户手册等材料。5 问: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答: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厂商识别代码的有效期为 2 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 3 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6 问:注册后多久能获取系统成员证书和条码卡?答: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后,如无特殊情况会在 10-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7 问:我想网上办理续展,应该怎么操作?答:已经成为系统成员的企业在当前没有办理业务时可以进行续展业务的办理。(1)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

20、点击“在线续展”,进入网上业务办理大厅,点击“续展”,输入条码卡卡号和密码或者通过注册的手机号和密码进行登录;(2)填写续展申请信息 信息录入类型选择:系统默认企业续展类型为按码续展,且按 EAN 码续展。信息录入续展码选择:在档案索引号模块内,EAN 码右侧会显示该公司下的所有的 EAN 码,当企业将鼠标移到具体码上会看到该码的申请日期和有效期,选中的码即为要续展的码,可选择多个码续展。系统会根据续展码的数量在右侧金额处显示所需续展费用。(3)上传续展资料:企业需要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为必须上传文件;若企业通过其他方式支付了续展费用,需要上传汇款凭证。(4)网上支付:

21、企业也可以直接选择相关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5)分支机构审核:付款后会跳转至分支机构审核页面,显示当前基本信息,在个人中心界面也可以通过查看详情随时查看自己申请的状态(6)国家中心审核:分支机构审核通过之后状态会显示国家中心审核,在国家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该系统成员续展完毕。业务办理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15 8 问:续展的费用是多少?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按照物编中心【2017】30 号文件规定,系统成员按如下表格所示交纳续展费用。企业类型系统维护费(二年)单个生产企业 1600元集团公司 2400元进出口公司 3200元 9 问:我企业的信息变化了,应该去哪里做变更?答:根据商品条码管理

22、办法规定: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或者登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大厅进行在线变更。线上变更流程如下:已经成为系统成员的企业在当前没有办理业务时可以进行变更业务的办理。(1)填写变更申请信息填写包括档案索引号、企业基本信息变更、行政区域信息变更、联系人信息变更四个部分,其中档案索引号由系统按照一定规则自动生成唯一的 20 位数字,若公司名称未发生变更,则可不用上传变更证明。(2)上传变更资料企业需要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和变更证明是必须上传文件;系统根

23、据企业在上一步骤中选择的变更证明类型显示需要上传的证明文件。证明类型是工商局,上传工商局开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证明类型是上级主管部门,上传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变更证明;证明类型是企业双方,上传名称变更申请。10 问:我企业的条码快使用完了,应该怎么办?答:如果企业条码快使用完了可登陆中国物品编码网上业务办理大厅进行增号申请。线上增号流程如下:已经成为系统成员的企业在当前没有办理业务时可以进行增号申请。(1)填写增号申请信息增号信息录入界面显示了申请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行政区域信息和联系人信息。企业需要填写预增号码长度,选择预计使用条码的商品项目数量,只允许最多填写业务办理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24、常见问题16两位数字,然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出现显示提交中的图片,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向企业手机发送增号申请填写成功的提示信息,(2)上传增号资料信息填写完成,点击【提交】按钮,进入资料上传界面:增号登记表下载:系统会根据企业上一步骤填写的信息生成增号登记表.pdf以便用户下载 产品目录上传:选择.xls 的文件格式并填写文件名称。相关文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为必须上传文件。企业需下载登记表通过截图或者其他方式转为要求的图片格式进行上传。11 问:总公司办理的条码,子公司可以使用吗?答:集团公司办理的条码,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但需要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大厅进行下属公司备案登记,具

25、体网上操作流程如下:已经成为系统成员的企业在当前没有办理业务时可以进行下属子公司备案登记业务的办理。(1)填写下属子公司信息填写申请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下属公司信息列表和添加子公司信息。(2)上传下属公司资料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跳转至下属公司登记界面,至少需要上传子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公司与子公司关系证明,如果需要上传其他信息可以点击【继续上传】按钮,继续添加文件,也可以点击【删除】按钮删除上传文件。12 问:我公司的产品想要出口到美国,美国的销售商要求我们提供 UPC 条码,应该如何操作?答: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可到企业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分支机构填写申请使用 UPC

26、 条码的表格,办理相关申请手续。UPC 条码申请费用为 150 美金,汇率按照汇款当日的银行外汇牌价计算。业务办理编码技术第二章 编码技术 1 问:什么是商品条码?答: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2 问:13 位数字的代码结构组成包括哪些内容?答:13 位数字的代码结构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校验码三部分组成。3 问:什么是厂商识别代码?答:厂商识别代码是指国际通用的商品标识系统中表示厂商的唯一代码。厂商识别代码由 7 10 位数字组成,我国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分配和管理。4 问

27、商品项目代码是由谁来分配的?答:商品项目代码由 5 2 位数字组成,一般由厂商编制,也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编制。5 问:商品条码的前缀码 690-699 有什么含义?答:前缀码690-699 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GS1)分配给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的标识代码,以这些前缀码开头的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分配和管理的。6 问:在哪里可以获得 GS1 前缀码列表?答:可登录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首页,在实用工具栏目里的“国家及地区前缀码查询”版块查询,或致电全国统一咨询服务电话 400-7000-690 进行咨询。7 问:EAN-13 条码的最后一位校验码是由企业自己设定吗?答:EAN-1

28、3 条码的校验码是根据前 12 位(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计算得出,17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18不能由企业自己设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http:/)提供了校验码计算工具。8 问:校验码计算方法?答:校验码的计算步骤如下:a)从代码位置序号 2 开始所有偶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b)将步骤 a)的和乘以 3。c)从代码位置序号 3 开始,所有奇数位的数字代码求和。d)将步骤 b)与步骤 c)的结果相加。e)用 10 减去步骤 d)所得结果的个位数作为校验码(个位数为 0,校验码为 0)。用大于或等于步骤 d)所得结果且为 10 的整数倍的最小数减去步骤 d)所得结果,其差即为所求校

29、验码的值。如下表:13 位代码校验码的计算方法示例步骤举例说明自右向左顺序编号位置序号13121110987654321代码690123456789X1a)从序号2开始求出偶数位上数字之和9+7+5+3+1+9=34 b)3=343=102 c)从序号3开始求出奇数位上数字之和8+6+4+2+0+6=26 d)+=102+26=128 e)用大于或等于结果且为10的整数倍的最小数减去,其差即为所求校验码的值130-128=2校验码X1=2 9 问:储运包装商品 ITF-14 的代码结构?答: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第 1 位数字为包装指示符,用于指示储运包装商品的不同包装级别,取值范围为

30、 1,2,.8,9。其中:1-8 用于定量储运包装商品,9 用于变量储运包装商品。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第 2 位到第 13 位数字为内部所含零售商品代码前 12 位,是指包含在储运包装商品内的零售商品代码去掉校验码后的 12 位数字。储运包装商品 14 位代码中的最后一位为校验码,计算方法与 13 位代码校验码的计算方法相同。编码技术18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19 10 问:超市中最常见的商品条码是哪种?答:EAN-13 条码。11 问: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是否有联系?答:按照 GS1 系统的编码原则,商品项目代码应该是无含义的,因此,商品项目代码的编制和商品分类没有内

31、在联系,有含义的代码通常会导致编码容量的损失,最好采用流水号方法编制商品项目代码,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编码容量,并有利于保持编码的唯一性。12 问:请问能否通过商品条码直接识别产品的原产地?答:不能。商品条码只反映商品条码持有者是在哪个GS1编码组织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并不表示产品的生产地。13 问:零售商品代码采用哪几种条码来表示?答:零售商品代码的条码表示采用 EAN/UPC 条码码制,EAN/UPC 条码共有 EAN-13、EAN-8、UPC-A、UPC-E 四种结构。14 问:为零售商品编制标识代码应遵循什么原则?答:编制零售商品代码时应按照国家标准 GB12904-2008商品条码

32、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的要求,且遵循以下编码原则:(1)唯一性原则:即对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对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2)无含义性原则:即零售商品代码中的商品项目代码不表示与商品有关的特定信息。(3)稳定性原则: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无论是长期连续生产,还是间断式生产,都必须采用相同的项目代码。15 问: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答:通常情况下,商品的基本特征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种类、规格、数量、包装类型等产品特征。企业可根据所在行业的产品特征以及自身的产品管理需

33、求为产品分配唯一的商品代码。编码技术 19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20 16 问:什么是标准组合包装商品?如何为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编制其代码?答:根据 GB12904-2008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国家标准规定:标准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相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 13 位代码结构,但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单个商品的代码相同。17 问:如何为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编制代码?答:混合组合包装的零售商品是指由多个不同的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的编制通常采用 13 位代码结构,但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商品的代码

34、相同。18 问:当标准组合包装中的零售商品的数量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要为其分配新的代码?答:标准组合包装中的零售商品的数量发生变化时,应为变化后的标准组合包装分配新的代码,包装中的零售商品的代码不变。19 问:按比例组合的标准组合包装,其比例发生变化时是否需要为其分配新的代码?答:预先定义比例的标准组合包装,是指在出厂前就已确定组合比例的标准组合包装。产品的组合比例发生改变,虽然总量不变,也应为变化后的标准组合包装分配新的代码。组合包装中同种零售贸易项目的代码保持不变。例如:一个预先定义的酸奶组合,包含有 4 种不同口味的 200 杯酸奶,组合比例由 30/50/80/40 变化为 40/60/

35、40/60,虽然内含酸奶数量的总量不变,也应为比例变化前后的酸奶组合包装编制不同的代码。组合包装中同种酸奶的代码不变。20 问:如何为套装产品进行条码标识?答:套装产品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零售商品组成的标准组合商品,套装中的每个产品通常可以单独销售。当其中的产品发生改变时,应为变化后的套装产品分配新的代码。同时应为变化后的套装产品组成的标准组合产品分配新的条码。编码技术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21 21 问:如何为优惠装商品进行条码标识?答:优惠装商品是一种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增加净重、数量或容量达到促销目的的零售商品。应为优惠装以及由该优惠装组成的标准组合包装分别编制新的代码。22

36、问:如何为附加赠品的商品(赠品与商品捆绑在一起)进行条码标识?答:首先应对包装内赠品的数量对消费者明示。例如,四只装的润唇膏现在增加为 6 支装的加赠装。额外增加的产品(计数为 2)需要声明给顾客(总计数为 6)。应为附加赠品的商品重新分配一个 GTIN。23 问:我的产品新增了一个认证标志,需要重新编制新的条码吗?答:是的。一个贸易项目的包装增加一个新的或去除一个现有的认证标志(例如Kosher符合犹太教教规的,UL美国保险商试验所认证或欧洲统一认证),这对管理部门、贸易伙伴、或最终消费者很关键,这时需要分配一个新的 GTIN。24 问:我的产品主品牌更改,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答:是的。主品

37、牌是品牌所有者视为最受消费者认可而定的,并且可以以一个标志或词语表示的品牌。在贸易项目上出现的主品牌发生改变时,需要分配一个新的 GTIN。25 问:我产品的重量变了,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答:是的。包装上的净含量发生改变(增加或减少)时,都应该分配一个新的 GTIN。26 问:我产品的配方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编制条码吗?答:是的。当产品包装上的配方或产品功能发生改变,同时品牌所有者认为消费者和供应链参与方能够区分产品发生改变时,必须分配新的 GTIN。27 问: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企业计划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需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吗?答:不需要。如果系统成员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

38、AN-8 条码除外),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不必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但编好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网站()通报新分配产品的编码及产品自身相关信息。编码技术产品信息通报第三章 产品信息通报 1 问:系统成员为什么要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答: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向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企业在获得厂商识别代码并为商品编制商品代码后,应通过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编码信息,进行商品编码信息网上管理与应用,享受编码信息实时管理与维护、全球查询、手机扫描展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服务。2 问:如何通报商品条码编

39、码信息?答:系统成员持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菜单“产品管理产品添加”,依次填写商品的编码及相关属性后提交即可。3 问:商品条码编码信息需在什么时间通报?答:系统成员对产品进行编码后,并在产品进入市场之前,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4 问:条码卡有何作用?答:条码卡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为系统成员分配的网络帐户,用于进行编码信息通报、移动网络宣传推广、产品追溯实施、产品信息全面托管、在线咨询、课程学习与活动报名等编码信息应用服务。5 问:条码卡丢失,如何补办?答:系统成员丢失条码卡,需联系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由分支机构管理员核对厂商识别代码等信息后提供条码卡信息

40、22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23 6 问:自行注册的用户已与条码卡绑定,但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后没有“产品添加”菜单,为什么?答:系统成员注册的用户与条码卡绑定后,应先以条码卡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为该用户分配“商品录入”等权限,再以注册用户登录平台,便可使用“产品添加”菜单。条码卡作为企业管理员用户,拥有最完整的操作权限,可管理注册用户的绑定、权限配置与删除,也可添加编码信息,建议用户直接使用条码卡登录平台进行相关操作。7 问:填写“商品条码”时多次提示同一校验码,无法继续编码,怎样处理?答:商品条码由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及校验码三部分组成,校验码是根据前12 位代码计算得

41、出,如果多次输入的 12 位代码相同,校验码则必然相同,企业应调整产品项目代码后再进行录入。8 问:在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时,当填写“商品条码”属性时提示“商品条码和您绑定的厂商识别代码不匹配”,如何处理?答:请确认在录入商品条码时是否修改了默认提供的厂商识别代码,如发生修改则会出现此提示。9 问:在添加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包装指示符”默认为“0”,有什么影响?答:目前,平台中的“商品条码”属性支持两种代码结构,分别为 GTIN-14 和 GTIN-13。为了满足这两种代码结构的填写,页面设置为 14 位,当系统成员的商品条码为GTIN-13 时,平台将在前面补“0”,对系统成员通报信息没有影响

42、10 问:通报商品条码编码信息时,输入“商品条码”后出现“您无权读取该信息”的提示,应怎样操作?答: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出于用户安全考虑,对于用户登录后长时间未进行操作设置,即出现“您无权读取该信息”的提示,用户退出平台重新登录即可。11 问:在通报产品编码信息时,“产品名称”一栏应如何填写?答:我们建议商品条码编码信息中的“产品名称”中包含产品的品牌、子品牌、功能名称、特征变量(如:产品口味)等内容。产品信息通报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24 12 问:什么是“缺失产品”?答:“缺失产品”是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为系统成员收集的来自“药监执法检查、工商数据备案、国际商品条码查询系统、市场调

43、查机构、淘宝网、我查查、微信”等国内外商品条码编码信息应用单位所反馈的系统成员未通报的产品信息,请系统成员尽快处理,维护企业和商品的合法权益。13 问:企业收到“缺失产品”通知,如何办理相关补缺手续?答:以条码卡登录平台,在菜单“产品管理 缺失产品”中补录商品条码编码信息即可。若条码卡丢失请联系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获取相关信息。14 问:企业通报的商品信息有误,可以修改吗?答:可以修改。直接通过“产品列表”编辑即可。15 问:企业在通报产品信息时将条码数字输入错误,应如何更正?答:“商品条码”一项在产品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但用户可在“产品列表”中将该条产品信息删除,然后重新添加正确的商品条码及对

44、应的产品信息提交即可。16 问:用户怎样修改条码卡密码?答:用户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后,在“用户设置”修改条码卡密码”菜单中修改密码即可。17 问:某企业通报商品信息时,“商品条码”属性补全 13 位数字后,页面出现“您输入的 GTIN 校验码错误,您的校验码为 9,是否同意?”的提示,怎样处理?答:系统中前 12 位由企业编写,第 13 位校验码由系统依据前 12 位自动计算生成。企业需检查商品条码的前 12 位数字输入是否正确,如准确无误则应同意页面提示的检验码;当前 12 位数字输入有误进行修改后,系统会计算出新的校验码数字。18 问:通报商品信息后发现产品名称输入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45、在哪里修改?答:可以修改。用户在产品列表中点击要修改信息的商品条码,进入产品信息详细页面,再点击“编辑”按钮输入正确的产品名称并提交即可。产品信息通报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25 19 问:企业通报编码信息时,产品分类(unspsc)选择错误,怎样修改?答:企业可在产品列表中查找到要修改的产品信息,进入产品详细信息页面,点击编辑按钮,修改分类内容。20 问: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中的“产品系列”是什么?怎样填写?答:产品系列是企业为多个相互关联或相似的产品定义的、便于相关产品管理与营销的某种特征名称。例如化妆品的美白系列、洗发水的去屑系列。21 问:编码信息修改有没有时间与次数限制?答:产

46、品信息修改无时间与次数限制。产品信息一经提交,“商品条码”属性则不可修改,只可通过删除功能,去除整条产品信息;其余属性均可修改。22 问:产品信息是否可以批量录入?答:产品信息可以批量录入。用户可通过平台菜单“共享中心 数据同步数据导入模版下载”,下载“EXCEL 上传插件工具”和“产品信息填报模板”,按照模板要求编辑产品内容后,进行上传;另外,也可购买“编码软件”,更便捷的上传产品信息。23 问:企业已通报产品编码信息,能否生成二维条码?答:企业可以开通“条码微站”服务,便可维护其产品信息,生成二维条码,供大众通过手机扫码软件了解详细的产品资料。产品信息通报 1 问:高度不足 1 米的物流单

47、元,其条码符号应印刷或粘贴在哪个位置?答:对于高度不足 1 米的纸板箱和其他物流单元(不包括托盘),标签中条码符号表示SSCC 的条码的下缘应距离物流单元的底部 32mm。条码符号(包括空白区在内)与物流单元垂直边线的距离不小于 19mm。如果物流单元已经使用了 EAN-13、UPC-A、ITF-14 或 GS1-128 条码符号,则物流标签应贴在上述条码的旁边,不能覆盖原有条码符号,并与原条码符号的水平位置保持一致。2 问:高度超过 1 米的物流单元,其条码符号应印刷或粘贴在哪个位置?答:高度超过 1 米的物流单元,条码标签应位于距离物流单元底部 400mm 的位置,标签与物流单元的垂直于底

48、面的边线的距离应不小于 50mm。3 问:如何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答:设计商品包装上的条码要从三个方面考虑,即条码符号的尺寸设计、颜色搭配及放置位置设计。(1)尺寸设计:条码符号的尺寸是由放大系数决定的。可根据商品包装印刷面积的大小和印刷条件在 0.80 2.00 的范围内选择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放大系数越大,其印刷质量越容易得到保障。(2)颜色搭配设计:条码符号的颜色搭配主要是指条与空的颜色搭配。条码符号的识读是通过不同颜色对红色光的反射率不同,来分辨条、空的边界和宽窄来实现的。因此要求条与空的颜色反差越大越好。条色应采用深色,空色应采用浅色。白色作空,黑色做条是最理想的颜色搭配,红色绝对

49、不能为条。(3)位置设计:条码符号的放置位置应以符号位置相对统一、符号不易变形、便于扫描操作和识读为准则。首选位置是商品包装的主显示面的背面右下半区域。商品包装背面不宜放置条码符号时,可选择另一个适合的面的右下半区域。但是条码质量26第四章 条码质量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常见问题27对于体积大的或笨重的商品,条码符号不应放置在商品包装的底面。4 问:为什么红色不能作为条的颜色?答:这是因为条码识读设备通常采用红光作为扫描光,因此企业在设计条/空颜色时,应选对红光反射率低的颜色做条色;选对红光反射率高的颜色做空色。5 问:企业制作条码原版胶片需要提供哪些信息?答:(1)厂商识别代码:由中国物品编码

50、中心分配给系统成员的识别代码;(2)商品项目代码:由系统成员赋予产品的代码;(3)放大系数:条码符号的实际尺寸与标准尺寸(放大系数为 1.0)的比值。商品条码的放大系数范围为 0.802.00;(4)正片和负片的选择:条码胶片分为正片和负片,企业订制胶片应根据印刷的制版要求及工艺要求来确定正片或负片。一般凸版、平凸版或柔性版印刷选用负片;凹版、平凹版和孔版印刷则选用正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及编码分支机构同时可为您提供条码电子胶片服务。6 问:系统成员在领取条码胶片时,应怎样查验核对?答:系统成员在领取胶片时,应检验条码胶片可以目测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包括:(1)胶片上的厂商识别代码和商品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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