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企业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提升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财务管理信息化工作统一、规范和有序开展,深化财务管理信息化应用,使财务管理信会计法息化工作愈加好服务于*集团管理,依据会计法和会计电算化工作基础规范要求,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会计工作发展方向,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关键手段和关键方法,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在财务信息化管理领导小组率领下开展。第三条 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会计部是实施财务信息化关键部门,负责信息化日常工作。第四条 财务会计部各岗位工作人员,要严格实施制度要求,相互配合,立即发觉信息化工作中存在问题,主动
2、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提议和改善方法,推进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健康发展。第二章 财务管理信息化岗位管理第五条 信息化岗位设置。依据会计核实和管理需要,财务信息化关键设置系统管理员、软件操作员和档案管理员三类工作岗位。系统管理员由财务会计部指定人员兼任,也可由企业信息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软件操作人员指财务会计部各岗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员由稽核员担任。第六条 信息化系统管理人员职责。1、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运行和管理;2、进行电算化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帮助各岗位操作人员建立账务和报表系统,帮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实选项;3、负责电算化设备管理,财务软硬件、办公软件安装、维护及日常故障
3、排除;4、硬件管理和维护,关键包含服务器、各操作终端、打印输出设备;5、在电算化应用软件技术人员帮助和指导下,设定会计核实岗位、科目编码数据库建立、软件试用等业务初始化工作。6、负责定时对电算化数据资料备份。第七条 软件操作员管理要求1、必需取得会计电算化上岗证,掌握WINDOWS操作系统通常指令使用方法,熟悉OFFICE办公软件并能够熟练利用;2、掌握所使用微机及隶属设备基础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熟练利用金算盘、久其等财务软件;3、各操作人员只能在操作系统管理员确定权限范围内使用软件功效,不得私自越权操作;4、各操作员必需切记自己密码,不得告诉非授权人员,不得将USBKEY借给她人使用,不定时
4、修改自己管理计算机口令;5、严格根据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进入系统时必需以自己真实身份登录,工作完成后或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立即退出操作系统,拔出USBKEY并妥善保管,避免无关人员利用系统进行其它操作。离开岗位超出半小时者,应将计算机关闭;6、出纳员和复核员进行网上银行业务操作时,应在上网机使用统计本上登记,严格根据网上银行操作程序和权限进行操作,操作结束后立即退出系统,妥善保管自己密钥,不定时修改网上交易密码,确保本单位银行资金安全。7、办理网上远程纳税认证时,操作员首先在上网机统计本上登记,然后持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操作结束后立即退出系统。8、各操作员关机前一律要退出财务软件系统,
5、返回工作站操作系统管理页面下。下班离岗之前应切断总电源,以预防线路故障发生火灾。9、利用传真机和互联网发送和业务工作相关非密资料时,操作员首先在统计薄上登记,发送前必需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避免误发和错发,10、财务会计部内部信息交换利用网内安全传输工具软件进行传输,标准上不使用纸质媒介传输。对外公布或报送电子文档资料时,操作员在自己管理微机上生成数据资料,经主管业务部长审批后到信息中心办理拷贝手续。11、各操作员年末负责打印所分管会计科目标分类账并按要求装订成册。第八条 档案管理员管理要求1、全方面负责财会电算化形成磁性数据档案管理,负责财务软件生成纸质会计档案整理和归档工作;2、对磁介质会计
6、档案按要求和要求妥善保管,做好防磁、防尘、防潮、防火等相关工作;3、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数据定时备份工作,负责保管信息管理员备份形成磁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完整;4、月末检验全部凭证是否有缺号情况,按时完成全部账簿机内记账工作,记账完成后进行结账工作;5、月末对机内会计凭证进行汇总,编制“月份凭证汇总表”和“月份科目余额表”,监督各岗操作人员查对一致后签字确定,年末负责打印完整总分类账;立即编制机工报表,并确保其数据正确性,为企业决议层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汇报;5、年底审计结束后,负责将数据介质和纸质会计资料移交企业档案室管理。第三章 财务信息化计算机硬件管理第九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专用于运
7、行账务处理软件和常见办公软件,任何人不得用于电子游戏、不得用于对外服务;第十条 配置于会计核实计算机终端,要严格建立管理台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时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非系统管理员不得随意移动微机设备和网络信号线;第十一条 中间机是用于外部信息数据进入财务网络交换设备,凡属外部单位向财务会计部报送信息必需经中间机转换后方可进入财务系统,中间机由必需指派专员管理,同时应建立使用台账;第十二条 各操作员要珍惜办公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机器设备,外来人员未经本部门领导许可,不得使用任何一台办公自动化设备。第四章 财务信息化软件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系统软件不管是自行开发还是委托开发,均要视同会计原始档
8、案,保管期限是该系统停止使用或有重大修改以后五年,对在用系统软件不得私自修改。第十四条 软件修改必需在硬盘上进行,修改完成软件统一安装到各终端后应立即拷贝归档,归档软件应和系统现运行软件保持一致。第十五条 *集团企业下发软件和参与相关培训带回软件、参数必需归档,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第五章 财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第十六条 为了确保财务信息化系统安全、正常、可靠、稳定运行,企业信息中心配置专职系统管理员,定时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第十七条 信息中心负责对财务电算化会计数据进行备份,形成备份数据文件不少于两份,分不一样场地进行保管。即当日数据备份到两台计算机上,当月数据最少要复制到两套存放介质上,并刻制
9、成光盘,一份送交财务会计部总账保管,并由财务会计部建立台账进行登记,一份留存信息中心,年末所刻录光盘,一份送交财务会计部总账保管,一份移交档案处存档。备份光盘应帖上保护标签并用印章或封条签封,备份光盘应装在保护封条和包装盒内,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场所。财务会计部总账所保管年度决算光盘随下十二个月度会计档案送存时一并存档。第六章 财务信息化病毒防护第十八条 为维护系统安全,财会部全部计算机只保留一个光盘输入端口,其它全部USB、软盘等数据出口全部封闭(安装计算机安全审计系统并加贴企业保密办专用标贴)。外来数据在使用之前必需经过中间机转换,经严格病毒检验并经过设在财务总账处开放光驱进行传输。第十九条 全部财务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企业病毒防范制度,主动配合反病毒工作。企业信息中心应定时公布杀毒软件病毒库、操作系统补丁,立即对财务信息化系统计算机进行病毒库升级、查杀和系统漏洞修复。对财务信息化系统内部软件尤其是工具软件立即进行升级。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企业现有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中和本措施不一致,依据本措施实施。各子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财务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会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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