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2020 年林产品质量监测方案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二二年三月 目 录 2020 年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方案.1 2020 年木质林产品质量监测方案.17 2020 年林化产品质量监测方案.27 2020 年花卉产品质量监测方案.37 1 2020 年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监测产品 监测食用林产品为竹笋、核桃、鲜枣、花椒、油茶籽和黑木耳。监测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为竹笋产地土壤、核桃产地土壤、鲜枣产地土壤、花椒产地土壤和油茶产地土壤。二、监测地区和监测数量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
2、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共 24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用林产品生产重点市(县、区)。2020 年共监测 3160 批次,拟监测食用林产品 1680批次,其中包括竹笋 260 批次、核桃 405 批次、鲜枣 240 批次、花椒260 批次、油茶籽 315 批次和黑木耳 200 批次;拟监测食用林产品产地土壤 1480 批次,其中包括竹笋产地土壤 260 批次、核桃产地土 405 批次、鲜枣产地土壤 240 批次、花椒产地土壤 260 批次和油茶产地土壤315 批次。具体监测地区、监测数量及承检机构见附件 1.1。三、抽样(一)抽样区域。由被监测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根据当
3、地食用林产品生产状况提供规模化种植基地和合作社及个体种植园。其中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林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示范区、示范企业必须抽检,其他生产基地承检机构从中随机选取。监测抽样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要求主产区抽样,每一个行政村原则上只抽取一个样品(要求种植面积 30亩以上),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的抽样应具有对应性,监测样品应能 2 反映当地被监测的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的质量安全水平。(二)抽样方法。食用林产品参照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程(LY/T 28002017)规定执行。竹笋、核桃、鲜枣、花椒和油茶籽应从种植基地并成熟期的产品中抽取。抽检的每个食用林产品应分为初检样品和复检样品 2
4、份,产品的具体抽样数量见表 1.1。包装后的食用林产品用封条进行封样,抽样人员与被监测单位代表在封条上签字。表 1.1 食用林产品抽样数量 产品种类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竹笋 1000g 1000g 核桃 1000g 1000g 鲜枣 1000g 1000g 花椒 500g 500g 油茶籽 1000g 1000g 黑木耳 500g 500g 土壤采集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规定执行,采集 020cm 土壤,每个采样区的土壤样品为一个混合样,混合样采集点数不少于 5 个,混合后的土壤样品重量不少于 1kg,采用干净无污染的容器或塑料袋装样,多个样点土样充分混匀后包
5、装,用封条进行封样,抽样人员与被监测单位代表在封条上签字。(三)抽样基数。食用林产品按照基地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的同一批次采收的产品为抽样基数,原则上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公斤。(四)样品处置。食用林产品的初检样品和复检样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和变质,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样品到达承检机构时,承检机构应对样品状态进行验收,包括封条是否完好,样品包装是否损坏等,如样品已经损坏、变质,应重新抽样。验收合格后,样品应 3 及时处理,初检样品按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进行制样和测定,复检样品原样冷冻存储。产地土壤样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包装牢固严防样品的损失,土壤样品到达承检机构时,承检机构应对样品状态
6、进行验收,包括封条是否完好,样品包装是否损坏等,如样品包装已经损坏应重新抽样,土壤样品按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要求进行制样和测定。(五)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单。四、检验要求 监测项目及执行标准详见附件 1.2、附件 1.3。五、判定原则 食用林产品监测项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的限量值进行判定。具体判定如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产品,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
7、对该项进行复检后仍不符合判定依据规定的,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产地土壤监测项目依据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进行判定。具体判定如下: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地土壤检测项目符合 GB 156182018 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对该项进行检验后仍不符合判定依据规定的,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地土壤检测项目*不符合 GB 156182018 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符合 GB 15618
8、4 2018 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六、数据报送 各承检机构在样品测试完毕后,及时进行数据汇总,填写数据信息汇总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技术支持单位,汇总数据格式应按相应的检测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对保留位数进行数字修约,如检测标准中未规定检测结果的数字保留位数,统一检测结果数据保留 3 位有效数字,对未检出的项目,承检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方法的检出限。同时各承检机构要对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原因分析。七、时间安排 根据被监测食用林产品成熟时间安排监测抽样和检测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在食用林产品成熟期当月完成抽样、检测工作。2020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竹笋及其产地土壤、核桃及其产地土壤、鲜枣及
9、其产地土壤、花椒及其产地土壤和黑木耳的抽样和检测工作;11 月 20 日前,完成油茶籽及其产地土壤的抽样和检测工作;11 月 25日前,各承检机构将监测报告提交至技术支持单位。2020年11月30日前,技术支持单位完成所有材料汇总,编制2020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报告,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八、注意事项 监测工作应按照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检工作规范进行。监测工作应确保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各承检机构应按本方案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按时保质报送监测材料。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监测结果。九、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
10、检验检测中心(杭 5 州)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大桥路 73 号 联系人:汤富彬、倪张林 电 话:057163122616 传 真:63122616 邮 箱: 组织协调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 联系人:黄安民、贾东宇 电 话:01062889437、01062888473 邮 箱: 6 附件 1.1 2020 年食用林产品及其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表 监测品种 时间 抽样地区及监测批次 承检机构 竹笋 第一三季度 浙江(40)德清县、柯桥区、遂昌县、富阳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安徽(30)宣州区、旌德县、休宁县、祁门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
11、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福建(40)邵武县、松溪县、长汀县、德化县、建宁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江西(30)安福县,遂川县,泰和县,万安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湖南(30)浏阳市,炎陵县,湘乡市,衡阳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广东(30)揭阳市、英德市、清远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广西(30)融安县、三江县、兴安县、田林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四川(30)长宁县、江安县、沐川县、叙永县、纳溪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合计(260)竹笋
12、产地土壤 第一三季度 浙江(40)德清县、柯桥区、遂昌县、富阳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安徽(30)宣州区、旌德县、休宁县、祁门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福建(40)邵武县、松溪县、长汀县、德化县、建宁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江西(30)安福县,遂川县,泰和县,万安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湖南(30)浏阳市,炎陵县,湘乡市,衡阳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广东(30)揭阳市、英德市、清远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广西(30)融安县、三江县、兴
13、安县、田林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四川(30)长宁县、江安县、沐川县、叙永县、纳溪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合计(260)7 监测品种 时间 抽样地区及监测批次 承检机构 核桃 第三季度 北京(15)门头沟区、平谷区、房山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河北(30)临城县、平山县、涉县、卢龙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山西(30)汾阳市、孝义市、太谷县、左权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山东(30)泰安市、潍坊市、烟台市、日照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寿光)河
14、南(30)济源市、卢氏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湖北(45)保康县、夷陵区、兴山县、房县、巴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广西(30)田林县、乐业县、天峨县、巴马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四川(30)南江县、旺苍县、朝天区、青川县、甘洛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云南(60)大姚县、漾鼻、凤庆县、腾冲市、鲁甸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陕西(30)宜君县、陇县、黄龙县、洛南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甘肃(30)两当县、宕昌县、红古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
15、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新疆(45)墨玉县、和田县、洛浦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合计(405)核桃 产地土壤 第三季度 北京(15)门头沟区、平谷区、房山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河北(30)临城县、平山县、涉县、卢龙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山西(30)汾阳市、孝义市、太谷县、左权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山东(30)泰安市、潍坊市、烟台市、日照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寿光)河南(30)济源市、卢氏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湖北(4
16、5)保康县、夷陵区、兴山县、房县、巴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广西(30)田林县、乐业县、天峨县、巴马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8 监测品种 时间 抽样地区及监测批次 承检机构 四川(30)南江县、旺苍县、朝天区、青川县、甘洛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云南(60)大姚县、漾鼻、凤庆县、腾冲市、鲁甸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陕西(30)宜君县、陇县、黄龙县、洛南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甘肃(30)两当县、宕昌县、红古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新
17、疆(45)墨玉县、和田县、洛浦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合计(405)鲜枣 第三季度 河北(30)献县、沧县、行唐县、阜平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山东(30)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寿光)陕西(40)大荔县、清涧县、延川县、绥德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甘肃(40)临泽县、靖远县、景泰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宁夏(50)灵武市、同心县、中宁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新疆(50)阿克苏市、温宿县、沙雅县 国家林业和草
18、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乌鲁木齐)合计(240)鲜枣 产地土壤 第三季度 河北(30)献县、沧县、行唐县、阜平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山东(30)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寿光)陕西(40)大荔县、清涧县、延川县、绥德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甘肃(40)临泽县、靖远县、景泰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宁夏(50)灵武市、同心县、中宁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新疆(50)阿克苏市、温宿县、沙雅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乌鲁
19、木齐)合计(240)9 监测品种 时间 抽样地区及监测批次 承检机构 花椒 第三季度 河北(30)平山县、武安县、涉县、井陉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山东(30)临沂市、莱芜市、枣庄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河南(30)三门峡、新乡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湖南(20)芷江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重庆(30)酉阳县、梁平县、荣昌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四川(30)蓬溪县、岳池县、金阳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贵州(30)贞丰县、关岭县、德江县
20、思南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陕西(30)韩城市、凤县、镇巴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甘肃(30)秦安县、临夏县、舟曲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合计(260)花椒 产地土壤 第三季度 河北(30)平山县、武安县、涉县、井陉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山东(30)临沂市、莱芜市、枣庄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河南(30)三门峡、新乡市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湖南(20)芷江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重庆(30)酉阳县
21、梁平县、荣昌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四川(30)蓬溪县、岳池县、金阳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贵州(30)贞丰县、关岭县、德江县、思南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陕西(30)韩城市、凤县、镇巴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甘肃(30)秦安县、临夏县、舟曲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兰州)合计(260)10 监测品种 时间 抽样地区及监测批次 承检机构 油茶籽 第四季度 浙江(40)常山县、江山县、衢江区、龙游县、青田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安徽(40)
22、桐城市、怀宁县、金安县、霍邱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福建(40)蒲城县、尤溪县、福安市、永泰县、清流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江西(40)分宜县、上栗县、莲花县、渝水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河南(30)光山县、罗山县、商城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湖北(45)麻城市、红安县、通城县、新州区、阳新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湖南(40)常宁县、衡南县、浏阳市、邵阳县、永顺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广西(40)来宾市、巴马县、乐业县、岑溪县、
23、三江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合计(315)油茶 产地土壤 第四季度 浙江(40)常山县、江山县、衢江区、龙游县、青田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安徽(40)桐城市、怀宁县、金安县、霍邱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合肥)福建(40)蒲城县、尤溪县、福安市、永泰县、清流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江西(40)分宜县、上栗县、莲花县、渝水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昌)河南(30)光山县、罗山县、商城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湖北(45)麻城市、红安县、通城县、
24、新州区、阳新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湖南(40)常宁县、衡南县、浏阳市、邵阳县、永顺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广西(40)来宾市、巴马县、乐业县、岑溪县、三江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合计(315)11 监测品种 时间 抽样地区及监测批次 承检机构 黑木耳 第三季度 黑龙江(100)牡丹江地区、哈尔滨地区、伊春地区、大兴安岭地区、佳木斯地区、鸡西地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春)吉林(50)延边州、通化市、白山、辽源市、四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春)辽宁(50)沈阳市、铁岭市、抚顺
25、地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春)合计(200)总合计 3160 12 附件 1.2 2020 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及依据标准 产品 名称 序号 检测项目 限量值(,mg/kg)判定依据 检测标准 竹笋 1 铅 0.1 GB 27622017 GB 5009.12 2 镉 0.1 GB 5009.15 3 总砷 0.5 GB 5009.11 4 乙酰甲胺磷 1.0 GB 27632019 NY/T 761 5 氧乐果 0.02 NY/T 761 6 杀扑磷 0.05 NY/T 761 7 甲基对硫磷 0.02 NY/T 761 8 杀螟硫磷 0.5 NY/T 761
26、9 水胺硫磷 0.05 NY/T 761 核桃 1 铅 0.2 GB 27622017 GB 5009.12 2 镉 0.5 GB 5009.15 3 二嗪磷 0.01 GB 27632019 NY/T 761 4 伏杀硫磷 0.05 GB 23200.9 5 甲氰菊酯 0.15 GB 23200.9 6 氯氰菊酯 0.05 GB/T 5009.146 7 氯氟氰菊酯 0.01 GB/T 5009.146 8 溴氰菊酯 0.02 GB/T 5009.110 13 产品 名称 序号 检测项目 限量值(,mg/kg)判定依据 检测标准 鲜枣 1 铅 0.2 GB 27622017 GB 5009.
27、12 2 镉 0.05 GB 5009.15 3 乐果 2.0 GB 27632019 GB/T 20769 4 杀螟硫磷 0.5 NY/T 761 5 甲基对硫磷 0.02 NY/T 761 6 水胺硫磷 0.05 GB/T 5009.20 7 多菌灵 0.5 GB/T 20769 8 氟氯氰菊酯 0.3 NY/T 761 9 氰戊菊酯 0.2 GB 23200.8 10 溴氰菊酯 0.05 NY/T 761 花椒 1 铅 3.0 GB 2762GB 5009.12 2 乙酰甲胺磷 0.2 GB 27632019 GB/T 5009.103 3 马拉硫磷 1.0 GB 23200.113 G
28、B 23200.9 4 二嗪磷 0.1 GB 23200.113 GB 23200.9 5 甲基嘧啶磷 0.5 GB 23200.113 GB 23200.9 14 产品 名称 序号 检测项目 限量值(,mg/kg)判定依据 检测标准 6 伏杀硫磷 2 GB 23200.113 GB 23200.9 7 五氯硝基苯 0.02 GB 23200.113 GB 23200.9 8 氯菊酯 0.05 GB 23200.113 GB 23200.9 9 氯氰菊酯 0.1 GB 23200.113 GB 23200.9 油茶籽 1 铅 0.2 GB 2762GB 5009.12GB 2 氯氰菊酯 0.1
29、 GB 27632019 GB/T 5009.146 3 氯氟氰菊酯 0.2 GB/T 5009.146 4 倍硫磷 0.01 GB 23200.8 5 乐果 0.05 GB/T 5009.20 黑木耳 1 铅 1.0 GB 27622017 GB 5009.12 2 镉 0.2 GB 5009.15 3 总汞 0.1 GB 5009.17 4 总砷 0.5 GB 5009.11 5 乐果 0.5 GB 27632019 NY/T 761 6 马拉硫磷 0.5 NY/T 761 7 五氯硝基苯 0.1 GB/T 5009.19 15 产品 名称 序号 检测项目 限量值(,mg/kg)判定依据
30、检测标准 8 氰戊菊酯 0.2 NY/T 761 9 氯氰菊酯 0.5 NY/T 761 10 溴氰菊酯 0.2 NY/T 761 16 附件 1.3 2020 年产地土壤质量安全监测项目及依据标准 产品名称 序号 监测 项目 依据方法 风险筛选值(,mg/kg)检测标准 pH5.5 5.5pH 6.5 6.5 7.5 产地土壤 1 镉 GB 156182018 0.3 0.3 0.3 0.6 GB/T 17140 GB/T 17141 2 汞 1.3 1.8 2.4 3.4 GB/T 22105.1 NY/T 1121.11 3 砷 40 40 30 25 GB/T 22105.2 NY/T
31、 1121.11 HJ 803 4 铅 70 90 120 170 GB/T 17140 GB/T 17141 HJ 491 5 铬 150 150 200 250 HJ 491 6 铜 50 50 100 100 HJ 491 17 2020 年木质林产品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产品(一)胶膜纸。所监测产品是指 GB/T 289952012 中规定胶膜纸,包括装饰胶膜纸、平衡胶膜纸、表层胶膜纸、耐磨装饰胶膜纸和耐磨表层胶膜纸。1.装饰胶膜纸:素色纸或印刷装饰纸经浸渍氨基树脂并干燥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树脂含量和挥发物含量的胶膜纸,经加热加压可相互胶合或与人造板基材胶合。2.平衡胶膜纸:平衡纸经浸
32、渍氨基树脂并干燥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树脂含量和挥发物含量的胶膜纸,经加热加压可相互胶合或与人造板基材胶合。3.表层胶膜纸:表层纸经浸渍氨基树脂并干燥到一定程度、具有一定树脂含量和挥发物含量的胶膜纸,经加热加压可与装饰胶膜纸胶合。4.耐磨装饰胶膜纸:含有一定耐磨材料,具有一定耐磨性的装饰胶膜纸。5.耐磨表层胶膜纸:含有一定量的耐磨材料的表层胶膜纸。(二)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1.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指GB/T 151022017定义的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即以纤维板、刨花板为基材,以浸渍胶膜纸为饰面材料的装饰板材,本次仅监测家具用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2.浸渍胶膜纸饰面
33、胶合板和细木工板:指GB/T 347222017定义的以浸渍氨基树脂的胶膜纸铺装在胶合板或细木工板基材上,经热压而 18 成的装饰板材,本次仅监测家具用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三)木质地板。1.实木复合地板:指 GB/T 181032013 规定的实木复合地板,即以实木拼板或单板(含重组装饰单板)为面层,以实木拼板、单板和胶合板为芯层或底层,经不同组合层压加工而成的地板;是适用于室内一般要求用的实木复合地板。按面层材料分类包括:天然整幅单板为面板的实木复合地板、天然拼接(含拼花)单板为面板的实木复合地板、重组装饰单板为面板的实木复合地板、调色单板为面板的实木复合地板;按结构分类包括:
34、两层实木复合地板、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按涂饰方式分类包括:油饰面实木复合地板、油漆饰面实木复合地板、未涂饰实木复合地板。2.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指 GB/T 181022007 中定义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即以一层或多层专用纸浸渍热固性氨基树脂,铺装在刨花板、高密度纤维板等人造板基材表面,背面加平衡层、正面加耐磨层,经热压、成型的地板。(四)刨花板。所监测产品是指GB/T 48972015中定义的刨花板,即将木材或非木材植物纤维原料加工成刨花(或碎料),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组坯成型并经热压而成的一类人造板材。二、监测数量 拟在全国范围内对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国家林业
35、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区域企业的产品进行质量监测。拟监测 440 批次木质林产品,其中胶膜纸 65 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186 批次、木质地板 131批次、刨花板 58 批次。具体监测地区、监测产品批次见附件 2.1。三、抽样(一)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被监测单位生产的主营型号或规格的 19 产品。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产品仅抽取家具用板材。(二)样品生产时间。实木复合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和刨花板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 2018 年 4 月 30 日后。(三)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法。样品应按照同一批号、同一规格、同一类型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含存放区)内待销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应当是有
36、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四)抽样基数。胶膜纸原则上抽样基数不少于 50m2;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和刨花板原则上抽样基数不少于 20 张;实木复合地板和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原则上抽样基数不少于 50m2。(五)抽样数量。每批产品具体抽样数量见附件 2.2。(六)样品处置。初检样品、复检样品按产品标准中的规定位置从每张样板中取制试样,取制的试样应用铝箔或塑料袋等不吸附、不释放甲醛的材料密封包装,包装后的试样用封条进行封样。抽样人员与被监测企业人员在封条上签字盖章。初检样品和复检样品需运回承检机构,运输、存储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撞击,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样品到达承
37、检机构时,承检机构应对样品状态进行验收,包括封条是否完好,样品包装是否损坏等。(七)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木质林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单,并填报木质林产品企业情况表。四、检验要求 检验项目及其依据标准详见附件 2.3。五、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被监测产品为监测抽样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对该项进行检验后仍有不符合判定依据规定的,判定被监测产品为监测抽样不 20 合格。其中,甲醛释放量项目不复验。六、时间安排 2020 年 11 月 10 日前,各承检机构完成木质林产品监测的抽样、检测工作;11 月 15 日前完成监测报告并提
38、交到技术支撑单位。2020年11月30日前,技术支撑单位完成所有材料汇总,编制2020年木质林产品质量监测报告,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七、注意事项 监测工作应按照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检工作规范进行。监测工作应保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各承检机构应按本方案规定做好各项工作,按时保质报送材料。未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监测结果。八、联系方式 技术支持单位: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联系人:付跃进、贾东宇 电 话:01062889445、01062888473 邮 箱: 组织协调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中心 联系人:黄
39、安民、贾东宇 电 话:01062889437、01062888473 邮 箱: 21 附件 2.1 2020 年木质林产品质量监测计划表 单位:批次 序号 省份 承检机构 胶膜纸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木质地板 刨花板 总数 1 河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石家庄)10 5 15 河北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5 2 辽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木材及木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鞍山)10 10 3 吉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春)13 9 22 4 黑龙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哈尔滨)15 10 25 5 上海 国家林业和草原
40、局华东木材及木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5 10 6 江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造板及其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京)5 5 25 35 江苏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徐州)20 10 30 江苏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5 7 浙江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10 5 15 30 浙江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 8 10 31 22 序号 省份 承检机构 胶膜纸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木质地板 刨花板 总数 8 福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福州)15 7 22 9 山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
41、心(寿光)5 15 20 山东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 7 27 10 河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郑州)5 5 11 湖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武汉)5 5 10 12 湖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长沙)10 5 15 13 广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州)5 5 10 广东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 8 20 14 广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宁)15 5 20 广西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7 7 15 四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
42、测中心(成都)8 8 四川 国家人造板与木竹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5 16 贵州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贵阳)25 3 28 23 序号 省份 承检机构 胶膜纸 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木质地板 刨花板 总数 17 云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木材与木竹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13 3 16 18 陕西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西安)5 4 9 合计 65 186 131 58 440 24 附件 2.2 抽 样 数 量 产品种类 初检抽样数 复检抽样数 胶膜纸 长度290mm,宽度20mm,10 张。(如果规格大于上述尺寸,张数不限,面积不小于上述尺寸)长度
43、290mm,宽度20mm,20 张。(如果规格大于上述尺寸,张数不限,面积不小于上述尺寸)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1 张 2 张 木质地板 2m2,且不少于 6 片 2m2,且不少于 6 片 刨花板 1 张 2 张 25 附件 2.3 检测项目、检验和判定依据 监测产品 序号 检测项目 检验和判定依据 胶膜纸 1 浸胶量 GB/T 289952012 2 挥发物含量 3 预固化度 4 甲醛释放量 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家具用板)1 静曲强度 GB/T 151022017 2 内结合强度 3 吸水厚度膨胀率 4 表面耐磨 5 表面耐香烟灼烧 6 表面耐污染腐蚀 7 甲醛释放量 GB 185
44、842001 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家具用板)1 含水率 GB/T 347222017 2 浸渍剥离 3 横向静曲强度 4 表面耐磨 5 表面耐污染腐蚀 6 甲醛释放量 GB 185842001 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1 含水率 GB/T 181022007 2 吸水厚度膨胀率 26 监测产品 序号 检测项目 检验和判定依据 3 表面胶合强度 4 内结合强度 5 表面耐磨 6 表面耐污染腐蚀 7 甲醛释放量 GB 185802017 实木复合地板 1 含水率 GB/T 181032013 2 浸渍剥离 3 静曲强度 4 弹性模量 5 表面耐磨 6 漆膜附着力 7 表面耐污染 8 甲醛释
45、放量 GB 185802017 刨花板 1 静曲强度 GB/T 48972015 2 内胶合强度 3 表面胶合强度 4 吸水厚度膨胀率 5 甲醛释放量 GB 185802017 27 2020 年林化产品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产品(一)活性炭 1.木质净水用活性炭。本次监测的木质净水用活性炭是指 GB/T 13803.21999 规定的净水用木质活性炭。即指以木质为原料生产的无定形颗粒活性炭,主要用于饮用水、酒类、各种清凉饮料用水的净化处理。2.糖液脱色用活性炭。本次监测的糖液脱色用活性炭是指 GB/T 13803.31999 规定的糖液脱色用木质活性炭。即指以木质为原料生产的粉状活性炭,主要
46、用于葡萄糖工业的脱色,也可用于饴糖、蔗糖、果糖、木糖等其他糖液的脱色。3.提取黄金用颗粒状活性炭。本次监测的提取黄金用颗粒状活性炭是指 LY/T 11251993 规定的提取黄金用颗粒状活性炭。即指以果壳(核)为原料生产的、主要用于岩浆法提取黄金的无定型颗粒状活性炭。(二)紫胶 1.颗粒紫胶。本次监测的颗粒紫胶是指 GB/T 81372009 规定的颗粒紫胶,即指紫胶原胶经破碎、筛选、洗色、干燥加工后,得到颗粒状紫胶。2.紫胶片。本次监测的紫胶片是指 GB/T 81382009 规定的紫胶片,即指颗粒紫胶和紫胶原胶用热滤法、溶剂法加工的紫胶产品。二、监测数量 拟在河北、福建、江西、贵州、云南等
47、省监测 42 家木质活性炭产品 28 生产企业、9 家紫胶产品生产企业,抽取这些企业的活性炭类样品 75 批次,紫胶样品 32 批次,共计样品 107 批次。具体监测地区、监测企业数量见附件 3.1。三、抽样(一)活性炭 1.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有代表性型号或规格的产品。2.抽样方法。采用随机抽样法。样品应按照同一批号、同一规格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抽样器须洁净无锈,顺着包装件的对角方向插入其深度四分之三处。3.抽样基数。以同一批号、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根据总体物料的单元数而定,按下表 3.1 进行。表 3.1
48、抽样基数的规定 总体物料的单元数(袋)抽取的最少基数(袋)110 全部单元 1149 11 5064 12 6581 13 82101 14 102125 15 126151 16 152181 17 182216 18 29 总体物料的单元数(袋)抽取的最少基数(袋)217254 19 255296 20 297343 21 344394 22 395450 23 451512 24 4.抽样数量。每袋所抽样品量不少于 200 g。5.样品处置。将抽取的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样品,选取500g 分别装入两个可密封的洁净塑封袋中,袋上粘帖标签,注明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号、抽样日期
49、包装后的试样加适当的外包装,并用封条进行封样。抽样人员与被监测企业人员在封条上签字。一袋进行初检,一袋留存复检。初检样品和复检样品需运回承检机构,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防止污损、撞击,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在贮存环境内不应有任何化学气体和蒸汽。样品到达承检机构时,承检机构应对样品状态进行验收,包括封条是否完好,样品包装是否损坏等。6.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品质量监测抽样单,并填报林化产品企业情况表。(二)紫胶产品 1.抽样型号或规格。抽取有代表性型号或规格的产品。2.抽样方法。按 GB/T 81422008 的规定,对一般松散的紫胶产品,从包装箱(袋)的不同部位抽取试样;对
50、结块的紫胶产品,则从不同部位劈取或凿取试样。样品应按照同一批号、同一规格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 30 品。从原装的未开过的箱(袋)中的不同部位抽取。3.抽样基数。以同一批号、同一规格、同一类型的产品为抽样基数,抽样基数应从每批产品中任意挑选不少于 10%箱(袋),最少不少于 5箱(袋),最多不多于 25 箱(袋)。4.抽样数量。每批产品所抽样品数量不少于 5000g。5.样品处置。将抽取的样品充分混匀,以四分法缩分,缩取两对角样并充分混匀。再分为四等份,混合两对角样品,磨碎至完全通过孔径约 2mm 筛(相当于 10 目),充分混合,并分为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